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2508篇
  免费   502篇
  国内免费   276篇
各国政治   541篇
工人农民   995篇
世界政治   1807篇
外交国际关系   954篇
法律   11428篇
中国共产党   29383篇
中国政治   31834篇
政治理论   9611篇
综合类   16733篇
  2024年   154篇
  2023年   857篇
  2022年   617篇
  2021年   1117篇
  2020年   1848篇
  2019年   1004篇
  2018年   463篇
  2017年   1002篇
  2016年   1671篇
  2015年   3514篇
  2014年   11610篇
  2013年   8639篇
  2012年   7714篇
  2011年   8095篇
  2010年   8015篇
  2009年   7813篇
  2008年   7578篇
  2007年   5734篇
  2006年   6600篇
  2005年   5281篇
  2004年   3507篇
  2003年   3312篇
  2002年   2418篇
  2001年   2038篇
  2000年   1946篇
  1999年   335篇
  1998年   115篇
  1997年   65篇
  1996年   52篇
  1995年   23篇
  1994年   21篇
  1993年   9篇
  1992年   15篇
  1991年   14篇
  1990年   13篇
  1989年   17篇
  1988年   5篇
  1987年   3篇
  1986年   10篇
  1985年   5篇
  1984年   6篇
  1983年   12篇
  1982年   5篇
  1981年   5篇
  1980年   5篇
  1979年   4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专题导引】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飞速发展,至少带来了行政法治的三重变迁。第一,网络、数据、人工智能成为行政法治的对象,由此产生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形成网络监管、数据处理规制、算法规制等新的行政活动领域;第二,网络、数据、人工智能成为行政法治的工具,数字化转型深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产生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政府工作新形态,推动形成了运用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制度规则体系;第三,网络、数据、人工智能成为行政法治的环境,对行政的观察、监督、审计等在网络空间、数据处理、人工智能活动中得以开放性、多中心、持续性地展开。在“行政法发展史最重要的一次变迁”中,数字行政法的形成及其构造成为最重要的行政法治论题。  相似文献   
3.
“方圆之道”是指用“方圆”的象征意义,来描述监狱民警(本文特指监狱基层民警)从事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之道,即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具体来说,监狱民警在执法原则问题上,不搞变通;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搞教条主义,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但不撞红线和高压线,不越底线。在职业胜任力上,要具备过硬政治本领和扎实的管教业务能力,并将知识转化为教育管理的艺术,进而提高教育改造水平。  相似文献   
4.
构建“大监督”格局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但不会是企业内部监督的终点。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内部监督不仅仅是监督内容和监督力量的整合,更是建立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实现监督格局的“高配”,从战略层面构建领导统一、目标一致、流程标准的监督体系,真正让监督落到实处,促进国有企业更高质量地发展。  相似文献   
5.
6.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中小学校这个教育"重地"作为党建"高地",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狠抓组织体系建设,在规范组织生活、建强阵地堡垒、党建教学融合上精准督导发力,以高质量党建促进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7.
党建动态     
《党的建设》2022,(3):42-43
山丹县聚焦“五个坚持”书写人才工作“新答卷”山丹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在党管人才、按需引才、外培内育、平台搭建、强化保障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领域、分行业开展人才专题调研,出台了多项人才工作举措,高规格召开县委人才工作会议,形成推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项目尚未成体系,针对性不强,项目实施流于形式,矫正效果不理想。为改变这一现状,需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经验,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分层次建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项目体系:第一层级,禁止令、社区服务令等法定矫正项目;第二层级,家庭关系类、社会交往类等必要矫正项目;第三层级,体能训练、同伴指导等可选择矫正项目。在矫正项目的具体实施上,应明确合适的项目实施主体,充分评估矫正需要,合理设计矫正量以及科学评价矫正效果。  相似文献   
9.
1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