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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玫 《公安教育》2002,(4):3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两条规定是《国家赔偿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经过7年多的司法实践,证明当时立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当前的司法实践相去甚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赔偿立法中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仅就国家赔偿法中关于刑事…  相似文献   
2.
海蛟 《湖北社会科学》2005,(11):132-133
现行《国家赔偿法》中对非诉程序的规定缺乏公正性、透明度,而听证程序的引入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陷。在我国社会朝民主、法治方向不断发展的背景之下,将听证程序纳入国家赔偿法中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听证程序的引入将会给我国的赔偿审判工作带来新的面貌。  相似文献   
3.
我国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是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国家侵权行为中职务侵权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作出的规定。而国家赔偿法正是以宪法和民法通则为依据制定的。  相似文献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款因受害人故意伪证所致的损害国家免于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国司法实务业已发展出对其进行解释的框架和理论。该条款的适用,可理解为应符合四个构成要件:(1)受害人提供自证其罪的伪证;(2)受害人"故意"伪证;(3)伪证足以使司法机关认定其符合被羁押或被判刑的条件;(4)故意伪证的国家赔偿豁免主要限于人身损害。在各要件之下,伪证的意义、故意的具体认定、伪证与损害的充分因果关系以及国家豁免的范围等问题,皆须立足于实务进行考量。  相似文献   
5.
我国国家赔偿程序之缺失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存在许多缺陷,在实践中造成了诸多弊端。除了赔偿范围狭窄、赔偿标准太低等实体方面的原因外,赔偿程序设计不合理也是其重要方面。建议将赔偿委员会设置在人大之下,同时完善赔偿的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改进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相似文献   
6.
赖梁盟 《法学杂志》2007,28(2):82-84
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意义不是财政意义上的赔偿,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只要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就不应该让受害人受到经济损失.既然法律是天平,国家不能吃亏,受害人也不能吃亏.  相似文献   
7.
2005年9月,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北碚区施行国家赔偿法追偿办法》,作为重庆市首个区县出台的关于国家赔偿法追偿办法的地方性法规,这个办法给北碚区带去了动力,也为重庆市的法制建设增添了活力。  相似文献   
8.
熊皓 《中国检察官》2005,(3):112-112
近段时间,上网、阅报、看电视,发现最多的莫过于发生在湖北省京山县的佘祥林杀妻案的系列新闻报道,佘祥林终因妻子张在玉的出现而得以洗雪冤情,被法院宣告无罪,并将接受国家赔偿,有关办案人员将承担相关责任。笔者认为该案发人深省,然而对仅止步于就错纠错,进而追究办案人员责任的做法不敢苟同。一般说来,一个地方发生一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往往会引起社会的普通关注。司法机关将面临群众舆论等各方面压力,要求尽快破案或查明真相,甚至有的也会面临个别领导要求限期破案的指令。在这重重压力之下,司法的独立性将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破坏。在这…  相似文献   
9.
邓金菊 《求实》2002,(6):50-53
中国国家赔偿法已实施有七个年头 ,但国家赔偿范围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就国家赔偿范围的不足之处谈了几点个人的看法 ,诸如精神损害赔偿应否纳入国家赔偿范围、间接损失应否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本文还就立法赔偿、军事赔偿、国有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应否成为中国国家赔偿的类型谈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国家赔偿责任免除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赔偿责任免除范围的大小及其合理性 ,取决于对国家权力的适当法律保障并受国家财政状况的制约。鉴于对人权保障的日益重视 ,国家赔偿责任的免除应受到限制。在具体制度建设中 ,尤其要完善就国家赔偿责任免除的举证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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