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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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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区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浦东新区建政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实践,努力探索,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相似文献   

2.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在实践中关于审议程序的规范、质量的保证、审议意见的办理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进一步加以规范。为此,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对多年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经验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同时广泛借鉴各地人大的经验,起草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并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修改。  相似文献   

3.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向来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大“利器”。2007年实施的《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也是“专项工作报告”作为法律用语,在人大相关法律中首次使用,  相似文献   

4.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的重要内容。监督法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相似文献   

5.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能运用最多的方式,而这种监督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最终效果上。  相似文献   

6.
三、关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主要形式。监督法对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议题确定、过程进行、结果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在实体权力和程序规范上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最为普遍、最为主要的表现形式。完善审议意见交办制度,对于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监督法在总结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七种形式,以保障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力落到实处,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一种主要和常用的监督形式。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工作做好,增强实效,必须抓住三个环节,依法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9.
严实 《人大建设》2007,(6):50-50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在实践中,选择听取和审议哪些专项工作报告,能不能锁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否有针对性,数量是否适度等,对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实效都至关重要。在这里,笔者对两个问题试加探讨:  相似文献   

10.
施帆 《云南人大》2010,(5):25-26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和途径,特别是监督法出台后,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水平,影响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针对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审议质量,笔者认为主要应抓住四个重点。  相似文献   

11.
亮点一:肯定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一主要监督形式。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对本级“一府两院”工作有监督权,但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具体监督权有所不同。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相似文献   

12.
《人大研究》2011,(9):38-39
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在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文件中,其标题和内容的表述,有的是对报告,有的是对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应是对报告还是对工作提出?  相似文献   

13.
陈霖 《云南人大》2009,(9):16-17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办理,是当前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但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质量不够高、办理力度和督办力度还不够、办理工作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14.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为进一步增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效,从当前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看,需要紧紧抓好五个环节。  相似文献   

15.
武春 《人大研究》2011,(4):40-41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并下发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审议意见,标题或内容都有类似“人大常委会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这种提法,笔者认为欠妥。正确的提法应多加上“组成人员”四个字,类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实际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也不完全是一回事,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6.
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对于主任会议是否有权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有的认为主任会议无权代替常委会行使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职权;有的则认为。作为常委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有利于提高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和效率。那么主任会议究竟有没有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权力呢?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17.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逐渐提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对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提升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对于主任会议是否有权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有的认为主任会议无权代替常委会行使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职权;有的则认为。作为常委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有利于提高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和效率。那么主任会议究竟有没有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权力呢?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19.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审议意见,已成为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成果的表现形式,督促本级"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书面交办方式,人大  相似文献   

20.
《辽宁人大》2007,(2):26-26
人大常委会选择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哪些专项工作报告,能不能有针对性,这对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实效至关重要。监督法第八条明确了人大常委会确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原则,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开展这种监督工作的目的和功能。第一,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在开展专项工作的监督中,要注意抓住“一府两院”工作中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实施监督。第二,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行使监督职权时,必须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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