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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资诈骗罪的行为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了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4个条件,第二条规定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的11种情形(以符合第一条规定的4个条件为前提)。第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司法机关应恪守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的原则,禁止株连以及与株连相似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格言解析 不知法律不免责的格言,常被译为不知法律不免罪、不知法律不宽恕、不知法律不赦、法律错误不被允许等.格言所表达的内容是一项原则:“在作为主观的犯罪成立要件的犯意中,不要求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这一原则起源于一概不允许认识错误的、诺曼底时代的绝对责任.事实认识错误在13世纪布莱克顿的教科书中,已被承认为抗辩理由;与此相对,关于不知法律或者法律认识错误,却一直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乃至不影响量刑.于是,形成了以下局面:不知法律有害,但不知事实无害.换一个角度来说,不知事实免责,但不知法律不免责.  相似文献   
4.
论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的加重法定刑,决定了对入户抢劫的成立条件必须进行限制解释;成立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所侵入的是“户”;入户的目的仅限于为了抢劫;入户方式应限定为携带凶器入户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式入户;户内成员教唆、帮助他人进入户内抢劫的,虽然他人可能成立入户抢劫,但户内成员仅承担普通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立法解释的疑问——以刑法立法解释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真正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在刑法施行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但是,这种立法解释不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符合解释的必要性,不符合客观解释目标,也不是发现法律真实含义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6.
司法上的犯罪化是将迄今为止没有适用刑法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通过新的解释将其作为犯罪处理。司法上的犯罪化,实际上是因为社会生活事实的变化,在刑法条文可能具有的含义内,对刑法做出同时代的客  相似文献   
7.
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此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事诉讼法第6条后段也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这两个条文告诉我们,超越法律的权力即...  相似文献   
8.
逃税罪的处罚阻却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了逃税罪的罪状与法定刑,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  相似文献   
9.
10.
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旨在说明修改刑法典时应增设背信罪。首先介绍了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背信罪的概念、本质与构成要件。其次论证了增设背信罪的必要性:背信罪是传统型财产犯罪;背信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增设背信罪是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的迫切需要;人们建议增设的许多新罪名概括起来就是背信罪;增设背信罪有利于刑法的协调与完善。第三部分针对增设背信罪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以下观点:不能因为背信罪的概念陌生而放弃增设此罪、放弃对部分财产的保护;不应担心与某些犯罪的竞合而放弃增设背信罪;刑法典固然不能过于粗疏,但也切不可过于细密。文章最后设计了背信罪的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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