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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 ,但存在一定缺陷 ,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确立灵活的司法审查标准 ;确立正当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 ;确立司法审查的合理性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即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从具体案例入手。介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内涵,探讨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有利于制度构建相关建议的提出。  相似文献   

3.
阐释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意义,考察各国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规定,分析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必要性,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4.
向忠诚 《前沿》2011,(22):69-72
对照WTO有关司法审查的规定以及我国加入WTO对司法审查所作的承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之存在明显的冲突。为了解决与WTO的冲突,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总体标准宜取消主体标准,将行为标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扩展为"行政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将权利标准的"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修改为"对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5.
抽象行政行为是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使得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得不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为此,本文提出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构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滥用职权作为法院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理由,在行政权不断扩张的今天.该规定的内容使得司法权可以对行政主体的栽量活动进行审查,为防止行政权行使的肆意提供了司法保障。但是在我国当下的现实中,行政法学界对“滥用职权”的内涵与表现形式等基础理论研究存在较大争议,形成多种不同的观点,相对一致的学说理论没有形成;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没有对“滥用职权”进行准确定位,进而导致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对“滥用职权”的标准难于把握,不能、不愿也不敢适用“滥用职权”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试从“滥用职权”的不同认识出发,梳理之间存在的核心争议点,进而根据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分权制衡,界定滥用职权司法审查的界限与深度.以期明晰在司法审查中法官需要把握的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7.
一般而言,程序性行政行为是一种不成熟的行政行为,因为其不确定的内容,并没有在现实情况下影响到原告的该有的权利以及所应履行的义务。司法不宜介入审查,其不具有可诉性;原则上,行政行为成熟性标准是"正常行政程序的最后阶段已经完成";但当程序性行政行为已经对公民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将该程序性行政行为排除于司法审查之外,将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正时,应当认为该行政行为已经成熟,适于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8.
罗显成 《湖湘论坛》2001,14(6):46-47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具有刑事侦查权,在行政管理中具有行政管理权。公安机关行使这些权力时分别表现为刑事侦查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行为往往因为种种原因而混同。如果人民法院把名称相同而实质上的具体行政行为当成刑事侦查行为,则导致行政诉讼的不能,不但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司法审查,而且,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失去司法救济。如果人民法院把实质上的刑事侦查行为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诉讼,则势必妨碍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权,甚至放纵犯罪。因此,准确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和具…  相似文献   

9.
高校学位纠纷中的司法审查是促进学位立法完善的重要推动力。在司法审查中,程序违法对实体问题认定的影响范围、对校规中学术标准的审查力度以及判决类型的选择适用标准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以统一裁判尺度,衔接司法与立法,促进学术评价走向真正的学术自治。在司法审查路径上,为实现权利保护,应建立程序与实体全面审查路径,将程序正当性和程序对实体的影响度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并对学位授予的品行要件和学术要件确立不同的审查原则与例外。在司法审查深度上,为实质化解争议,应将高校对于学位争议事项是否尚存实际的裁量余地作为选择适用行政判决类型的标准,区分有裁量余地的学术标准和外观化的学术标准。  相似文献   

10.
关于具体与抽象行政行为这一划分存在价值,学界争论热烈,各执一端。本文认为,这一划分中所确立的两种行政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且具有鲜明差异。这一划分客观上已对椎动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之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并将对推动和完善这一制度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划分标准的暂时不统一,不应成为否定这一划分理论存在价值的充分理由。这一划分理论自身将在争论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存在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1.
李云霖  代新新 《前沿》2014,(15):82-84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行政不作为是指环境行政主体根据其法定职权且有履职能力的情况下,对遭到陆生野生动物侵害主体申请补偿时消极不履行、未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行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行政补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既有规范行政不作为行为、保护受害主体合法权益、提高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程度的价值基础,也有行政不作为的法律、司法解释、政府规章等法律基础和司法审判的实践基础。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立原告资格、明确起诉期限、明晰举证责任与选取合适的判决形式是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行政补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关系的实定法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种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纵观世界各国法制实践,在二者衔接关系上主要存在复议前置和自由选择两种基本模式。我国实定法所规定的衔接类型纷繁复杂,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关系设置上存在不足。做好两种救济机制的衔接配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遵循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取消行政终局裁判权,加强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审查;确立以自由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的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模式;顺应行政法治发展趋势,将特殊类型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和司法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13.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国目前不能对其进行司法监督,这严重限制了司法机关监督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建立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吴凯 《岭南学刊》2011,(3):69-74
美国、英国、法国以及德国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各有可借鉴之处。根植于中国法治土壤,可以从审查的假定原则、行政行为的明确定义、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具体范围、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的双重标准、所有合法权益的诉权保护范围、肯定概括与否定列举的确定方式等方面,完善与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制度。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只能审查行政行为,行政职权以外的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审查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所引起的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只能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直接申请行政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6.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之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运萍 《理论月刊》2009,(5):126-128
<行政复议法>确立了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然而,这一创新性制度在行政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针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制度缺陷,需要对我国现行的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在更高层次上建立行政复议司法化机制,使之成为监督行政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7.
学校内部管理行为可能会与学生合法权益产生冲突,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法院应对学校内部管理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笔者论述了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司法审查介入的前提条件,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以期对我国将来建立司法审查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8.
黄先雄 《求索》2007,(3):83-85
美国联邦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对行政决定秉持一种谦抑的态度,这种态度体现在司法审查的整个过程中,并促成了一些司法谦抑的原则、标准和做法。它们的形成有其社会背景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为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其它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对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20.
自动化行政作为一项新型行政活动方式,因其运行机理的特殊性,加之理论研究的薄弱,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愿审查”“形式审查”和“审查不能”等问题,因而备受争议。本文基于自动化行政的运行机理,提炼总结出主体、内容和程序等三方面合法性审查要件之特殊性,并分析了实施合法性审查的对象范围。司法裁判应跳出传统行政行为的固有审查逻辑,秉持“功能主义”“行政过程论”和“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在厘清自动化行政各方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责任划分之前提下,坚持对自动化行政决策过程进行整体性审查。为避免对自动化行政造成过度冲击,在个案裁判中还应当引入利益衡量机制、拓宽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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