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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就是专家鉴定组在鉴定中实行"合议制",即鉴定时先进行充分的讨论,以达成对鉴定结论的共识,无法达成共识的,再通过表决以超半数以上专家的意见做为鉴定结论.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合议制"弊大于利,可能有三方面的弊端影响鉴定的公平与公正第一、"合议制"有可能成为"一言堂";第二、"合议制"有可能压制不同鉴定意见;第三、"合议制"有可能成为腐败的温床,这些均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何杜绝鉴定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笔者认为唯有推出"表决制",即专家在鉴定时对鉴定结论直接表决,不再进行讨论.同时应扩大法医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范围,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更具公平性和准确性.  相似文献   

2.
通过一例医疗事故争议三次不同鉴定结论的分析,剖析了鉴定专家在具体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以及医学会作为鉴定组织者应该把握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鉴定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时,常遇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与法医审查该鉴定时所作的鉴定结论不一致或有明显冲突的情况。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理,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国发1987)第13条规定精神,法医发现原鉴定有原则性错误时,应提请原鉴定委员会重新复议和鉴定,或提请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其鉴定结论不仅是人民法院处理医疗过失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唯一根据,也是检察机关鉴别和处理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的“唯一”根据,其它证据不能改变这一结论。笔者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  相似文献   

4.
公正、合理的程序是作出合法裁判和行政处理决定的前提,而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只有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规则,鉴定委员会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鉴定结论.本文拟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规则作初浅探讨.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及时的原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人民法院和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最直接证据,对判断医患双方的是非、责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必须尽量提高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在程序规则的设定上,应遵循公开、公正、及时的原则,这也是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开原则,指鉴定委员会有关的鉴定活动和鉴定材料应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除外。当事人双方及代理人均可出席,社会公众可以旁听,媒体可以报道。当事人双方有知晓案件全部证据和有关  相似文献   

5.
(一)目前,医疗纠纷问题随着人民群众的科学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而呈不断上升趋势,且往往久拖不决。医疗纠纷久久难以解决的问题严重地困扰着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困扰着各地的医疗单位,也煎熬着那些因医疗事故(或差错)而遭到人体及功能损害的病人及其家属们。医疗纠纷能否公正、合理解决,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结论是否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合法的和公正的。而目前医疗纠纷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就是受害的患者及家属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持怀疑态度,认为参加鉴定会的人员都是医疗系统的内部人员,必定会自己偏袒自己,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决不会实事求是,因而也不会公正的。这种状况的存在,很不利于医疗纠纷的顺利和合情合理的解决,也不利于医疗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的维护和社会的稳定。那么,目前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模式及鉴定结论的形成过程到底存在着哪些弊端,又该如何来加以改进和完善呢?笔者认为,目前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的模式和鉴定的方式存在着这样一些弊端:  相似文献   

6.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几个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首要条件。认定医疗事故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前应当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主体问题、启动程序问题、鉴定结论的律效力问题进行充分的认识并予以完善,以适应科学、公正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分析众多医疗事故,其中鉴定环节存在的立法缺陷,因此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确定医学会是从事医疗鉴定的唯一合法组织,其作出的合法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的首要证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和诉讼制度良好地衔接,确保鉴定的公正和权威,以更好地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相似文献   

8.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法官对鉴定结论的依赖性造成了目前医疗鉴定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学医疗鉴定共存的二元化局面。侵权责任法在民事赔偿上否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提出以医疗损害责任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使医疗鉴定面临了新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和法医学医疗鉴定机制都存在种种缺陷,不能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鉴定的新的需求。无论是鉴定结论的固有属性还是侵权责任法的新的技术内容都要求对现有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进行改革,建立起符合《侵权责任法》要求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危机与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鑫  梁俊超 《证据科学》2010,18(4):409-424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法官对鉴定结论的依赖性造成了目前医疗鉴定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学医疗鉴定共存的二元化局面。侵权责任法在民事赔偿上否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提出以医疗损害责任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使医疗鉴定面临了新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和法医学医疗鉴定机制都存在种种缺陷,不能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鉴定的新的需求。无论是鉴定结论的固有属性还是侵权责任法的新的技术内容都要求对现有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进行改革,建立起符合《侵权责任法》要求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0.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修订)》)第36条至第39条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的行政确认程序,这是现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没有的。行政确认程序的核心内容是: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有权对鉴定的程序和实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确认(采信),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其立法原意不外乎是要加强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管理,保证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公正,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的权威和…  相似文献   

11.
医疗事故诉讼中过失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执业侵权。医疗执业侵权中医方的过失来自于其违反了法律要求的照护义务。美国的医疗执业侵权法从“医疗常规标准”已经发展出了“群体接受的标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过失认定原则。在程序上,美国的原告依赖于专家证人举证证明医方过错。我国的医疗事故诉讼的过失标准是“医疗常规标准”,存在着许多法律缺陷;程序没有专家证人制度,但实行单一举证责任倒置。事实上,过失的认定上交给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成为了医疗事故诉讼的核心。“医疗常规标准”和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很多法律上的冲突。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诉讼间的关系,现有法律存有许多待讨论的问题;鉴定人的欠缺法律责任的规范。但现有达到专家辅助人和可能有的医学专家充当陪审员,很可能有助于解决我国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专业问题。  相似文献   

