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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兼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有关规定,从基本标准和约束性条件两个方面来规定根本违约制度,并将根本违约划分为预期根本违约、拒绝履行或履行不能、迟延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等四种情形。《公约》对根本违约所规定的"约束性条件"并不排斥对违约后果严重性的要求,条款用语具有合理性,成功地兼顾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外司法鉴定人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如何选任合适的鉴定人。英美法系一般采取当事人委托鉴定制度;大陆法系多采取司法官委托鉴定制度。鉴定人的诉讼地位,英美法系的国家将鉴定人视为证人;大陆法系的国家将鉴定人与证人区别对待,诉讼地位高于证人。鉴定人资格,英美法系采用鉴定人主义原则;大陆法系采用鉴定权主义原则。鉴定人资格审查,英美法系采取事后审查方法;大陆法系采取事前审查方式。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人归于证人,权利和义务都包含于证人的权利与义务之中;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基本上采取司法官委托鉴定制度,鉴定人资格采取鉴定权主义原则,鉴定人资格审查未制度化,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我国的诉讼法未做具体规定。通过比较研究,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大相径庭。在英美法系中,正当防卫的成立采用主观标准,以行为人为视角,以"真诚而合理"为纽带构建体系。英美法系主观化标准的引入有利于弥补大陆法系正当防卫制度的不足。以防卫限度为例,行为过当说、结果过当说、二重标准说各有不足,究其原因,大陆法系在正当防卫成立条件上均以客观事实为标准,因而机械生硬。除此以外,客观标准在对假想防卫主观心态、未成年人防卫限度等问题的解决上捉襟见肘,引入英美法系主观判断标准颇有裨益。  相似文献   

4.
责任性质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在人身、财产安全方面依法应承担的关心、照顾和保护的义务。现代立法史上的安全保障义务最初由德国侵权法提出,随后在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中也出现了相关规定。但  相似文献   

5.
英美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对于刑法作为义务的确立是一个渐进过程。早期的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不承认作为义务的存在,并间接地否认了刑法中的不作为。随着刑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英美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限制性地承认了刑法的作为义务。在刑法作为义务的研究中,英美法系国家的理论不断地向大陆法系国家靠近。目前英美法系国家在确立刑法作为义务的范围方面呈现出扩张的趋势。  相似文献   

6.
英美法系信托制度与大陆法系代理制度的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托制度肇源于英国,代理制度则首先在德国得以确立。比较信托制度和代理制度的同异,需要先从英美法系信托制度和大陆法系代理制度的渊源谈起。同时,通过这两大法系两大制度的比较,笔者对存在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法律文化上的深刻差异也有一些管窥之见。一、英美法系信托制度和大陆法系代理制度的渊源简述信托制度起源于中世纪英国的衡平法,是英国私法学上最具特色的制度。英国法学家梅特兰(Maitland)的《信托与法人》一文为近代英国信托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①信托制理论,阐述的是三方面的关系,即信托人、受托人和受…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法院的职权取证、证人制度的规定存在着不足和缺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的一些成熟的、司法实践中已证明行之有效的学说和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对这些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论鉴定意见的认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意见的认证包括对证据能力和对证明力的认证.我国对鉴定意见的认证缺乏相应的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影响了对事实的认定.在证据能力认证上,英美法系国家通过事后的控制来规范,大陆法系通过事前的程序来控制;在证明力认证上,两大法系都实行自由心证原则.我国应当以大陆法系的程序控制为基础,吸收英美法系排除规则和可靠性判断标准,构建自己的鉴定意见认证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二战以前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对沉默权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英美法系国家充分肯定沉默权。英、美法律均规定 ,禁止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他们认为 ,在侦查阶段讯问被告人的方式不能成为主要的取证手段 ,这对防止审讯过程中的侵权现象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有利于杜绝“口供”定案。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沉默权阻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 ,使得国家权力无法有效追究罪犯 ,因此这些国家在侦查阶段否认沉默权。两大法系国家对于沉默权的不同态度 ,主要与他们各自的历史背景、哲学观点有关。英、美等国的思想家多持“天赋人…  相似文献   

