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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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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印证证明模式在实践中的运用可以归纳为:首先对具有证据能力的单个证据进行审查,区分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后,对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区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再审查有罪证据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接着审查无罪证据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最后综合全案证据,审查最终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  相似文献   

2.
在理论上,人们习惯地将证据分为四类,即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与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以上证据分类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证据的特点及证明的规律,但是,其中的一些证据分类缺少周延性、缺少全面性,更没有揭示证据发挥证明作用的条件.依据唯物主义运动与静止的理论,根据证据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还是运动状态,以及是否对案件具有直接的证明作用为标准,应该将证据分为静态证据与动态证据,找出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提高司法人员办案能力.  相似文献   

3.
证据是证据形式和证据内容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证据形式是证据内容的物质载体。证据形式指作为证据的人和作为证据的物,证据内容指具有证明意义的证据信息,因此证据应界定为蕴含了证据信息的物质载体。本文在指出"事实说"、"材料说"、"手段说"等证据界定学说存在片面性的基础上,以人证和物证作为证据的两大分野,提出了证据的新的分类方法。  相似文献   

4.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基于辩论主义的要求,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权限,即当事人拥有请求法院调查证据的权限。当事人对证据的选择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法院调查的证据范围限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范围。法院的证据调查实施权受制于当事人的证据调查请求权。当事人通过证据申请的形式行使证据调查请求权,证据申请必须适式、适时。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对方当事人有权对证据申请提出异议,可以提出证据抗辩。当事人的证据调查请求权应当依法受到保障,法院不得预断证据价值,不得基于对证据价值的消极预测拒绝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申请实施证据调查。当事人的证据请求权具有督促法院调查证据的效力。仅在证据申请不合法、证据调查没有必要以及证据调查存在难以预料的障碍时,法院才可以拒绝调查。  相似文献   

5.
论瑕疵证据——以“两个《证据规定》”为分析对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两个《证据规定》在证据学上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创新,即提出了瑕疵证据的概念,由此实现了从证据可采性角度对证据类型的三分法:合法证据、瑕疵证据和无证据能力的证据。两个《证据规定》依据证据效力的不同对证据类型做出的划分,克服了既往证据学研究中将证据简单划分为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这一研究范式的缺陷,在证据法理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瑕疵证据在实践中具有多种典型样态,但其补救方式主要包括补正和合理解释。司法实务中应当注意区分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注意把握瑕疵证据补正的合理限度,正确理解合理解释的证明度。  相似文献   

6.
本文指出证据能力与证据力两者是统一的;证据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往往要依赖证据力来认定,有证据能力不一定具有证据力,有证据力一般都具有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7.
袁荣海  陈永林 《法制与社会》2010,(34):371-371,377
根据证据与主要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证据可以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过程当中,直接证据具有明显优势,但也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因此,间接证据在诉讼中有其自身的证明价值,一是间接证据可以对直接证据起到印证的作用;二是间接证据对直接证据的补证作用;三是证据间接证据独立证明案件事实,起到定案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证据的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影响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莉 《中外法学》1999,(4):39-45
<正> 一、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能力是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法律对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限制。因此,证据能力也称之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在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admissibility);在我国,则称之为证据的合法性,某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必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证据的证明力,指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的程度,又称之为证据价值。在我国,证据的证明力反映为证据的客观性与关联性,只要某证据客观存在,且能在逻辑中  相似文献   

9.
证据结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面准确理解证据意义,可以从解剖案件证据的结构入手。单个的证据由证据元构成。不同的证据元,根据一定的组合规则,顺次结合成为信息源、证据和证据集合,构成一个个待证事实,最终重构整个案件事实。对公诉人而言,审查案件、出庭公诉的过程,就是甄别证据、补充证据,解剖证据,全面准确把握证据内涵,进而运用证据认知和重构案件事实的过程。  相似文献   

10.
孙志伟  左勇 《法制与社会》2012,(23):239+241
2010年5月30日,“两高三部”联合制定的两个证据规定,即《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实施.两个证据规定不仅规定了非法证据及其排除规则,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还出现了“瑕疵证据”的概念.瑕疵证据,就是指证据的收集程序具有轻微违法性的证据.瑕疵证据是为了弥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过于严厉的不足而提出的.瑕疵证据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在收集程序上存在瑕疵的证据,它既不是完全合法的证据,也不能完全被视为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在转化之前证据能力待定,这一点使它区别于必须排除的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11.
电子证据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首次以立法形式肯定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电子证据以电子数据为本质,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分为模拟证据和数字证据,其中包含以数字电子信息为基础的电子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与科学证据属于平行概念,从属于科技证据.  相似文献   

