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徐钝 《法律科学》2014,(4):24-30
以司法确认"定西经验"为研究范本,以谱系合法性、实质合法性和经验合法性作为合法性范式典型分类,司法确认制度在权力来源、价值衡量、社会支持等方面均要接受合法性范式检视。在反思合法性范式自身局限性基础上,在防范"偏至思维"前提下,司法确认制度整体合法性范式考量的宽容立场得以生成,但对司法确认制度试验能动式扩展其调整范围需要持以审慎立场。司法确认制度合法性范式分析呈现动态特性,当"法律精英主义"干预与社会自治水平处于此消彼长之时,司法确认制度需要接受合法性范式的重新洗礼。  相似文献   

2.
傅达林 《法学杂志》2006,27(6):85-87
目前的司法改革存在理论上的纷争和实践中的乱象,走出司法改革的困局首先应当从理论上摆脱分歧,从宪法上寻求共识.为此,本文试图确立一种"大司法改革观",从宪政的视野分析中国的司法权是一种以审判权为中心的权力体系,真正的司法改革应当是对国家司法权体系进行重新优化组合.这需要从宪法上完善审判权、检察权等权力配置,由最高权力机关统一推行,加强立法和民主决策,确保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纠纷解决目的"是行政诉讼法从民事诉讼领域引入的立法目的价值,旨在于扩张行政诉讼机制的纠纷解决功能,为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程序提供法理支持,但是,行政诉讼领域的纠纷解决具有其自身的特殊含义,而且与行政诉讼固有的"权力监督"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通过调和"纠纷解决"和"权力监督"的这种紧张关系,可以反省行政诉讼制度在满足"纠纷解决目的"功能实现上的界限,设定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的合法性边界,从而更好地确保公民权利保护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4.
王霖华 《河北法学》2012,(8):100-101,102,103,104,105,106,107
于司法权运行场域之视角,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是一种"会场司法"模式;"从‘剧场’到‘会场’"象征着我国行政案件司法权在两种不同空间场域先后运行之时空路径和"仪式与非仪式结合运行"之理想类型,反映着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权力与权利关系结构。"会场式司法"是自治本位和纠纷解决型而非传统的政府本位和科层型司法,展现着民主、合意、开放、和谐的司法权形象,是对基于传统行政诉讼理论所建构的"剧场式司法"程序及其价值的解构,但其制度性弊端和运作不当之风险决定应按正当程序标准进行重构:在价值构造上实现程序之内在价值、直接外在价值及衍生价值的统一;在规范形态上具备形式法治之外观与实质法治之内涵。  相似文献   

5.
究其本质而言,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自主之关系属于政治与司法的关系问题。由于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自主存在所追求合法性内容的不同,其关系存在紧张乃至抵牾的可能。在我国处于转型时期的当下,由于党对合法性资源的追求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在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自主方面出现了"泛政治化"、"去政治化"两种不良趋向。在法治框架下,构建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自主之良性关系,需要同时进行政治法治化、司法技术化,使得司法在党的领导下复归其本源特性。  相似文献   

6.
社会的多元化、司法的局限性使得ADR成为纠纷解决与司法资源利用上的平衡点,它已普遍为各国所接受和使用,其合法性和先进性毋庸置疑。我国实施ADR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然而我国目前的ADR现状还存在许多问题,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ADR的法律构架。  相似文献   

7.
"以审判为中心"的政法政策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它要求法院发挥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制度能力,有效地介入涉法行政争议之中,并藉此保护法益。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是法律监督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关系。法院优位于行政机关,法院作为独立裁判者指挥诉讼管理关系和裁判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构造,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能力在解决行政争议上的优位角色,应完整地发挥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能力,即发挥立法、司法解释、司法组织及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行政诉讼司法准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讼管辖、庭审制度等,是否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方向,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和法益有效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影响了法院的诉讼角色和功能。回归司法权和诉讼制度本质,宜在行政争议、行政行为和法益之间构造出一致性的诉讼结构关系;宜从组织和体制改革转向程序改革,发挥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在塑造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上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司法经费供给制度将地方司法机关的经费供给权交由同级地方政府行使,这种供给制度的弊端在于给行政权不当干预司法,以致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不公预留了机会。我们认为,应该根据司法独立这一法治原则对这种制度进行改革,将地方司法经费由地方政府供给的这种横向关系改为由全国人大将司法经费按照单列经费进行统一审议和批准的垂直供给关系,以确保构建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制度的经济基础不依附地方行政权。  相似文献   

9.
在规范性文件实体合法性的司法审查上,当前我国学界与实务界存在“依据与不抵触”和“合法性要件”两种主要框架,但这两种框架未能回应实践中规范性文件的复杂性,且与规范性文件的实际功能之间存在错位,导致审查标准僵化,不能适应司法审查的需要。为此,有必要引入审查强度视角,形成更加全面的审查框架。对此可区分为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来源与权力行使两项合法要素,法院在这两项要素上分别存在强弱不等的审查强度,进而形成对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四种基本态度:“强权力来源+强权力行使”“强权力来源+弱权力行使”“弱权力来源+强权力行使”“弱权力来源+弱权力行使”。法院在这四种态度中具有不同的关注重点,并会对规范性文件提出不同的合法性要求,可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形下的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活动。  相似文献   

