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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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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债与国家治理:基于法治财政的分析径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伟 《法学评论》2014,(2):66-73
地方债关乎国家治理。地方债的膨胀源于政府间财政失衡,地方不宜独立对外承担偿债责任,源于地方政府缺乏自主财政地位,收支划分取决于国务院单方决定。为破解眼前的地方债危局,政府有必要考虑动用存量资产,变卖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着眼于长远的制度建设,则有必要用法律形式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赋予地方财政自主权,隔断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于此同时,围绕政府债券的发行、使用和偿还,可以引入政府资产负债表和信用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进行债务重整,让其完全置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借助于这种压力,也许有助于催生负责任的现代地方政府。  相似文献   

2.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表面上看是一个治理技术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治理体制问题.《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图在治理技术层面对财政权责进行纵向界分,但这一改革进程需要在关注技术性、局部性改革的同时,引入结构性和系统性改革思维.地方政府的角色界定及其法律地位的明确化,是央地财政关系的一个核心因素.通过引入地方化原则、辅助性原则而明确地方性政府的主体地位,对于当前正在进行的财政改革具有基础性意义,对优化我国纵向治理结构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从内容上看,涉及纵向政府层级与横向政府部门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从作用上分析,事关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预算约束的有效性,在财税体制改革整体方案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和财政收入分配制度共同构成了财政收支划分制度,以公共财产权和财政分权理论为基础,属于财政领域的基本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客观受制于“量入为出”与“以支定收”理财观的冲突和张力,应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制定政府“事权清单”,厘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遵循财政法定原则,同步推进《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制定,有效协调政府间财政关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这一制度的提出直接催生对分税制的进一步研究,即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的修改则将这一议题进一步推向以现有的事权划分为参照全面审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宏阔视野中。尽管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要受法律的调整和制约,反过来,这种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9,(3):69-82
2014年《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是对我国《宪法》加给政权机关的环境保护职责的立法表达。因为《宪法》早已确定了保护环境的国家使命、基本国策,遵循宪法规定,我国其他一些单行环境法也有关于政权机关环境质量责任的规定。2014年《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是"积极责任"或"建设性责任",而非不利法律后果。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另一面就是保护环境的权力。宪法、法律在加给地方国家机关维护或提高环境质量责任的同时,也赋予它们保护环境的"建设性权力"。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实际上是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对于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的履行来说,更急需做的不是设计出对政府"问责"的方案,而是加强推进地方政权机关履行保护环境"积极责任"的制度建设,包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划制度、环境质量目标主义指导下的总行为控制制度和以改善流域等空间环境单元环境质量为管理目标的区际环保合作制度。  相似文献   

6.
《法治与社会》2010,(12):80-80,F0003
陶纪坤在《经济纵横》撰文说,虽然“新农保”方案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重大改进和创新,解决了旧农保没有解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新农保”方案进行完善。(一)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界定地方政府间筹资责任。目前,各级政府的社保事权相当模糊,各级政府财政社保支出责任也不明确。  相似文献   

7.
杨良松 《公共行政评论》2013,(2):104-134,180,181
中国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级政府承担着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财政分权对地方教育投入有重要影响,而现有文献通常认为财政分权不利于教育发展。论文从省内财政分权和财政自主性的视角研究了财政分权对于地方教育供给的影响。基于1995—2008年省级数据发现,省级财政自主性,省级和地级政府对县乡级政府的财政支出分权有助于增加教育投入;县乡级自主性会减少义务教育支出,且省级或县乡级财政自主性与省内支出分权之间存在显著影响。论文研究表明财政分权会有助于增加教育投入,且应当重视县乡级政府在公共品供给中的重要作用,但应注意到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缺陷,以及不同省内分权的不同影响。  相似文献   

8.
论文讨论了纵向的地方财政支出分权与横向的公共支出结构导向对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影响。基于治理与善治、财政联邦主义与功能性联邦主义等理论视角,我们建构了地方治理绩效、省以下财政分权与地方公共支出的发展性与再分配支出导向,进而利用1997—2009年的分省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省以下支出分权水平可以显著地促进地方治理绩效,且这种促进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县级而非市级支出分权;由于公众需求、腐败寻租等因素,发展性支出比重在很大程度上侵蚀了地方治理绩效,而再分配支出与之截然相反;因为"软预算约束"等问题,地方净转移支付收入在多数情况下也会显著恶化政府治理绩效;此外,政府治理绩效往往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等现代化进程,并具有较强的时间序列稳定性特征。基于上述中国正反两面的经验,我们就如何改善政府财政职能与转移支付体系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徐键 《法学研究》2012,(3):43-58
为实现政治统治的合法化,近现代国家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了以规范为中心的权力认知模式。建国与改革为主题的国家制度建设所呈现的渐进性和试验性,使我国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上,形成了规范内外不同的权力生长与存续机理。碎片化的规范,赋予了地方在特定领域内的财政自主权。同时,依赖政治过程的分散化策略,引致了权力的制度外溢,形成了诸多所谓的"事实上的财政自主权"。尽管正当的制度只能逐步建设和改进,但如果始终存在超越于法律规范之上的权力,法治秩序终将会崩裂。地方财政自主权,必须在规范主义的立场上循序形成。  相似文献   

