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社会权司法救济之宪政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权是与自由权同等重要的宪法权利。透视各国宪政实践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社会权宪法化及其救济司法化的趋势业已形成,并以三种方式呈现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是宪法明确规定社会权,并视之为主观权利予以直接司法救济;二是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权,但确立了司法审查,通过适用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予以间接司法救济;三是宪法规定社会权作为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且视之为客观权利予以间接司法救济。很明显,社会权具有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2.
平等权权利冲突在我国目前屡见不鲜,是一个现实的急待探讨的问题。其表现在不同的权利主体、权利自身因素、不同法律价值诉求、立法与立法之间。而平等权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由于平等权权利冲突导致其自创生力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一种机制,所以,体制的完善、经济的全面发展、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健康平等权心态就是平等权权利冲突的平衡路径。 相似文献
13.
"三农问题"是国人目前普遍关注热点,农村发展没有质的进步,农民人权保障缺失,农民人权与农村发展双双步入困境。农民人权是农村发展的目的,也是农村发展的手段;农村发展以农民人权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二者的极大关联性,引入博弈论分析方法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在博弈模型中,"策略"是对农民人权与农村发展的行为假设。经过纯策略和混合策略的博弈,农民人权与农村发展达成一种利益均衡的契约,这种契约产生的合作共赢的结果,称为"结局"。而对这种结局进行评价称为"效用",表现为以农民人权度量农村发展的评价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4.
受教育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受到两个层次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刻影响,一是国际法关于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划分,二是国内法关于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区分。受教育权作为宪法权利,在自由权层面及形式平等方面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具有可诉性;但在社会权层面,只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升学权和免费就学权具有可诉性。受教育权作为法律权利,其可诉性程度大大提高。平等主体之间的受教育权纠纷可由双方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但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起的行政诉讼则同样受到被侵害的受教育权性质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基本权利国家义务是宪政的产物。人民主权、法治和人权是宪政基本要素。也是国家义务产生的必备条件。国家义务是人民主权的逻辑衍生,只有在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宪政体制中,国家义务才能产生。法治为国家义务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和具体运行机制,使国家义务具有现实性。人权是国家义务的价值目标,一旦离开人权,国家义务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相似文献
16.
防御权功能是劳动权的首要功能,以防止国家权力的干预、为公民创设"自由空间"为旨趣。公民劳动权的起始之处,即国家权力的终止之所。防御权功能属于"主观权利"范畴,公民享有"不作为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尽管我国《宪法》未规定劳动自由,然而,从"事实"与"规范"二维度看,防御权功能亦是我国劳动权的题中之义。劳动权的防御权功能之实现仰赖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尊重义务是劳动权保障的根本义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尊重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尊重义务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7.
国家保障民生义务的宪政分析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关注和保障民生,是立宪国家的首要目的与第一要务.就宪法学而言,与民生所涉宪法社会权以及权能的多重面向相对应,国家对民生依次负有尊重、保护和给付义务.同时,依据"宪法一体性"原理,该递进义务的履行与国家权力之分立,互为表里,而彼此制约.实现国家的民生保障义务,必须以人性尊严为根本准则,通过树立宪法意识达致法治观念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当代中国社会保障权之可诉性透视——基于《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2010)的文本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义务是实现社会保障权的法定义务。探讨社会保障权的可诉性,对全面把握和评判社会保障权之国家义务履行状况,具有决定性意义。以《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2010)为参照系,当前中国对社会保障权的维护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权之工伤保险领域,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国家的尊重和保护义务。在明显具有给付性质或特征的社会保险权之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等领域,国家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还任重而道远。在工伤认定案件中,法院对劳动者权利诉求的支持;以及在社会优抚权案件中,法院对《行政诉讼法》的扩张性解释,这些人性化举措都将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相似文献
19.
法律市场中行政立法成本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立法成本是行政立法相当重要的课题,它关系到行政立法的效率和质量,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好坏.在法律市场中,行政立法成本有着丰富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其可分为动态行政立法成本和静态行政立法成本.我国行政立法在成本控制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表现在行政立法生产成本高,机会成本高,交易成本高,边际成本递增.因而应从控制行政立法数量和质量、加强行政立法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优化有限行政立法资源等方面来限制行政立法成本. 相似文献
20.
对农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只是一般法上的权利保障问题,其既是法学的根本任务,在相关学科视域下也具有同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哲学上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尊重人的尊严的具体表现,符合功利主义经验评判。从社会学上看,是在二元社会体制下实现帕累托最优和缓和社会冲突的客观需要。在法学上,既是法律平等原则的基本体现,也是我国宪法的内在要求。在经济学上,不仅事关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而且是判断发展观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