12.
何怀文 《证据科学》2005,12(2):101-109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执业侵权。医疗执业侵权中医方的过失来自于其违反了法律要求的照护义务。美国的医疗执业侵权法从“医疗常规标准”已经发展出了“群体接受的标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过失认定原则。在程序上,美国的原告依赖于专家证人举证证明医方过错。我国的医疗事故诉讼的过失标准是“医疗常规标准”,存在着许多法律缺陷:程序没有专家证人制度,但实行单一举证责任倒置。事实上,过失的认定上交给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成为了医疗事故诉讼的核心。“医疗常规标准”和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很多法律上的冲突。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诉讼间的关系.现有法律存有许多待讨论的问题;鉴定人的欠缺法律责任的规范。但现有达到专家辅助人和可能有的医学专家充当陪审员.很可能有助于解决我国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专业问题。  相似文献   

13.
医疗纠纷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由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依赖于鉴定结论,因此医疗纠纷的鉴定一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该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的唯一途径,司法鉴定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有其"作为"的空间一是它属于法医研究的内容和任务;二是有其法律依据.笔者分析了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特征,进而提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质量控制的思路,即建立法医与临床专家共同鉴定的模式;实行诊疗活动和鉴定材料的听证程序;强化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文书的说理性;坚持司法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制度.以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14.
医疗纠纷的处理已成为社会的热点,医疗事故的鉴定也为国人注目,某些地区虽然已经打破了暗箱操作的禁锢,但仍有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三级,即县区级,地市级和省级。在鉴定实践中,时常遇到同一案例在三级鉴定中得出大相径庭的鉴定结论,这就使医患双方及社会各界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威性产生怀疑,严重影响了卫生界形象。应该说同一案例的正确鉴定结论只有一个,那么为什么会产生不同的鉴定结果呢?笔者认为与下列几个方面的因素有关。一、对事实认定存在差异。任何的鉴定包括司法裁判是  相似文献   

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进行调查取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调查取证对明确案情事实,保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公正、公平,合理、科学解决医患纠纷,缓解社会矛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调查取证不予认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应当重视调查取证工作,注意其规范性、程序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调查取证工作的质量,保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6.
尤中华 《证据科学》2004,11(1):11-1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事故争议,还关系到改进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国务院通过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施行,它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较以前相比更为公开、公正、公平。但通过几个月的实践,笔者认为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处理,否则有可能使医疗事故的处理陷入以前的尴尬境界。下面笔者主要结合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体会,从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角度分析当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过错”和“因果关系”分析的缺失,使参加法庭质证的鉴定人无从落实其与司法活动的衔接。本文剖析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民事诉讼中应用的主要障碍及其症结,在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提出了整合、协调医疗事故鉴定制度与民事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医疗事故现已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新闻媒体在披露医疗事故典型案例的同时,也在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与科学性提出质疑。有鉴于此,各地在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上不断改进。有的聘请法医参与;有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鉴定的见证人,即所谓的改"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增加鉴定的透明度.最近,媒体报导了某省对医疗事故鉴定的改革,医疗事故鉴定采取司法鉴定在先的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赞成者认为由于司法部门所处的角色和地位,鉴定会更公正,群众更信赖,卫生部门也可避其"护短"之嫌,应予推广;反对者认为,司法部门可能会忽视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对医疗过程缺乏理解,而易于作出不利于卫生部门的鉴定结论,使卫生部门处于被动,不能提倡.我市自1988年至1998年间共鉴定医疗案件60起,其中有7起是司法鉴定在先,以下笔者就这7起司法鉴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影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医疗纠纷案件中正确解决鉴定问题是关键 目前我国的鉴定体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为法定的职权性鉴定即由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一种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或由司法鉴定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鉴定。由于这二种鉴定模式的启动程序、鉴定人员的组成、鉴定的方式、鉴定的内容和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鉴定的监督方式等均不同,直接导致了这两种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不同采信率。故以一元鉴定模式还是以二元鉴定模式为佳也就成为目前医学界、法学界争论最为激烈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2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做到公正科学,鉴定意见欲取得较强的社会公信力,构建什么样的鉴定人制度是关键。完备的鉴定人制度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严格的鉴定人准入条件;鉴定人的资质确保其能够准确完成鉴定任务;完整的鉴定人权责规定。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鉴定人规定方面存在缺陷,使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完整性备受争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制度可以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改进鉴定人专业构成,提高鉴定人准入门槛,包括设立鉴定人考试制度和鉴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鉴定人的管理规定,真正使鉴定人能担负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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