10.
商务部等7部委不久前发出的《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清理各级地方政府商务、财政、交通、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制定的地方保护文件。这些文件中,也包括地方立法。目前,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许多地方的立法机构制定有利于本地企业、妨碍外地企业和产品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从而给市场封锁赋予了“合法性”,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执行起来理直气壮。  相似文献   

11.
财政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法律在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律调控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低,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出作出许多硬性规定,执法上随意性较大。实现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法治化,应当在立法方面采用法律保留原则,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律规范的内容,建立中央与地方财政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2.
地方财政自主的法治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财政自主权力的外延包括财政预算自主、财政收入自主、财政支出自主和财政监督自主四个方面,其理论基础源于地方分权自治、财政联邦主义和辅助原则。中国地方财政自主法治保障的制度构建,在财政预算自主方面,需要在对地方政府预算权进行法治化控制的同时,保障地方政府的预算编制独立性;在财政收入自主方面,必须对税种进行合理划分,追求税收共享的法定化,并在强化预算约束的前提下,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公债发行权;在财政支出自主方面,应当在财政收支划分明确化和规范化的前提下,重视财政转移支付对财政自主的影响,关注财政支出自主可能引发的政府间财政竞争,通过法律制度来引导良性竞争,制止恶性竞争。  相似文献   

13.
秦勇 《河北法学》2012,30(7):2-11
“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主要利用土地出让法律制度和土地税费法律制度来获取财政收入以充实本地政府财源的行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引发了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对负效应的分析显然更为重要.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有其深刻的制度成因.解决“土地财政”的法律措施是完善财政收支法律制度,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限;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14.
This article proposes a means for implementing environmentaltaxes in Indonesia at the sub-national government level, asa mechanism for correcting resource misallocation and negativeexternalities, specificall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lean-up.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taxation is first reviewed, ingeneral terms. The ongoing fiscal decentralisation in Indonesiais then discussed as a potential legal framework for environmentaltaxes at a sub-national level. It is suggested that a combinationof environmental taxation with fiscal decentralisation wouldgive provinci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in Indonesia a much-neededincreased revenue stream. It would also provide a further greendividend of effectively regulating and ameliorating negativeenvironmental effects.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donesian fueltax beginning in 1997 is considered briefly as an actual casestudy of such environmental taxation at the sub-national level,with discussion of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in its (limited)administration by regional governments rather than the centralgovernment. Finally, within the context of fiscal decentralisation,widespread corruption and other potential hindrances to implementingenvironmental taxes at the provincial and local government levelin Indonesia are discussed and areas for further research andstudy are suggested.  相似文献   

15.
后土地财政时期出现的财税现实困境暴露出过往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究其根源,无疑是现存财税制度的供给无法有效应对后土地财政时期的预期。面对财税领域特别是地方财政增量减少的窘况,并不能一味以外延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方式来解决。应以财税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转变“全能政府”的传统观念,运用财税衡平理念和理论,强化内涵式减支增收财税法制供给与实施保障。只有矫正过往稀缺财税资源粗放使用的痼疾,使财税资源集约化配置,才能产生有效率的高质量经济发展功效。应通过财税衡平法律机制的纠偏,优化财富分配的社会实质公平效能,最终实现新时代社会和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  相似文献   

16.
魏建国 《河北法学》2007,25(9):61-65
我国财政权限的配置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国未来财政权限的配置在总体上应该采取非对称型模式,即将财政收益权在各级政府间进行适当划分,并偏向中央政府,使中央政府保持足够的财力;在对财政收益权进行划分的同时,对财政立法权则应基本保持集中,由中央政府享有主要的权力;进一步协调财政(税收)征收权在两套征管机关之间的行使;赋予各级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财政预算权.  相似文献   

17.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之基本问题研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处理,有必要采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结合之新途径进行分析,从探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命题高度出发,高屋建瓴对影响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现实问题予以研究。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涉及的地方自治和垂直管理等问题上,应该通过宪法和其他宪法性法律坚定不移又循序渐进地推行和拓展地方自治制度,并严格控制垂直管理的设定,从而使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和关系处理中充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18.
China’s central government undertook a major tax regime reform in 1994 that was characterized by fiscal federalism. In hindsight, it may be seen to be more emphatic on the revenue side than on the expenditure side. It has achieved a certain success both for revenue shifting and inflation-fighting purposes. However, the reform and its subsequent follow-ups have not clearly addressed some fundamental issues in China’s government finance system, such as overhauling the function of government finance and redrawing lines between the center and subnational governments with regard to their fiscal responsibilities and duties. Moreover, movements towards fiscal federalism may have actually increased fiscal burdens on the economy, especially on domestic sectors of the economy. Coupled with enhanced policy support to China’s external development, fiscal federalism may have further helped accelerate resource shifts towards the external sector, thus resulting in an unprecedented rapid expansion in China’s exports since the mid-1990s.  相似文献   

19.
沈寿文 《时代法学》2012,10(2):19-24
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制度化的财税分权体制,然而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并未实现,改革的结果演化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税分工,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源在于我国缺乏宪政国家意义的地方自治制度这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联邦政府与组成部分政府)财税分权的制度基础。或许具有高度地方自治性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作为实现我国未来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税分权目标的制度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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