10.
王锦  郑鸣 《理论月刊》2004,(3):95-96
证据披露规则是规定证据披露主体、范围、方式、实现及其后果的程序和制度的总称,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代表的当事人主义模式和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的职权主义模式这两种做法。文章从民事诉讼证据披露范围和方式、民事诉讼证据披露的期限、违反民事诉讼证据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这三个方面分析了两大法系证据披露规则的主要差异。  相似文献   

11.
约定受贿在我国刑法中并无规定,不是一种单独的受贿类型。理论和实务界对约定受贿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属于受贿罪的哪种犯罪形态,分歧颇多。通过对中外受贿犯罪的立法比较,以符合构成要件的法益的解释论为立场,"约定"应当被认为是"收受"的"着手",约定受贿是受贿罪的未遂形态。从体系解释和量刑纠偏的角度出发,约定受贿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而"达成合意既遂说""代为保管既遂说""将来交付既遂说"等观点并不具备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黑哨"行为不仅备受足球运动领域有关人士的关注,而且,在法学界亦为百家争鸣.为数不少的学者认为,黑哨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于黑哨行为,本文作者认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前者(受贿罪),作者从黑哨裁判员的独特身份及明确中国足协的性质,黑哨裁判员与中国足协之间的关系以及足球裁判员受足协之托裁决比赛的行为等角度出发,否定了黑哨裁判员的受贿罪的主体资格.而对于后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作者则认为足球裁判员是履行其与中国足协所签订的合同关系.因而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  相似文献   

13.
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是上市公司经常采取的资本运营方式,但存在许多法律问题,很多上市公司在股权托管后,往往陷入亏损的状况。本文在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托管的法律问题基础上,提出借鉴英美法系中表决权信托的方式解决股权托管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中国大陆与澳门公司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京 《思想战线》2000,26(2):123-127
中国大陆与澳门特区的法律体系尽管同属大陆法系,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两地又为不同的法域,因而两地的公司法从形式到内容仍存在很大差异.随着澳门回归祖国,中国大陆与澳门特区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更为活跃和频繁,因而探讨两地间有关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有利于克服两地间因公司法不同而形成的障碍,对两地间加强经贸联系和法律交流有着极为突出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的民法理论体系在中国业已形成 ,诸多英美法系的概念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又被吸收到中国来 ,要约便是其中之一。这两者如何融合 ,使民法理论体系得以理顺 ,不但有理论意义 ,而且颇具现实意义。把要约定性为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6.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规定两岸司法互助的“罪赃移交”事项。“罪赃移交”涉及打击跨海峡经济类犯罪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两岸司法当局正在尝试与寻求突破。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追缴犯罪所得”之理念与制度,两岸可构建罪赃分享、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追回财产、不经定罪的没收、承认与执行对岸刑事裁判中的没收、在特定犯罪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基本制度,为两岸“罪赃移交”实践清除法律与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17.
近现代外国驻滇领事馆始末及其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建昌 《思想战线》2003,29(1):109-114
目前对于日本人在云南活动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滇西抗战期间 ,而实际上九·一八事变以前 ,日本人在云南的活动已有相当历史 ;西方人近代以来在云南活动的历史 ,国内只是对法国方面有所研究 ,对英、德等国在云南的活动则研究很少。从一些鲜为国内学者使用的外文史料及原北京图书馆藏日、英、德驻滇领事馆档案缩微胶卷中 ,我们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新中国建立前日、英、德三国驻云南领事机构及在滇侨民情况。  相似文献   

18.
文章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入手,结合受贿罪的司法审判实践,对以"借用名义"收受未变更权属的房屋——进行具体分析,提出相关的意见。  相似文献   

19.
张琦 《青年论坛》2007,(2):104-105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历史渊深,理论基础雄厚,再加之实践性强,对于我国宪法监督模式有着无可比拟的借鉴作用。但根据我国国情,完全照搬是不可行的,有些可直接适用,有些则需要根据中国的情况适当的变通。  相似文献   

20.
破产欺诈犯罪,是破产犯罪中最为严重、最为典型的犯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都做了规定。在我国大陆,破产欺诈犯罪可以适用的罪名是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条的虚假破产罪。本文通过考察国外立法,以期对我国立法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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