10.
由于司法改革过程中司法的制度建构和运作与社会公众认知上的疏离,一些司法改革举措往往缺乏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使司法改革时常陷入一种合法性焦虑之中。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时期,公众对司法改革的合法性认同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回顾和反思已然的司法改革和实践,在很多问题上可以说已经体会到了简单化做法所造成的后果。正是由于特定环境和实际条件的限制,我国司法改革只能采取一种循序渐进的、逐步改良的方略。我国司法改革的逻辑和所处的独特场域,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司法改革,必须以有效性为基点,扩展司法改革的民意基础,在民众认同的基础上累积和建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1.
张华 《山东审判》2013,(3):14-18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权运行过程和结果的认同、信任和尊重。但司法权的公正运行和裁判结果的公正与公众的认同、信任和尊重并不存在必然的正比关系,特别是当前表现尤为明显。造成这种现状的症结是多方面的,但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当下司法信息传播的乏力是导致这种现状的重要因素之一。司法信息中的"信息"是广义上的信息,包括司法权力运  相似文献   

12.
现代刑事司法体制的观念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完善的刑事司法体制建立在国家理性的基础之上 ,只有在国家目的、人民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问题上有着正确的观念才能够具有民主、文明的刑事司法体制建构和符合理性原则的刑事司法活动。现代刑事司法体制以民主观念、权力制衡观念和法治观念为观念基础 ,司法独立体制和民众参与司法机制的确立与上述观念存在密切关系 ,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也体现了上述观念 ,随着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 ,民主观念、权力制衡观念和法治观念应当得到进一步贯彻 ,进而为司法公正提供切实的保障。本文着重探讨了作为现代刑事司法体制基础的三大观念 ,并在此基础上对刑事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制度不仅意味着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也意味着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的监督和控制。行政诉讼具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法制统一、协调地方竞争、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从而建立起中央司法权对地方立法与行政的制衡,保障了国家法制的统一。通过审查地方政府行为和立法的合法性,行政诉讼制度可以规制地方政府间的竞争,限制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确保地方竞争在中央的可控范围之内。此外,经由司法政策和具体案件的裁判,行政诉讼成为中央与地方之间资源调配的重要方式。从国外的经验观察,通过中央对地方的司法监督,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协调处理地方政府间的矛盾。而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也为其上述功能的发挥提供了制度契机。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中的不合理因素导致刑事司法机关在秩序维护和权利保障方面都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形。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实现秩序维护和权利保障的高层次平衡,构成了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其中,权利保障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从建立合理的中央与地方刑事司法职权关系来看,纵向集权的论点值得深思。从立法权与司法解释权的关系来看,应当真正确立刑事程序法定原则,进一步厘清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权力界限,刑事程序性司法解释不得任意扩张司法机关的权力,不得任意损减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检察权包括法律监督权和以诉权为中心的固有司法职能两个层面.法律监督权应当理解为一种不同于侦查权、批准逮捕权、诉权等固有司法职能的"司法监察权",即从司法角度以居中、客观的立场对整个司法活动进行合法性监察的权力.检察权的上述两类不同层面的权力具有不同的原则立场和价值标准,因而不能将两类权力的行使同一化,而应在行使固有司法职能的同时,在另一层面以不同的立场和视角行使法律监督的权力,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权时所面临的问题,以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6.
新时期乡村关系冲突的成因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现行“乡政村治”格局中,以乡镇党政机构为主要组织形态的乡政权与以村民委员会为主要组织载体的村治村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冲突或矛盾,引发和加剧乡村关系冲突的因素,包括规范化的制度供给短缺,乡镇政权地位与功能的特殊,村委会双重角色的失衡,乡政村治拥有的资源不对称等。  相似文献   

17.
在话语理论看来,政策制定是一个围绕特定议题的话语建构、意义诠释与竞争的过程。"话语联盟"框架将政策制定解释为"话语结构化"与"话语制度化"的过程,体现了话语分析与行动者互动分析的结合。"话语联盟"对政策制定的影响除了与话语及意义相关外,还受到宏观环境、制度结构与权力关系的影响。对"专车"论争与政策制定的考察发现,存在"政府管制"与"自由市场"两个话语联盟。其中,"管制联盟"主要通过"合法性""权益""交通拥堵""安全"等话语来论证对"专车"加强政府管制的合理性,"市场联盟"则主要通过"共享经济""行业新业态"等话语来论证市场机制作用的合理性。由于"管制联盟"在权力与资源网络中的优势地位,它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专车"政策制定。不过,国家对"互联网+""共享经济"和出租车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倡导为"市场联盟"创造了有利环境,该联盟对政策制定也产生了影响,典型体现是最终政策中"专车"准入条件的放宽和"分类管理"的实施。  相似文献   

18.
威尼斯城市共和宪政是欧洲中世纪宪政的一种存在形态。它一方面延续了古典宪政的权力分享模式,另一方面又开始突破古代宪政以阶级分野为基础的"权力分享制衡"模式,具备了近代宪政以政府职能划分为根据的"权力分立制衡"模式的某些特征。威尼斯的国家机构虽然在人员构成上多有交叠,但在职能上各自独立,大致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系统,已初步具备现代宪政三权分立架构的雏形;不同权力机构的关系上不再以阶级之间的混合互补为诉求重点,而把权力的相互分立、彼此制衡奉为首要目标。威尼斯共和宪政在时段上介于古典宪政和现代宪政之间,在结构上开始以权力本身的性质及其承担的职能为依据,尽量强化权力机构的公共性和中立性,淡化其阶级性,并且更加注重分权制衡机制作用的发挥。这些变化体现了西方宪政由古代的"权力分享制衡"向现代的"权力分立制衡"过渡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阶段治安服务供给的现状是"政府绝对主导,社会适当参与,市场供给不足"。治安服务的政府供给体制存在着投入不足、产出效率低等问题;社会供给体制中存在着队伍老化、管理机制滞后等问题;市场供给体制中存在着业务范围狭窄、缺乏合法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机关,是依照党章党规,通过进行具有司法意义和符合司法程序的活动来行使其"党内惩戒"功能。因此,纪律检查委员会行使的是一种"准司法"职能,该职能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行使"准司法"职能的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