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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福清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思路,依托司法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构筑“四条防线”,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为辖区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民事案件21597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3086件,调撤率达到60.5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2.
上海市二中院针对民商事案件疑难复杂、矛盾集中的特点,积极探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手段贯穿于立案、审理和审判监督过程中,力争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从2003年至去年底,该院共审结3万余件民商事案件,其中,经调解结案的近9000件,占结案总数的30%左右。  相似文献   

3.
《民主与法制》2013,(24):24-25
精神赡养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在审理过程中,要树立渊解优先的原则。精冲赡养类案件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处理,否则容易出现赢了官司却输了情感的现象。采取调解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凝聚亲情。在渊解过程中,将亲情感化与法律义务相结合,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从而既避免老人的诉讼之累,又有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因此可以在精神赡养类案件的诉浍程序中明确调解优先的原则,渊解不成,再及时判决。  相似文献   

4.
韦继军 《人大论坛》2007,(12):43-43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法庭今年通过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后,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精心构建支持“三农”的保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对各类涉农案件均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努力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农业生产。  相似文献   

5.
莘县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庭审、调解纠纷、法律宣传、监督法院、公正司法等方面的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去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21件,类别涉及民商事、刑事和行政等类型案件,调撤比例达90%以上,当事人满意率100%,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6.
去年以来,罗山县法院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五项措施遏制农民负担反弹,走出了一条审判工作服务农村经济的新路子。优先审理执行涉农案件。针对当前农村各类三角债问题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制约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情况,该院党组审时度势,决定从农村经济的整体利益出发,优先审理和执行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各业务庭根据院里要求迅速行动,深入农村,现场办案,不仅解决了大量的农村经济纠纷,还使相当一部分债务得到了清偿。尤其是去年9月份以来,他们借助开展执行大会战的有利时机,将一部分涉农案件优先执行完毕,减轻了农民群众债权债务方面的苦恼。严肃执法,规范计划生育工作。《河南省计划生  相似文献   

7.
李林启 《求索》2014,(9):100-104
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属于审判特别程序,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不得调解,但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与其他特别程序不同,其处理的仅仅是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在调解的优势和价值日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的今天,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应可适用调解,这是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目的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司法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特定需要.  相似文献   

8.
正10月16日下午,经过三个多小时庭审,一件农村子女赡养八旬老人案被成功调解。重庆市忠县法院第四法庭是2008年成立的我市惟一"女子法庭",其案件管辖范围涉及该县长江沿岸9个乡镇近30万人口。针对老人和残疾人诉讼有困难的情况,法庭特为他们开通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绿色诉讼通道,并建立了巡回审判制度,把法庭  相似文献   

9.
2006年,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找准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切合点,先后与公安、卫生、民政、工会、保险以及劳动仲裁等部门协调。把诉讼调解机制与分散的社会调解进行有机的衔接。把分散的大调解格局与诉讼机制调解进行有机的融合,建立了包括解决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事故、拆迁补偿、涉农纠纷、赡养救助在内的诉调“六对接”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审结民事案件5546件。调解结案4359件.调解率达78.6%。  相似文献   

10.
张丽霞  ;李静一 《求索》2008,(5):146-148
以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为前提,能够使再审程序达成调解与纠错功能的协调。再审调解有助于达成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法院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中的地位。目前导致民事再审调解率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当根据再审调解的特质,在再审程序的较早阶段组织调解,彰显当事人在再审调解中的程序主体地位,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再审调解,更好地发挥再审调解对维持司法秩序与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1.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上提一级的规定,对提高再审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有一定好处。但是上提一级以后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上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审判压力大大增加,使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把大量精力都用于审理再审案件,这与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所承担的保证法律统一适用的职能不相一致。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是各国最高法院的一个主要功能。最高法院一般是有选择地审理那些新出现的案件或者法律意见分歧比较大的案件,而不是大量地直接审理一般性案件。  相似文献   

12.
去年以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以构建“大调解”平台为切入点,把诉前、庭前和庭中调解相结合,强化调解手段,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构建和谐钦北、平安钦北,维护钦北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25件,审结521件,其中调解结案(含撤诉)246件,调解成功率47.22%;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3件,调解结案9件,调解率达69.23%,所有赔偿款均已全部兑现;在执行案件中,经做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当事人自愿和解的案件有69件,占执结案件的30.4%。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判断刑民交叉案件是否“分案处理”的标准有二:一是“同一法律关系”,二是“同一法律事实”。从法理及实践看,单纯依据某个标准,并不能对刑民交叉是否“分案处理”得出一个统一结论。因此,应将二者结合起来,确立一个综合性判断标准:凡基于不同法律事实引起的刑、民法律关系,应当分案审理;凡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引起的刑民法律关系,原则上应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并审理。  相似文献   

14.
乐陵市人民法院枣城法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山东省人民满意好法庭”、“德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设立五年来。该庭共审理民事纠纷案件2956件。调解结案率达95%以上.辖区内未出现过一起民转刑案件.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发还。  相似文献   

15.
每年都有大量在校的大中专、职业技校的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锻炼,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这些受伤学生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认为,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他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该类案件不属于《劳动法》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属于《民法通则》调解的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16.
2003年,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在法律适用问题上,遇到了两难选择。根据《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种子的收购和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省内统一价格,不得随意提价”;  相似文献   

17.
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某设计开发公司拖欠债权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50余万元一直未支付。于是,后者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并诉称,本公司也深受金融危机影响,如不及时收回款项,将会导致生产经营周转不灵。普陀区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原本寻常债务纠纷案件背后的金融危机背景。本着调解优先、快审快结、审执兼顾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法制的日益健全,广大农民越来越感受到了法律的强大作用。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大增强,与行政机关间的行政争议越来越多。近日,笔者对某县法院1994——1995年审结的290件涉农行政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农民在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中普遍存在四大热点问题:首先是农民负担问题。两年间该县法院审理的"农负"案件共202件(其中1994年67件,1995年135件),占69.7%。这些案件均为集团诉讼,都是同村、同组的农民联名起诉。其次是行政处罚问题。两年间行政处罚争议共60件,占20.7%。其中不服扣押、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的42件;不服计划生育征收超生费、罚款的10件;不服收审、拘留的8件。这些案件中,除常见的治安处罚外,因农民们近年来越来越多地从事加工、屠宰、建筑、商业、医疗等活动,个体户、私营企业、私  相似文献   

19.
黄美逢 《当代广西》2009,(13):61-61
今年以来,田林县人民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调解息诉工作,促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高效优质司法服务。今年1-5月,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创历史新高:收案333件,结案244件,其中,调解结案191件,撤诉31件,调解率78.28%,与去年同比上升33.55个百分点,案件调撤率达90.98%,同比上升26.51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20.
焦作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始于1998年10月。两年多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免费为群众法律咨询10300人次,审查法律援助申请2900余件,批准1436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8l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44件,公证106件。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人权作出了贡献,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笔者在这里采撷几朵法律援助的花絮,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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