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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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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5):107-117
"公开盗窃说"的观点虽然得到部分学者的支持,但是该观点主张的区分标准在逻辑上无法自洽,原有的通说观点面对公开盗窃说的批判也略显无力,两种观点均缺乏对被害人视角的观察。刑法长期以来根据"犯罪人—国家"的框架对犯罪进行分析,忽略了被害人应有的地位。对于有被害人的犯罪,从被害人视角出发厘清犯罪的界限是一条有效的路径。抢夺罪在立法上和观念上都重于盗窃罪,面对被害人公开夺取财物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影响和威胁也重于未面对被害人而秘密侵害财产的行为,因此应当从被害人的视角出发,将公开面对被害人夺取财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夺罪,未面对被害人的窃取行为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2.
盗窃罪在我国属于常见多发的财产型犯罪。盗窃数额对盗窃罪的定罪与量刑具有关键的作用,立法上规定了“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及“有下列情形之一”几种情形作为定罪及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的认定盗窃数额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一个小的方面来谈一下对盗窃数额的认定。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264条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但是如何认定多次盗窃,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颇大。多次盗窃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多次盗窃中的每次行为形态的认定、"多次"的认定以及每次盗窃行为要不要求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与取得财物数额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准确界定多次盗窃行为,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多次盗窃型的盗窃罪,实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4.
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当财产利益作为诈骗罪对象时如何正确判断犯罪既遂。从损失说角度出发,当诈骗犯罪的对象为财产性利益,行为人直接占有财物与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之间存在时间差时,诈骗既遂的时间应当是被害人受到损失之时。  相似文献   

5.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规定为独立的定罪行为,因此使得扒窃犯罪成为盗窃罪的特殊行为类型。扒窃型盗窃罪着手的认定需要在坚持实质客观说的基础上通过时间和空间要素进行综合判断。只有当行为的实施对被害人财产法益具有现实而紧迫的危险时,才是扒窃犯罪的实行行为。具体而言,行为人为实施扒窃所进行的"试探行为",已经使得被害人的财物处于随时脱离占有的状态,对被害人的财产法益产生了紧迫的危险。但"试探行为"不能作广义的理解,只能是具有侵害财产法益紧迫危险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盗窃与诈骗是常见性犯罪,对两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能清晰地界定.但当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占有被害人财物而实施诈骗与盗窃结合行为时,其定性往往产生歧义.这需要从犯罪的主客观方面加以分析,并紧扣案件的切入点--被害人是否行使了财物处分权,即财物的转移是秘密窃取还是自愿交付,从中对案件作出符合法理的界定.  相似文献   

8.
犯罪过程中产生两个对立面,即犯罪人与被害人。一般来说,犯罪人积极地实施犯罪行为,被害人被动地承受犯罪行为的侵害。但在合同诈骗犯罪过程中,犯罪人和被害人形式上相互依存,彼此互动,是一种“伙伴”关系,双方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起着一定的作用。合同诈骗犯罪被害人有其自身的特点,通过对合同诈骗犯罪被害人被害原因的分析,有助于从被害人的角度制定对策,完善合同诈骗犯  相似文献   

9.
中国有关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意义上的权利是与义务相对应的概念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公民权利的内容是很广泛的 ,包括法律权利和法外权利。公民权利的保护集中体现为法律对公民人身与财产权利的保护。犯罪被害人是指因他人犯罪行为的侵害 ,受到直接或间接身心、财物或其他权利侵害、损失的人。被害人权利存在于公民权利之中。被害人依法享有实体性法律规定的权利 ;在实体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 ,有权依法提起程序性法律的规定捍卫自己的实体权利 ;有关程序法律的保障和监督。目前 ,对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认识上的问题 ;存在立法上的问题 ;存在执法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恢复性司法是在社区的主持和调解下,通过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协商,恢复被犯罪侵害的关系。恢复性司法以犯罪人和被害人自愿接受协商为基础,社区仅充当调解人的角色,但社区没有强制力。现代司法以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权威维护司法。因此,恢复性司法不是传统意义的司法,而是一种理念。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是:犯罪是个人对个人的侵害,因而对现代刑事司法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主意表现为:扩展了被害人的范围,弱化了刑事案件处理主体的独占性;强化被害人的地位,弱化国家的司法权力;强化社区的作用,弱化司法机关的强制作用;强调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弱化犯罪人的程序保护功能;强调恢复犯罪的损害,弱化了刑罚的惩罚性。在关注恢复性司法有利于缓和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的同时,不能忽视用恢复性司法解决犯罪问题可能对现代司法权威产生的抑制作用。  相似文献   

