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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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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债权法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恪守债的相对性会导致债的相对性得不到足够的保护,因而出现了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本文讨论的就是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其理论根源是权利的不可侵性。  相似文献   

2.
债权本身具有不可侵性,这在两大法系已成定论。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平衡合同相对性与债权不可侵性之间矛盾的价值准则,也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理论基石。我国应借鉴域外立法、学说与判例规则,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明确界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救济的具体形式,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传统侵权法认为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不能作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但随着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提出和发展,西方国家逐渐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通过判例和立法确认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我国应尽快建立完整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使得现实生活中大量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得到有效规制,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4.
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妨害合同债权实现,造成债权人遭受财产利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受侵权法调整。其构成要件,要以存在合法的合同债权为前提,第三人主现上必须为故意,行为必须具有不法性且已造成实际的债权损害。合同法调整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存在缺陷,我们应借制定民法典的契机尽快建立较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邓佑文 《理论月刊》2002,(9):50-50,57
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妨害合同债权实现,造成债权人遭受财产利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行为应受侵权法调整。其构成要件,要以存在合法的合同债权为前提,第三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行为必须具有不法性且已造成实际的债权损害。合同法调整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存在缺陷,我们应借制定民法典的契机尽快建立较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6.
传统民法视物权和债权为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权利,债权的相对性排斥其绝对性的存在,这是对历史的误解,债权固有的相对性与债权的绝对性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论层面问题。债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的相对权并非是对债权相对性的曲解,亦未说明债权就成了绝对权,而仅仅说明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所固有的不可侵犯性,将受侵害的债权纳入侵权责任法的保护正是源于债权的这种"绝对性"。  相似文献   

7.
汪超  蔡杰 《长江论坛》2010,(5):56-61
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一直是广受讨论的热点问题,但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对此问题并未作清晰详尽之规定。本文提出: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的理论基础并非是侵害他人权利,而在于其行为侵害的是他人的合法利益;这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类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并不应该完全排斥过失的情况;这种制度从地位和功能上看只能是违约责任制度的辅助和补充。  相似文献   

8.
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是民法学界长期争论的热点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日益繁杂,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其重要价值日趋显现。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在整体上实现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立法化,但司法实践要求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势在必行。下面我想分别从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存在的理论、社会基础以及各国的立法状况来谈下我国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取舍。  相似文献   

9.
侵害债权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债权救济制度,但在我国尚未建立。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梳理了侵害债权制度的历史发展,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阐述了侵害债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分析了侵害债权行为的两种具体形态及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0.
丁彩霞 《前沿》2006,(4):155-157
侵害债权行为是20世纪以来各国普遍建立的一项制度,本文对其法律后果进行分析,并对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承担提出建议,以加强对该制度的认识,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11.
作为传统契约理论基础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现代交易的发展。有鉴于此,各国(地区)立法和判例通过承认涉他合同,引入债权不可侵性理论,规定合同的保全制度,承认合同关系第三人之保护效力,以及租赁权的物权化,对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了修正和突破。  相似文献   

12.
第三人侵害债权若干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阿荣 《前沿》2003,(3):91-92
第三人侵害债权应否成立侵权行为 ,是民法学界长期争论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发展 ,其价值已日趋显现。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对其可成立侵权行为各国理论界及实务界大多都已认同。本文拟就第三人侵害债权问题从其理论基础、比较法上的考察及其责任构成等方面作简单论述  相似文献   

13.
德国债法上之积极侵害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积极侵害债权(positive Forderungsverletzung;p.F.V.),是德国法学界及联邦法院为填补法律漏洞而发展的制度。德国旧债法采取给付障碍二元化体系下无法完全规范所有的给付障碍类型,德国学界遂根据民法上一般原则-诚信原则,建立起广大的附随义务群体系,使原应由侵权行为法调整的对象纳入契约责任体系,用以扩大契约责任的范围。附随义务的违反系违反固有的契约基本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可认为是契约责任客观的扩张。德国法上的积极侵害债权制度于给付障碍体系中,居于辅助地位而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容纳既不构成给付不能,亦不属于给付迟延,且不适用有瑕疵担保责任特别规定的所有给付障碍类型。  相似文献   

14.
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否定了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划分,进而对作为整个德国法系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构成了巨大的冲击,不宜在将来的民法典中规定。以第三人侵害期待利益取代第三人侵害债权,不但可以达到体系维持的臼的,而且对此类侵权行为的客体作出了正确界定,即为一种利益而非法定权利,还能够更好地解释此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5.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的行为属涉嫌构成《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骗领的银行卡常常被用作电信诈骗及其他涉卡类侵财犯罪的作案工具,其与电信诈骗类犯罪有着极高的关联性;对"骗领"型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的侦查,必须正确理解刑法上对信用卡的界定,充分利用侦查资源,精确研判,多方收集证据,深挖犯罪,从源头上遏制电信诈骗等涉卡类侵财犯罪的高发态势。  相似文献   

16.
我国破产程序中的劳动债权保护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晴 《求索》2007,(8):100-103
为维护破产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破产法》赋予劳动债权人一定的民主权利,确立劳动债权的无须申报和区别保护原则,强化劳动债权的优先受偿地位,扩大劳动债权的保护范围等规定构建了劳动债权特别保护制度。本文通过评析破产程序中的劳动债权保护制度,力图弥补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17.
论债权出资     
现行《公司法》未对债权出资作明确规定,但从制度上给债权出资提供了可行性。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具有合理性,应设定可出资债权的条件,限制出资债权比例,规范债权出资程序,设定连带责任制度,并限制股东权利的行使。  相似文献   

18.
重复供述问题是潜藏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之下的"暗礁",对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有效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学界对重复供述排除问题的理论依据、排除范围、排除考量的影响因素等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为立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与制度建构体系。下一阶段,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将为重复供述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相似文献   

19.
一、债权的保全概述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获得清偿,可以根据民法规定的债的担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应用两种担保制度即“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的债权原则上是以债务人的总财产为担保,债务人财产的增减与债权人的利害关系甚大。如果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有能力行使,而不行使或者以自己的行为积极地使其财产减少,债权人当然不能坐视其自身的权利、利益受损而不顾。所以在立法上法律又赋予债权人两种权利,就有确保债权得以清偿的可能。这就是称为债权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债权出资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在公司运行中得到广泛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国目前的债权出资制度并没有在一般法、基本法上得到承认,而现行特别法规定存在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上位法与下位法及同位法之间不相一致的现象。为拓宽公司出资方式,便于公司设立,应在公司法上承认债权出资的地位,确定出资债权的基本标准和范围,同时应建立债权出资的风险防范和利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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