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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诱惑侦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也是国内外学术界颇有争议的话题。诱惑侦查通常分为“犯意诱发型”和“提供机会型”两种类型。“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因可能引起诸多违法的后果而应被坚决禁止,而“提供机会型”诱惑侦查有其合理性,但有必要从适用前提、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等方面进行规制,以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运行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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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法视野中的诱惑侦查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已为许多国家的立法认可.由于犯意诱发型的诱惑性侦查手段会导致本无犯意的公民犯罪,机会提供型的诱惑性侦查手段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因此,从立法上对前者应该禁止,对后者则应从程序上进行严格控制.诱惑侦查一旦被滥用,即构成警察圈套,赋予被告人无罪辩护权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警察圈套成立后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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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诱惑侦查及其法律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诱惑侦查是诱惑类谋略在侦查措施上的运用,根据诱惑行为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诱惑侦查分为两类: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其中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属于非法的,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一般认为是合法的,并且二者的法律后果也各不相同。但是,即使对于允许使用的合法性诱惑侦查也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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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是刑事侦查制度中的内容,属于特殊的侦查手段之一。在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早有研究或实践,但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上尚未深入。诱惑侦查的两种类型是“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本文认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基本上是合法与合理的,有必要从适用对象、适用范围、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上进行规制,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将诱惑侦查纳入侦查制度体系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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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现被广泛应用于我国毒品案件侦查实践,却又缺乏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制。对其合法性的讨论关涉警察伦理的贯彻执行。我国应吸收借鉴美国刑法的警察圈套理论,科学区分机会提供型与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的不同情形,规范毒品案件的诱惑侦查行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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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引诱型诱惑侦查在维护公民自由安宁权和自治权方面存在致命的弱点。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虽然规定隐匿身份实施侦查,但该条规定的不够具体和明确,加上第152条中规定法院秘密审理权,这必将导致犯意引诱型诱惑侦查收集的证据无法排除。因此,本文建议法律规制合法的诱惑侦查,对犯意引诱型诱惑侦查中的被告人应按无罪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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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案件能否运用诱惑侦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务中使用“诱惑侦查”的合理性问题,迫切需要理论论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构成我国贿赂案件中使用“诱惑侦查”的主要法律障碍,而“过于频繁使用”和“不当使用”这种手段,也会带来负作用。但不能以此否认诱惑手段在侦查贿赂案件中的有效性及可行性。现阶段“相对合理”的做法是,“诱惑型诱惑侦查”应当禁止。对于犯罪暴露的贿赂案件,可以借用已经存在的机会来实施诱惑。同时,应严格诱惑侦查手段的审批权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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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可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与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前者是合法的、狭义的诱惑侦查,其以结果无价值和法益衡量说为法理基础而合法化;后者是非法、广义的诱惑侦查,其表面上符合陷害教唆但实质上应属于滥用职权罪。将刑法原理引入侦查学领域,有利于增强侦查学的学科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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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和先生提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中"世界性因素"的看法,对外来影响之"接受"的主流观念和方法形成了"颠覆性"挑战.然在本文的"误读"视域里,世界范围的文学与具有"世界性因素"的文学是有着明显区别的;确认"世界性因素"最顶级的平行关键词也许分别是:"先进性"、"同步"与"反响";将本土东西置于"他者"(Others)反应(而不是反映)的视野中来加以检视恐怕平等对话会有"质"的飞跃;锁定作家创作活动的"重力场"(弱作用)兴许不失为某些"影响"事实依据之困窘的合理解释;只要有利于我们自身文学的必然王国健康地向文学的自由王国迈进,就甭管张三李四来路的"比重"的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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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ian Politics and Law》2013,51(3):95-102
Youth are known to be that part of the population that are most receptive to things new. The current preferences of youth very frequently become the standards of tomorrow. On the basis of this fact alone, we can say that the study of youth's tastes has prognostic significance. This also applies to tastes in music.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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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案与侦查的关系——关于初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侦查部门一直以来是采用先立案后侦查的提起侦查方式。然而,执法实践证明,一切侦查活动都必须在立案之后才能进行是不可能的。立案不能作为提起侦查的条件,提起侦查的条件应概括为侦查主体获得犯罪线索之后,只要认为有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时,就可以提起侦查。立案则可以在侦查的任何一个阶段,它标志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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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字的本义为残害肢体的肉刑,后来引申泛指刑罚."灋"字的本义是在神判之后令其离去、离开,亦即放逐."聿"、"律"本为一字,"聿"字有区分之义,引申为界限、标准等义,"律"字因此而被用为音律、法律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