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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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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罪犯人权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道平 《中国司法》2006,(10):24-27
尽管罪犯人权问题十分敏感,但无法回避。深入探讨我国罪犯人权问题,对于法治文明建设,正确行使行刑权力,保障罪犯权利,提高对罪犯改造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背景:刑罚权长期以来,社会和法律界对罪犯人权的认识有很多有益探索但亦有很多躲闪之处,特别是受社会报应观  相似文献   

2.
正义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行刑变更程序是刑罚目的最终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对国家行刑权行使加以限制和体现罪犯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方面。目前学界往往关注的是行刑变更的实体问题研究,而对行刑变更的程序问题缺乏必要的关怀。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行刑变更程序构建在行刑程序公正理念确立、刑事一体化建构以及行刑立法完善等方面的价值分析,以期引起理论界对行刑变更程序的进一步关注,从而促进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行刑权是指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依法享有的将法院的生效裁判付诸实施,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权力。行刑权最基本的执行主体是监狱,在法治社会下,由于监狱法制的不完善、监狱司法主体地位的缺失以及监狱理念的滞后,我国监狱行刑权出现了错位。这导致监狱在改造和预防犯罪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刑罚特殊预防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示。鉴于此,必须完善监狱制度,为行刑权的良性运作提供制度支持;剔除经济因素,以纯化行刑权主体的刑事司法机关性质。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改造罪犯,行刑权的运行应当社会化。  相似文献   

4.
监狱行为作为社会和谐机制不可或缺的部分,通过惩罚和改造罪犯,以恢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但监狱行刑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需要尊重的观念文化、制权的制度文化、自治的行为文化和人性化的物态文化的支撑。为此,建设监狱文化需要着力确立人权观念、改善行刑关系、科学行刑手段、改造行刑环境等。  相似文献   

5.
适当生活水准权作为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其自身的特殊性.在我国监狱制度下,罪犯享有适当生活水准权获得了基本保障,但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和时代发展的需要比较,还存在着差距.为此,我国应当进一步改善监狱设施,完善监狱法制建设,加强对罪犯享有的适当生活水准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席逢遥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7期上撰文《刑罚的边界——国家行刑权的行使与保护罪犯人权的关系》指出,世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界限。法律定分止争的根本方法,在于划定每个个体的边界,以权利和义务为手段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7.
中国罪犯人权概念的提出与发展,既是同西方国家进行人权政治斗争的现实需要,又是监狱行刑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本文立足现实,分析了我国监狱人权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思想观念以及具体措施改进两个角度,论述完善我国罪犯人权保障机制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8.
耿光明  吴镝飞 《河北法学》2005,23(5):143-146
行刑法治的价值结构重心在于保障罪犯人权而非维护行刑秩序,不同法律渊源组成的开放、动态和稳定的行刑法律体系是行刑法治工程的根基和保障,廓清和剖析行刑法治的途径为行刑法治的深层次推进创造了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9.
劳动权是罪犯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而罪犯劳动则是罪犯劳动权与刑罚权的共同载体。刑罚权决定着罪犯劳动权的范围,影响着罪犯劳动权的实现程度。在行刑社会化的背景下,只有建立和完善罪犯劳动权的相关法律制度,平衡罪犯劳动权与刑罚权的关系,推动罪犯劳动及其组织形式的社会化,给予罪犯更多的劳动自由,罪犯劳动权才能得到更大程度地实现。  相似文献   

10.
罪犯权利救济的内部结构和性质会表现出一种能力,一种对社会的作用力,这种能力和作用力就被认为是罪犯权利救济的功能,它是罪犯权利救济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罪犯权利救济不仅对社会具有功能而且这种功能是一种“正面功能”或者说是“积极功能”。对罪犯权利救济功能的研究,实质就是研究罪犯权利救济制度在行刑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对国家和社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罪犯权利救济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行刑制度的定位或取向问题,并决定相关制度的设计、运作的基准或方向等多方面的问题。罪犯权利救济应当具有人权保障功能、冲突解决功能、评价监督功能和激励改造功能。  相似文献   

11.
论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杨泽伟 《法律科学》2003,84(6):95-104
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的关系 ,是现代国际法上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并不是绝对对立的 ,而是互相统一、互相促进的。一方面 ,人权国际保护对国家主权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一方面 ,国家主权又对人权国际保护产生制约。在承认不干涉内政原则的情况下 ,国际社会在特定情势下为保护人权可进行干涉。  相似文献   

