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补强规则中的口供是指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被告人供述,补强证据是口供外的其他法定证据,与口供没有同源性。借鉴域外的“罪体标准”和“可信性标准”,根据补强对象的不同可将口供补强模式划分为罪体印证补强模式、隐蔽性证据(细节)补强模式和口供事实补强模式。我国不宜采口供事实补强模式,但可结合罪体印证补强模式与隐蔽性证据补强模式,将补强对象范围限定在“结果、犯罪行为和主体同一”三个客观面。三个客观面的补强意味着案件事实认定上的两大效果:一是可判断“犯罪已发生,该人有参与”,以降低假案冤案出现的风险;二是口供的可信性得到补强,所涵盖的主要犯罪事实可推断为真。然而“部分为真则全部为真”的推断逻辑仍不免产生质疑,但口供补强规则是定罪规则,并不排斥仅有口供仍可认定案件的部分事实或情节。当然,为确保口供补强规则适用的可靠性,可从口供合法性以及供述动机等外部保障机制再行审查。 相似文献
22.
解读新律师法第33条对侦查工作的影响和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坤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3):98-103
新修订的《律师法》第33条规定赋予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监听、不需批准”的特权,被看做是加强被追诉方力量、强化侦查阶段控辩双方对抗性的信号,对侦查工作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为此,侦查机关应认真解读新法条的内容和立法本意,作好侦查工作的调整和观念的转变,完成侦查模式由过分依赖口供向综合搜集利用证据的办案模式转变,开拓秘密侦查取证的新途径,并尽量做好律师会见过程中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23.
董坤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9(1):31-35
尽管侦查冒险在侦查实践中有产生风险的现实可能性,但是其无疑在侦查破案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只有充分分析侦查过程中风险的来源,因源施策,从多方面对其进行规制,尽量减低侦查中的风险系数,才能将侦查冒险引向一个健康发展的方向,更好的为侦查服务。 相似文献
24.
25.
董坤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4(2):78-81
以往对反侦查行为方式的分析描述,就案论案的较多,缺乏主线的贯穿统领和系统的归纳和梳理。如果尝试以案件事实的构成为视角,将构成案件事实的七何要素作为研究反侦查行为方式的主线,不但可以统领全局,提纲挈领,而且能够对反侦查行为方式的分析达到深入细致,对于反侦查行为的破解和因案施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6.
现场勘查失误不但会使现场上的痕迹、物证被遗漏、灭失,导致犯罪信息获取匮乏,还可能将无关的痕迹、物品引入侦查工作,以致干扰、妨碍案件事实的认定,诱发冤案。因此,从侦查阶段现场勘查入手,提高勘查人员从现场挖掘有效犯罪信息的能力,提升对勘查中无关、虚假信息甄别、排除的水平,是降低现场勘查失误率,遏制冤案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27.
"另案处理"对于实现刑诉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提高诉讼效益,保证精密司法以及解决管辖冲突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另案处理却成为特殊的案件消化机制、掩盖秘密侦查的方法以及为迎合绩效考核的作假手段。要使另案处理重新发挥规范功能,必须从健全法律规范、强化法律监督入手,明确另案处理的适用情形、适用程序以及对其法律监督的手段和方式。 相似文献
28.
从行政违法和犯罪行为之间"质"与"量"的二元关系出发,从证据的本质属性和取证主体的规范分析入手,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中收集的部分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需转化。然而在行、刑衔接中证据材料可直接移送的范围,原则上应仅限于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这几类实物证据。未来的行、刑衔接中为了使证据的移送有序、顺畅,应尽快实现行、刑衔接中证据种类的统一,同时对此类证据的审查判断和适用排除规则的标准也应兼采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取证、排除规则的双重标准。 相似文献
29.
董坤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6):47-51
当今社会,互联网的突飞猛进推进了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同时也给犯罪提供了发展延伸的新空间。新时期的侦查工作要想在这场网络的攻防博弈中抢得先机,获取主动,就必须要主动应对。在对公安网的不断构建和完善的同时,应将目光投向遗留有大量犯罪信息的互联网中,通过对互联网上犯罪信息的发现、梳理和提取,开拓出侦查工作利用互联网破获案件的新路径,构建起以公安网为主、互联网为铺的侦查信息化整体网络作战模式,推进侦查破案的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