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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刑法》第95条规定,重伤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  相似文献   

2.
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缩小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范围,应予纠正。“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将其认定为情节加重犯较为合理。“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不仅包括第一次肇事行为的被害人,还包括肇事行为人逃逸过程中又发生的交通肇事而致死的人。如果肇事行为人因交通肇事行为致人重伤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无论其当时的主观认识如何,只要产生了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结果,他都应当承担逃逸致人死亡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292条第2款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在司法适用上呈现出极为混乱的状态。究其原因,乃因为对立法精神的解读存在偏差。该规定既非法律拟制,也非注意规定,而是可反驳的立法推定。其意旨在于,在不违背刑法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减轻犯罪检控的证明负担,并实现严密刑事法网之效果。这一立法推定应全面适用于主观罪过、因果关系和共同犯罪人的认定。对此,应基于立法精神和刑法基本原理,有针对性地确立推定规则和反证标准。  相似文献   

4.
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形态是指作为故意犯罪的转化型抢劫罪在行为人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所形成的各种结局性状态.转化型抢劫罪不存在犯罪预备这一犯罪形态.转化型抢劫罪只存在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转化型抢劫罪凡是未取得公私财物,不具备"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的,构成抢劫罪的未遂.转化型抢劫罪具备了"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就成为抢劫罪修正犯罪构成的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转化型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仍然存在未遂与既遂的区分.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档处刑,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  相似文献   

6.
对刑法133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学界对前段及中段大致无甚分歧意见,唯有对后段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各执一词。笔者管见以为,根据肇事者肇事后逃逸时的主观心态,结合具体的情况(即是否形成排他性依赖关系),把在不同主观罪过支配下之行为(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区分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与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竞合而按后者论处)与(间接)故意杀人罪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7.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唯一判定标准是就是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应独立化为故意犯罪,指使肇事人逃逸者与肇事者可以构成共同故意犯罪。为预防交通犯罪行为的发生,应提高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幅度。  相似文献   

8.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很有必要对之进一步完善。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没有把交通肇事罪的一般主体与业务主体区别对待。对于交通肇事罪,无论什么人,只要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的,都可构成。但是,根据行为人是否把交通运输当成一种业务来从事进行划分,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专门从事交通运输为业的人员即业务主体,另一类是不以从事  相似文献   

9.
抢劫致人死亡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另设罪名,而是被规定为抢劫罪中的一种加重情节,属结果加重犯,处以比一般抢劫罪更重的法定刑。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行为和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结合。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主观罪过,他人死亡结果出现的界定,以及未遂状态的存在空间都是值得探讨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方慧枝 《人民论坛》2011,(12):90-91
抢劫致人死亡在我国刑法中没有另设罪名,而是被规定为抢劫罪中的一种加重情节,属结果加重犯,处以比一般抢劫罪更重的法定刑。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行为和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结合。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主观罪过,他人死亡结果出现的界定,以及未遂状态的存在空间都是值得探讨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1.
“原则”与“数量”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词汇。“原则”,是指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数量”,则是指通过计量单位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多少。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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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芬借用的概念—“祛魅”和马克思在早期著作中引入的“异化”概念都蕴含了一个相近的思想批判主客体的分离。但由于两人所处的时代、肩负的使命和建构理论的目的不同,这两个概念又反映出二者思想上的巨大分歧。对此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当代西方哲学,正确评价以格里芬为代表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思想,澄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西方哲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鲁迅是现代中国迄今无人超越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他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他后来走上了“一条中国知识分子唯一正确的道路”,“终于成为了共产主义者”;而在于他为中华民族贡献了别人无法贡献的、他个人独有的东西;而这种贡献是早在五四时期就开始了。  相似文献   

15.
市场化在农村的推进全面地改变了过去计划体制下农村的传统块状结构组织和整体性社会结构.与此同时,过去"生产队"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失去了原有的效果.因而要从思维认识上转变到农民现代化的核心主题上,改过去"单位化"动员为"市场化"组织调控,才能使新形势下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有效的功能.  相似文献   

16.
文章阐述了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两个论断共同的历史观基础和历史经验基础 ,及其在内容上的内在一致性。从“三个有利于”到“三个代表” ,反映了两代领导集体之间一脉相承的继承和发展关系 ,反映了本世纪最后二十多年历程中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胜利发展的历史轨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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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论"向"本体论"回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发表了《实践论》一文,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创立后又一次将实践问题提上了哲学的议事日程。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人们已经看到,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包括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在内的几乎所有现存的一切,都成了实践的对象。实践的问题不仅是认识论问题,而且是本体论问题。以改造世界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提出实践问题并成功地指导了一个多世纪世界性的革命运动后,正在回归到实践本体上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召唤着我们必须重视《实践论》的再研究和再评论。这对推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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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0-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我国法院工作主题经历了由“稳定”到“公正与效率”的变化。分析引起我国法院工作主题变化的经济原因,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走向。  相似文献   

19.
“侦查虚拟化”、“虚拟侦查”是伴随智能犯罪高发、计算机技术应用于侦查而来的新名词.这一新概念的提出引发了作者的思考:究竞何谓虚拟化?虚拟化这个概念在侦查中的应用是否得当?是否会带来新的问题?从“虚拟”一词的本源词义入手,对当前学界中的“侦查虚拟化”等观点进行详细解读.有助于揭去“虚拟化”的神秘面纱。  相似文献   

20.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我们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根本要求。一、“三个特色”的来龙去脉“三个代表”的提出,是江泽民同志深思熟虑的思想结晶,是他长期以来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进行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从“三个代表”重要的思想渊源观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是江泽民同志任总书记后提出的“三个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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