12.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does not protect individuals as such. On the other hand, human rights do not formally encompass the right to a healthy environment.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human rights bodies are suitable forums to protect environment-related human rights. They can do so by producing interim measures to prevent States' actions or inactions towards the environment from infringing on human rights, even if the harmful character of those actions is uncertain. It is demonstrated that the recourse to 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is possible to achieve such anticipatory protection and is supported by recent developments in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n particular, the article shows that human rights bodies can develop interrelationships and interdependency between rights of different normative values in different areas of international law that will lead to equitable interim measures prescribing positive obligations that are reasonable and appropriate.  相似文献   

13.
王杏飞 《河北法学》2006,24(8):116-121
强制执行是运用国家公权力来保障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过程,然而在强调债权人权益实现的同时有侵害债务人基本人权之可能.为了公平保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债务人之基本人权,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必须从贯彻宪法对人权保障的高度,确立利益平衡和执行适度的原则,加强对债务人财产、住宅、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的保障.这既是现代民事执行文明、人道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那力  杨楠 《法律科学》2009,27(6):59-65
环境权可以视为第一代人权中的生命权、私人生活权、财产权,由此可以促使政府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环境侵害,但这会产生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作为第二代人权,能够赋予环境质量以同其他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相当的法律地位,使其优先于其他无权利依据的客体,但是很少对这类人权进行司法;作为集体权利有环境保护的意义,例如保护少数族裔文化和土著居民。国际法上环境权作为实体权利还未建立起来,作为程序性权利体现为公众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司法救济权。通过人权保护环境,其优点在于人权与环境权相比是一项确定的权利,人权法院裁判了一些有环保意义的案子,缺点在于与人无关的环境本身的损害得不到保护,无法进行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5.
国家民事公诉:检察权的新型配置与制度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检察权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来考察,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定位,使其具有承担国家民事公诉权能的自然身份,有充分理由将民事公诉纳入我国检察权新型配置的视野。我国民事公诉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对检察机关的诉权和诉讼法律地位,公诉案件的受案条件、范围和管辖,公诉案件的证据规则,公诉案件的审理、裁判和执行等具体内容进行合理设计,既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又避免与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产生冲突。  相似文献   

16.
马念珍 《政法学刊》2007,24(3):73-76
警察有效地执法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常呈现出复杂的心态,一方面我们强调警察工作能在人权保护上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另一方面有的人又认为,尊重人权在一定程度上有时与执法相对立,甚至简单地认为执法就是对罪犯开展的战争。因而民警这一职业群体对警察权、人权以及两者关系的意识状态就显得至关重要。通过对民警职业群体的警察意识与人权意识的研究,期望能较为客观地呈现警察权意识教育以及重人权保护教育的现状,并对其的改进和完善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试论商标法中在先权的保护与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先权和在后权根植于同一客体 ,它们取得的依据既可以是同一部法律 ,又可以是不同的法律。在先权和在后权因时间或者程序的先后而产生。对根植于同一客体且都是依据《商标法》但因时间和程序在先而获得的在先权 ,可分为在先申请权、在先使用权、在先注册权、在先驰名权。这些在先权与相应的在后权可能会发生冲突。因此 ,既要按照利益比较原则、相对适用保护在先权原则、保护与限制并重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予以保护 ,又要依法对其加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8.
发展权视野下发展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夏清瑕 《河北法学》2005,23(10):18-22
发展权强调发展是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它将发展纳入国际人权标准的框架之内,以实现人类普遍自由与权利作为发展的手段与目标,规范发展方向。《发展权利宣言》在发展的主体、发展的目的、发展的价值、实现发展的方法以及发展的责任人等方面对发展加以规定。发展权视野下的发展被凝结为实现具体人权的行动,转化为现实力量;它一方面保障了发展以人为本的宗旨,另一方面也为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一理解可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相似文献   

19.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之完善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冬京 《河北法学》2006,24(1):95-97
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强制抗行法>,一直以来学界讨论的比较多的是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然而法律也要保护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执行救济制度便应运而生了.然而我国现行的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程序公正和效率价值为理念,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最高目的,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救济类型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进而对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设计提出了理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治社会的目标之一是限制公权,尊重和保障私权。《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赋予权力、规制权力、保障权利等方面寻求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合理配置公安机关权力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平衡公安机关权力行使和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制约权力与保护权利统一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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