12.
职务犯罪的证据体系必须以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证据体系为基础,同时,也应当体现职务犯罪证据的特征。职务犯罪证据除了具有一般证据所具有的特征之外,尚有职责性、复杂性、交叉性和隐蔽性的特点。职务犯罪证据的收集、保管也都有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证据的要求。运用证据查证职务犯罪案件和惩治职务犯罪分子,必须及时鉴别和判断证据,科学运用证据,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13.
论实质证据观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裴苍龄 《法律科学》2006,24(3):93-104
证据概念问题的大讨论使证据理论的研究更加深入,证据观念的大转变开创了证据学发展的新时代。实质证据观是正确的,应该在法学中予以确立,形式证据观应予以废除。证据是事实,证据只有两种属性,一为客观性,一为关联性。证据只有三种物证、书证和人证。三种证据理论可以穷尽所有证据。  相似文献   

14.
论网络证据收集的法律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证据的收集程序是网络证据收集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因而是网络证据收集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网络证据自身的特殊性,正确地规定网络证据收集的法律程序,是网络证据科学立法的基本要求。在立法中规定网络证据收集的法律程序,除了规定网络证据收集程序外,还应当规定启动程序以及证据的生成程序两个部分。网络证据收集的启动程序、证据收集程序以及证据生成程序三个部分应当是网络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5.
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对瑕疵证据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关于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区分理论界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对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二者之间的界定关系到瑕疵证据存在的合理性,在充分论证瑕疵证据补正合理性的基础上,以瑕疵实物证据与瑕疵言词证据为区分标准,对瑕疵言词证据和瑕疵物证补正规则分别进行了系统论述,并对瑕疵证据补正适用的程序及瑕疵证据补正之限度进行构建与分析.  相似文献   

16.
一个证据材料要作为证据使用应当具有三性,即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具有客观形式,具有客观内容,与案件事实具有客观联系。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证据的客观性,需要注意明确法律真实与客观事实、证据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作为判断证据力的证据客观性和作为判断证明力的证据客观性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只有科学把握这些因素我们才能正确判别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  相似文献   

17.
数字证据的程序法定位--技术、经济视角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基于证据在程序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证据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紧密关联,要促进程序法在数字时代的发展,首先要研究的便是数字技术对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证据在内的程序证据制度的影响.使用"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概念并不能科学地归纳出这种证据的内涵,而"数字证据"概念则更符合其本质特征.在证据类型上,数字证据与书证、视听资料等已有证据类型颇不相同,是一种新的独立的证据类型,并且,在证据规则上,数字证据具有与其数字技术特性相应的新规则.  相似文献   

18.
张愈 《法制与社会》2010,(4):246-247
战场证据作为法律战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一直是交战双方争夺的核心。分析战争证据运用的途径,主要有证据威慑、证据打击、证据反击、证据约束、证据制裁、证据防护等六种途径。  相似文献   

19.
不同诉讼领域的非法证据有其共性 ,也有个性。行政诉讼证据多为一种复查证据 ,与民事、刑事证据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按广义与狭义层面的划分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应界定为广义的概念。根据非法证据的“非法”性不同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另外 ,“毒树之果”证据 ,“警察圈套”证据 ,以及通过秘密手段获取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领域中原则上都应视为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20.
证据构造论强调对赖以定罪的全部证据作"纵断的、立体的、有机联系的"分析,包括对证据如何产生予以关注,并主张以物证为中心的证据判断模式.证据构造论于再审程序中运用,主张"证据构造分析--证据再评价--(加上新证据后的)综合评价"的分阶段证据分析方法,使再审程序中对证据事实的分析评价具有"可视性",以防止法官的恣意.同时禁止法院改变证据构造或加强原有证据证明力评价.在一审程序中,同样可以使用证据构造分析方法,同时限制法院改变证据构造.日本的证据构造论对我们有借鉴价值.其中有的问题,如证据构造改变禁止,是新的理论课题.鉴于不同的制度背景,证据构造论的内容需要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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