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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明确目标、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制订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基本原则近期,为贯彻落实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人社部社保中心在杭州市召开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座谈会,全国各省社保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2.
今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广大流动就业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利转移接续。  相似文献   

3.
从今年元旦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并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可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相似文献   

4.
《就业与保障》2010,(2):42-43
国务院于2009年12月28日批转下发了由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三条)。该文共13条,主要从10个层面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做了具体规定。结合学习体会,现就《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把握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做如下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5.
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国家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近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相似文献   

6.
医保动态     
《就业与保障》2012,(9):49-50
医保缴费年限将各地互认累计计算国务院日前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纲要》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  相似文献   

7.
《当代广西》2010,(3):60-60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跨省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相似文献   

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移办法》,在民众的呼唤声中于去年底由国务院办公斤转发,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转移办法》冲破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地方制约的瓶颈,也为严重异化的退保政策划上了句号。  相似文献   

9.
政策法规     
《干部人事月报》2009,(20):76-76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出台,以缓解目前跨地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在省内顺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据《人民日报》报道,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相似文献   

12.
政策与规定     
《今日上海》2010,(2):48-49
城镇养老保险“跟着人走” 据人保部已公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跨省市打工的,城镇养老保险关系将跟人走。《办法》还规定了适用范围、转移资金计算、手续办理、养老待遇领取地、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具体操作办法。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后,全国将发行通用社保卡。  相似文献   

13.
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刊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答新华社记者问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于2009年12月28日批转下发了由人社部和财政部提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三条)。该文共13条,主要从10个层面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做了具体规定。结合学习体会,现就《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把握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做如下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15.
《就业与保障》2010,(1):37-37
福州市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积极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确保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跨省转移接续,福州市社保中心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应对农民工返乡高峰期的到来。  相似文献   

16.
“我在外市的养老保险怎样转移到沈阳?”“异地转移的钱是打进我银行卡里n-57”“单位给我交的养老保险钱是多少?”“转来的钱那么多,为什么只给我登记了一部分?”……类似这种咨询电话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每天都能接听几十个,不仅如此,有些人甚至误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同转移人事档案相混淆。不难看出,人们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经办流程还缺乏一定的了解。  相似文献   

17.
政策法规     
全国统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实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  相似文献   

18.
<正>吉政办发[2010]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二○一○年四月十六日)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在省内顺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  相似文献   

19.
<正>苏府办[2010]19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七月六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为切实保障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  相似文献   

20.
<正>粤人社规〔2023〕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现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2023年4月6日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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