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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阅“两院”案件卷宗实施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 :地方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法 ,并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行使监督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是重要的执法单位。监督“两院”对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 ,除听汇报、调查视察、评议等监督形式外 ,调阅案件卷宗 ,看个案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程序是否合法 ,适用法律是否恰当 ,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 ,符合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法律规定。二、调阅“两院”案卷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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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宫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查办的一批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服务经济发展典型案件等,涌现出了“全省十佳办案人”“全省优秀办案人”等一批先进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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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行使侦查监督权。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对监狱等执行机关行使刑罚监督权。那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简称“三类案件”)以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不依法确认刑事赔偿、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行为(简称“五种情形”),又由谁来监督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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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至2007年,湖州市"另案处理"案件占全部移送起诉刑事案件的30.27%,其中存在将不构成犯罪,或已作治安行政处罚,或已判刑的罪犯作为"另案处理"的情况。在实施"另案处理"过程中,存在追逃措施不力、随意降格处理、滥用强制措施、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另案处理"案件,确立"另案处理"的适用标准,建立严格的"另案处理"操作程序,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经费和警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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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年初起,江西瑞昌市人大内司委在城郊的公安派出所设立了“瑞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驻所联动办公室”,采取“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监督,疑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的方法,有力地促进了该派出所快速侦破案件。为了发挥内司办驻所联动人员的作用,他们做到提前介入监督派出所办理复杂案件,为民警“指引”。驻所联动的人大内司办干部就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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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与人大的政治法律关系是: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但在理论和实践中,我们往往片面强调“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而对“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往往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本文力图通过对人大对党的法律监督进行法理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操作性的综合分析,增强党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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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庭审笔者有两点隐忧。隐忧之一,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是不是一种“制度重复建设”?根据我国宪法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相应人民法院的工作。据此,关注特定案件的人大代表只要觉得有必要自然可以去旁听庭审,所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的重心就只能落在“邀请”上了。但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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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是监督法的重要法律精神。如何增强监督实效?我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应坚持做到以下“四个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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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旺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4):47-49
民事执行监督作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人民检察院不能行使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妨碍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事执行监督在理论上是可行的,问题是制度上的“法无明确规定”。因此,法律上对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事执行监督做出明确规定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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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立新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24(4):86-90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判断刑民交叉案件是否“分案处理”的标准有二:一是“同一法律关系”,二是“同一法律事实”。从法理及实践看,单纯依据某个标准,并不能对刑民交叉是否“分案处理”得出一个统一结论。因此,应将二者结合起来,确立一个综合性判断标准:凡基于不同法律事实引起的刑、民法律关系,应当分案审理;凡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引起的刑民法律关系,原则上应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并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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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职责。为了使人大更好地对审判机关实施法律监督,闵行区法院自1998年以来,聘请多名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员们认真履行监督义务,三年中参加旁听案件审理90多次,参与院长双休日接待40多次,对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30多条。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闵行区法院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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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人大对司法案件监督的思考董珍祥如何处理好“两院”独立的司法活动与人大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之间的关系,是解决当前法律监督不力问题的一个突出方面。本文拟结合地方人大开展司法.监督的情况,对人大如何强化司法案件监督谈点看法。一、司法独立不能排斥人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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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中的大前提,必须是“法律上的理由”。在简单案件中,司法者直接援用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在复杂案件中,司法者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于法律规范之外寻找其他法律理由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体现着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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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28件,以调解方式结案26件,调解率达94%,当庭履行18件,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凌源法院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较强的特点,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原则的基础上,在审理涉农案件时重点突出“调”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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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组监督,是2008年浙江省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为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强化工作绩效监督、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监督而探索开启的一条新渠道。通过这样一种“一对一”监督的方式,既可以整合代表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又可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从实际效果看,代表分组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落实解决,同时也使全市人民得到了更多更大的实惠,践行了监督为民的承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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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是加强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然而有些地方在检查的范围及内容上尚存不足之处,给实施法律监督留下“空白点”。为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执法检查须克服“五多五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