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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专利权归属纠纷是指一项发明创造正式授予专利权后,该发明创造的实际权利人(单位或者个人)与该专利权人之间就谁是真正的专利权人而发生的争议。主要包括专利法第6条、第8条和技术合同法第32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4条第三款、第55条第三款涉及的以下几种情况:①职务发明创造,被个人作为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②非职务发明创造,被单位作为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③个人完成或几方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却由完成发明创造以  相似文献   

2.
一、科学界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第3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那么在"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情形下完成的发明创造,能否适用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专利法颁布之前,对发明创造基本是采取全部归全民或集体所有的方式。我国专利法,则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规定了专利权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归个人所有。即在一定的条件下,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单位所有或持有;而非职务发明则归个人所有。因此,我们就需要了解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之间的界限,以确定发明创造所有权的归属。我国专利法是通过给职务发明下定义来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也就是说,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  相似文献   

4.
价值判断———在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平衡在个人与单位有关联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问题上,世界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专利权归单位,而给予实际发明创造人以较大的奖励及激励措施的方式。我国无论是在1984年的专利法还是1992年的专利法中,所采取的都是单一制的认定方式,即专利权的归属要么归单位,要么归个人,而不存在可经双方约定权利归属的“灰色区域”。然而,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并未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该法第六条分别以第一、第二两个独立条款的形式,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专…  相似文献   

5.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中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技术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法律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赋予了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可以用来交换的财产权利属性。专利申请权的产生,是随着从事创造性智力活动的自然人.利用了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而完成了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可以直接应用于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智力成果,  相似文献   

6.
专利权的所有与持有──兼论“两权分离”理论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制度周长征与各国专利法相比,我国专利法有个显著特点,即专利权区分为所有与持有两种情形.如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  相似文献   

7.
发明人在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之后,为使其发明创造获得专利保护,首先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在这些文件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该项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法》保护,或能否尽快获得《专利法》保护,以及能否获得最佳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可见,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方式和撰写  相似文献   

8.
先用权“原有范围”解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只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理论上称之为对专利权限制的先用权抗辩。先用权又称在先使用权,它不是一种可以单独存在的权利,而是一种在与专利权的相互关系中存在的。可对抗专利侵权指控的法定抗辩事由。实践中,相同的发明创造为多个主体分别作出或合法拥有的情况并不少见,若因其中一主体申请了专利而否定其他在申请日前已投入资金、劳动力实施或准备实施该发明创造的主体的经济利…  相似文献   

9.
《科技与法律》2005,(3):41-42
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体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二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依本办法申请奖励(一)第一申请人为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有经常居所的个人;(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技术创新特征和广阔市场开发前景;(三)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明确。第三条奖励范围(一)当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二)当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国…  相似文献   

10.
专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有权申请的人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它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这是取得专利权的前提。这些以书面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它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被称作“专利申请文件”。 但是有了一项好的发明创造,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获  相似文献   

11.
卜方  张杰 《知识产权》1995,5(4):34-35
专利法是给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垄断其发明创造权利的法规。显然,要保证专利权的独占性,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为了不重复授权,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在确定新颖性时,除使用“现有技术”的概念外,还使用“抵触申请”的概念。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同样的  相似文献   

12.
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局按法定程序审查后批准授予的一种独占权。但由于在专利局审查过程中,难以做到绝对严格的审查。所以,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符合专利法条件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现象。为避免公众受到这些“专利权”的约束,各国专利法都设置了“专利权宣告无效程序”,旨在维护社会利益。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也随着专利权无效请求案件的大幅度增长  相似文献   

13.
不动产优先权与法定抵押权的立法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时,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工程拍卖,并以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偿还工程价款。该条意在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工程款拖欠现象,加大对承包人债权保护的力度,但由于该条规定得过于原则,以致实务部门对于该条所规定权利的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即允许公众对专利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了专利无效程序,即使对专利申请全部进行实质审查的国家,也规定了这一程序。这是因为专利审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对于一件专利申请,即使实质审查做得十分认真,仍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确保该专利权是有效的。我国专利法只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而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则更难以避免。这类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使专利权人获得了不当的权利,使公众受到了不应有的约束,自应可以通过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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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使用权的确定及其在专利诉讼中的应用温旭一、在先使用权的实质在先使用权是专利法规定的不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例外之一。一项发明创造,可能同时或先后由两个单位或两个发明人分别获得,专利法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对于那些先搞出发明创造,并首先制造出产品或做好生...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三个法律,除《专利法》外,《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冲都未对诉讼时效作出特定规定。虽然《专利法》第61条专门规定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问题,但其内容与《民法通则》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可以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即二年。同时,按照《民法通则》第12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就产生了以下二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一、如何确定“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一般民事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一次性的、短瞬间进行或完成的行为,如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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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先来看一下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这个问题的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的时候,有  相似文献   

18.
冯晓青 《中国法律》2011,(4):49-52,110-113
一、引言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专有权利。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论,我国《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相似文献   

19.
恩格斯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社会总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利益主体和利益的获取方式发生了变化。依靠科技,凭借智慧,通过知识创新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谁应成为这个社会财富的众多拥有者,除了私营老板和文艺明星,知识拥有者能否告别寒窗,不再做一贫如洗的寒士呢?这次我国专利法的修改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新修改的专利法第六条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六条规定:“被爱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者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者给予合理的报酬。”专利法的修改无疑将保护的天平向发明者个人倾斜,这一改动意味着中国社会对知识分子持续了几千年的陈旧观念开始崩溃,一个尊重发明创造规律、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新观念开始确立。如果说二十年前我们制定专利法只是承认了发明创造者利益的存在,解决了个人利益的有关问题,那么这次专利法的修改则重在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能否象一般有形财产一样为几个权利人所共有以及共有的形式、共有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已是目前实践中迫切要求回答的问题。现作一初步探讨。一、专利权可以共有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专利权也是财产权,自然亦应允许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我国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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