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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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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能否抗诉的问题,争议颇多。多数人认为,既然《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又是法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的一种方式,而检察院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出抗诉,那么  相似文献   

2.
对民事抗诉范围及再审级别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再审是指检察院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结案方式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同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活动。它是由来自法院系统外的同级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由于民诉法对这一程序规定得过于原则,司法实践中对有些问题争议较大,从而影响了民事抗诉再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了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质量。本文试对民事抗诉的范围和再审组别谈些粗浅认识,以求教于大家。民事抗诉的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的抗诉范围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错案,…  相似文献   

3.
自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成功的办理了一批民事申诉案件,尤其是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抗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人民法院调查处理案件有调解权作了明确规定,而对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民、法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过程中,只规定了抗诉权,而对是否有权进行调解却未作明确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检察机关是否有权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出现了不同的观点。那么,检察机关对于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是否应具有调解权呢?从近几年来的办案实践看,笔者认为,这项工作是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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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审级的理解及立法建议赖彩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抗诉事由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职权,对于完善审判监督体系,健...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修正,固然将目前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抗诉、检察建议这两种监督方式通过修正立法予以了确认,但同时这种修正也使得检察监督的方式成为封闭性的,建议将本条修正案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正草案规定调解书只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下,检察机关才可予以监督,建议放开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范围,与法院系统内部对调解的监督范围相一致,只要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其内容违反法律的,均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修正草案中要求当事人先穷尽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救济途径,才能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抗诉事由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职权,对于完善审判监督体系,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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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娟 《中国检察官》2013,(11):69-70
一、检察审判监督的三种方式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208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监督条件的,可以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由此形成了监督生效法律文书的双通道;同时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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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不够完善 1、《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其总则中都明文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有权进行监督。但在分则中,只规定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这样,使得检察机关的实际监督范围过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条两个条款中都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规定可以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或再审。但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是否也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或再审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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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至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检察机关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法定效力是启动审判机关的再审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可是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不是依法开庭再审,而是直接召集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结案。这样一来,检察机关的抗诉实质上处于落空状态,审判监督权无法实现,原判决、裁定的错误么轻而易举地以调解形式掩盖过去。这一做法不仅阻碍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也是与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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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民事裁判是否都可以抗诉李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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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民事再审案件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178条之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并不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为前提,而以其认为有错误为条件。除生效判决、裁定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若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也可以申请再审。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的规定,有些案件不得申请再审,如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其性质也不能申请再审等。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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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民诉法围绕进一步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拓展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优化了监督结构,加大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任务,规范了相关监督程序,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准确理解新《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新规定(一)扩大了民事抗诉的范围修改后民诉法第208条首次将调解纳入了抗诉范围,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只能对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抗诉的范围。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双方当事人串通,或者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通过诉讼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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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规定民事再审案件的结案时限许清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并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民法院收到抗诉书后,既不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也不实行再审。由于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长期拖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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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作出的一项司法解释(法复〔1995〕5号)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为保证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不属于抗诉的范围。因此,人民检察院针对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查封财产裁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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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对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诉讼监督抗诉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即对法院生效的实体判决和程序裁定,只要符合185条所列四项规定条件之一的、确有错误的应提出抗诉。很显然,第185条对裁定抗诉的原则条件规定的是:一是已经生效,二是确有错误。至于什么样的裁定可以抗诉,立法上没有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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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实施监督的方式是事后监督,即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新的职责。人民检察院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按照法定程序首先要对受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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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监督力度的加强,我国民事抗诉监督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民事抗诉案件逐年增多。但由于立法指导思想的偏差,法律规定的粗略和不合理,使得我国的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监督机制不尽合理,其作用也得不到充分发挥。鉴于此,对我国检察机关民事监督制度进行改造已势在必行。一、我国现行民事检察监督之分析(一)关于检察抗诉监督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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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提起抗诉的民事案件,可否向人民法院调卷?编辑同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具备四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我院审结了一起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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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79条和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生效的错误判决和裁定进行抗诉监督。实务中.人民检察院对生效判决的监督基本不持异议.但由于裁定的种类繁多,情况复杂.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检察机关对裁定如何监督。采用什么方式进行监督莫衷一是,加之非讼程序的特殊性,检察机关对民事裁定及非讼程序的监督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本文试就若干民事裁定及非讼程序的检察监督谈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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