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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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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现行的农地制度下,土地对农民而言一方面是生存的基本保障,但同时也是束缚他们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绳索。要有效解决这一矛盾,最根本的是对农村地权加以研究和探索。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农村地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所有权流转、农地产权制度安排、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等几方面。从总体上把握我国当前农村地权变化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动态,将有助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加快与农地制度改革的深入。  相似文献   

2.
农地承包经营权证券化、农民变为农地证券的持有者和农业产业工人 ,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 ,针对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实践中存在的—些突出问题而进行的一项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的创新 ,是现代金融技术与农村制度创新的结合。积极稳步地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证券化 ,鼓励握有土地资本证券的农户与涉农公司或其他市场主体通过农地证券市场进行资源整合 ,不仅可以使农地承包经营权成为农民参与社会分配最重要的要素 ,增加农民收入 ,而且还可以提高农地的配置效率 ,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3.
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背景下地权公平分配的实现途径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九大提出,农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这一方面有利于稳定农民的土地预期,促进土地投资,但另一方面也隐含着固化既有地权、加剧地权分配不公的问题。本文在具体分析此项政策可能引发的种种经济社会问题基础上,尝试提出了一种促进地权分配公平的新思路,即"从土地占有公平转向土地收益公平",并探讨了具体落实该公平分配思路所需的两种主要制度安排,即土地股份制和土地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4.
当前农地制度变革处在进退两难的困境。本文通过对变革的总体性社会图景的分析,引入新二元社会即随社会转型出现的体制内、外两种社会结构相持、渗透、互动的理论概括,将集中在农地变革上的博弈关系定义为体制内的国家独大与农民缺位。基于此,本文将农地制度改革出口定位在所有权的设计上,即最大化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具体说,一是可以直接将所有权赋予农民,另一则是将之赋予能够代表农民行使集体组织权利的村民组。  相似文献   

5.
<正>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次在立法层面上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词,用以涵摄农地利用与变动的各种具体形式。十多年过去了,农地流转依然存在种种观念上的羁绊和制度上的困境,难以顺畅运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6.
米霖  孙妍 《长白学刊》2015,(2):98-1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的土地制度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农用耕地作为从事农业经营生产的宝贵资源,具有数量稀缺性和肥力可再生性两大特点。高效地发挥有限农地的生产潜力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我国日益凸显的人地矛盾,健全而完善的农地流转制度可以有效地实现农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地流转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巩固农地生产潜力,但在实践中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究其原因,二元土地所有制下的制度安排加剧了农民与集体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新制度经济学视阈下的制度约束理论很好地解释了农地流转的制度困境。  相似文献   

7.
祝天智  阎辞 《长白学刊》2021,(2):123-130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农地承包制度发展中的固有矛盾,是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因素,研究农地承包制度中这一矛盾的协调意义重大。从政策演进的视角揭示农地承包制度发展进程中公平与效率矛盾的表现及变化,分析矛盾原因并探索缓和矛盾的有效对策。结果表明:在农地承包制度演进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以土地细碎化、人地关系不匹配等形式存在于分配、流转、承包期及权利划分制度安排中,并呈现长期存在的趋势。这一结果的产生根源在于"公平-效率"的内生矛盾属性,并受到初始效率路径、城市容纳有限、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受限等因素的影响。针对这一矛盾,需要采取转变发展思路、完善城市保障制度、推广土地流转等措施加以协调。  相似文献   

8.
农地承包经营制度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农地承包经营制度正在遭遇既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实现农民平均占有田地的制度依据,又面临着农村土地三十年以及更长期的顺延、不调田的现实矛盾。农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无论是重庆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模式还是成都试点“土地换身份”模式,都无法有效地解决农地承包经营制度运行中的矛盾。具体的对策应当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框架内,一方面通过集体土地股份化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及畅通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另一方面着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以解决无地、少地农户的基本生存问题。  相似文献   

9.
广西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3年以来,贵港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迅猛,但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土地流转困难、投入资金不足、经营者素质低和社会服务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加快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促进农地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创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破除家庭农场建设的资金瓶颈;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整体素质;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家庭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金宗志 《当代广西》2013,(11):22-23
【核心提示】 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不仅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还可向本地或外地的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家庭经营收入。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同时,有利于提高农民非农转移的稳定性,从而弱化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相似文献   