11.
犯罪人在犯罪实施过程中运用了对被害人非人格化的技巧 ,以规避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也有对犯罪人的非人格化过程 ,但这种对犯罪人的非人格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在今天已经变得不应该、不必要也不明智。对非人格化过程的阻却 ,提供了一个潜在被害人避免犯罪侵害、国家与社会控制犯罪、矫治犯罪人的新视角。  相似文献   

12.
行为人基于其它犯罪目的,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然后产生了取得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并取得财物,此种行为如何定性?学界对此认识不一,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大争议。如果先行行为所产生的被害人意志被压制的状态与后续的图财行为之间存在因果牵连关系,宜认定为抢劫罪,反之,则宜认定为盗窃罪。具体说来,在作为前一犯罪行为手段的暴力、胁迫行为使被害人处于不敢反抗或没有反抗能力的状态下,产生取财意图,并取得被害人财物的,应认定为抢劫罪;在作为前一犯罪行为手段的暴力、胁迫行为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死亡的状态下,产生取财意图,并取得被害人财物的,应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13.
犯罪人与被害人是导致犯罪发生的两个方面,然而大多数人们和学者往往更多的关注犯罪人的过错对犯罪发生的作用,而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发生中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被害人过错诱发犯罪发生、促进犯罪实施、促成犯罪后果等作用。研究被害人过错中的有意过错,对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降低犯罪的危害程度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对暴力犯罪中被害人有意过错在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分析,旨在通过运用这一结论提出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打击暴力犯罪。  相似文献   

14.
农民工犯罪被害人有较为明显的特征,被害人以男性为主,以青年为多.农民工犯罪由于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所以针对陌生人的犯罪侵害比例较高.在熟人之间的犯罪中,农民工侵害"同乡"的比例居于首位.面对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农民工犯罪人多有"忍气吞声"之嫌,但如果被害人的行为过错危及农民工自身财产,犯罪行为很容易发生.  相似文献   

15.
现阶段 ,我国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只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和财物被犯罪行为损毁的物质损失。这与设立刑事附带诉讼制度的立法宗旨相悖。限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立论根据站不住脚 ,其最大危害是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因犯罪者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 ,用追缴、责令退赔的方式有程序上难以克服的弊端。人民法院应严格依法办事 ,并在法律原则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 ,不断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6.
青少年犯罪的被害人中 ,男性是被害主体 ,其所占比例较之女性被害人高达三倍多 ;犯罪被害人的年龄分布相对稳定 ,以青年为多。青少年犯罪被害人因性别特征、年龄特征的不同 ,其受到犯罪侵害的类型差异明显。被害人的过错责任因被害人主观认识错误以及不规范行为引起的 ,可分为有过错的被害人、过错较小的被害人和无过错的被害人。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对犯罪人的犯罪目的有一定的影响 ,并导致不同的犯罪类型。  相似文献   

17.
法律问答     
偷拿亲属财物该怎样处理 编辑同志:   最近,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中,孩子偷拿父母的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夫妻之间偷拿对方的个人所有的财产数额较大应怎样处理 ?依据是什么 ?如果夫妻一方偷拿共同所有的财产数额较大应怎样处理 ?   徐立友 徐立友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 1998年 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条第 4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共同生活的孩子与父母…  相似文献   

18.
一、关于刑事犯罪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这是因为凡是刑事案件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一概予以否定。刑事诉讼法第77条明确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说明只有物质损失才能提出诉讼,才能要求赔偿。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相似文献   

19.
传统上认定盗窃既未遂的观点存在共性缺陷,引入行为过程的概念能够克服之。行为过程是一个主客观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科学的盗窃既未遂认定标准也应主客观相结合,同时围绕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过程来设计。其认定标准有二:一是行为人的主观计划是否实现;二是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是否对受保护的法益造成损害,即是否实际控制被盗财物。  相似文献   

20.
对诉讼欺诈行为有一个准确定性必须对我国传统的诈骗罪进行重新审视。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应作广义的解释,使其包含财产上的不法利益。诈骗罪中的诈骗人与被害人不必是同一个人,在二者不一致的情况下,被骗人对被害人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必须具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处分权。在判断财产处分的意思时应该以被骗人的意思为标准而不是被害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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