11.
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的关联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制度视角下,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是整合分散细碎的地权,其实现路径是农民动员。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治理模式,可以概括为“基于土地利益整合的农民动员”。从现行土地制度的绩效来看,过于强调个体地权的土地制度,会导至弱化了村集体的动员能力,构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制度障碍。而一些农村地区通过创新性的土地制度改革,能提高村集体的农民动员能力,实现村庄范围的土地利益整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当适当平衡集体土地权力和农民土地权利的关系,通过赋予村集体适当的土地调控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相似文献   

12.
牙韩高 《当代广西》2012,(19):47-48
土地是民生之本,富民之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地权制度的重大改革,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举措。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是打破制约"三农"发展瓶颈、促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是农业生产向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3.
舒晓 《今日浙江》2008,(21):16-17
近几年,浙江省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开始进入以政策导向、市场调节、利益驱动为特征的较为理性的发展阶段。到2007年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已达465.76万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23.5%;涉及流出土地农户240.78万户,占全省家庭承包经营总农户的25.6名,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比例均连年有所增长。但是,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要求,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还有很大的差距。  相似文献   

14.
农业技术创新对于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以及提高农民收入都起着重要作用。现有农地制度存在着诸多阻碍技术创新和实现的弊端,因此,有必要进行第三次农地制度变迁,沿着双重路径,构建多元化的土地承包和承租经营形式,并完善相应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5.
农地制度与农户投资之间的关系是农业经济领域长期讨论的热点。已有研究大多集中在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投资的影响上。从制度角度考察中国传统农业中的"粪草银""灰肥田""田面权"以及它们的内在关系可以发现,在农业生产中,保障产权、激励投入有三类制度安排:补偿机制、地权机制和权益流转机制,相应地为农户提供了三种选择。经验分析表明,在讨论产权问题时不应只看到土地的产权,还须考虑工本的产权;在谈论地权时,不应只注意其静态"稳定"的一面,更应关注地权的流转和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冯涛 《中国发展》2011,11(1):64-69
农地所有权转让与经营权流转是农村土地市场形成的基本条件。农地规模经营是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动力。依据当前国家政策和法律,国家通过强制征收制度垄断了农地所有权交易市场,农地产权的自由交易仅限于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证明,这种二元交易机制导致效率和公平双重损失。该文提出,深化农地市场改革,重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各种形式的利益侵蚀行为。  相似文献   

17.
宁夏 《求索》2014,(10):17-21
国家通过"向农民赋权"建构起一套农村地权制度,这种"赋权"将农村视为地权制度缺失的地方,将农民置于无权的地位。但是,农村有以土地的村社共有、平均分配为特征的传统地权习惯,农民凭村庄成员资格获得的地权是一种人格化的地权。地权因其人格化而具有不可交易性,限制土地交易与市场化配置,阻碍国家实现市场化改革目标。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强制固化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占有支配关系,在农村建构起物权化的地权制度,为推动土地交易与商品化创造条件。这种无视传统地权的强行建构在农村造成各种紧张,农民通过对各种制度、逻辑的选择性运用来消解这些紧张,抗拒国家力量的深入并维护乡村共同体的相对独立性,使国家地权制度的实际执行发生各种偏离。  相似文献   

18.
中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主要特征,来源于20世纪对"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这一制度能够发挥农户和集体两个层面的积极性,但也存在着诸如"长久不变"的实现、土地细碎化、"统分结合"中"统"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日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微型家庭农场并存、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相似文献   

19.
在政府干预条件下,发达地区农业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动,突出表现为自发形成的家庭农场经历了"单位化"过程。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业治理多元目标的体制变迁动力,促使政府人为培育"本地农民-家庭农场",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来"农民农"排除出去。为了有效支配家庭农场的经营过程,地方政府通过农业补贴干预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行政代替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机制。发达地区新农业经营体制的代价是农业的低效率,不具有推广性:本地化的劳动力需要较高收入,土地承包者预期租金也大幅度提高,地方政府必须不断向经营者输入高额补贴以维持农业再生产。  相似文献   

20.
市场化的乡村水利改革不可能解决农村水利公共品的供给问题。江汉平原上和豫南农区的小农治水实践表明,包括组织权威与社会权威在内的权威结构、分散和变革中的小农经济、农地制度构成了乡村水利制度的约束条件。而且,在组织成本不能得到解决的前提下,农地制度创新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公共品的供给问题,相反其外部性效应却造成更高层次上的、更为严重的公共品供给困境。而外出务工则在逐渐改变农户的经济状况,并引起农村经济基础的内在变革,从而使农户土地合约面临不确定性、复杂性、利益主体多元化。这样,强化合约主体中集体的协调能力,增强乡村社会的组织基础,而非不断弱化乡村治权,才是重构乡村水利制度的唯一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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