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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应当具备人权保障、诉讼权利保障以及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益的价值。现行审前程序的理念源自长期的司法实践,但该理念引发了审前程序功能不足,甚至错位等问题,故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应朝着改善检警关系,监督侦查、梳理程序以使案件合理分流,以及合理配置诉讼力量这三个目标发展。  相似文献   

2.
西方各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相互配合与协作的关系,以控制犯罪为直接目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既是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又是一种监督关系,以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然而,从警检关系的实际运作来看,无论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配合,还是检察监督均未能达到理想效果,由此导致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目的均未能充分实现。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加强辩护职能,建立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以保障人权。在此前提下,以提高对犯罪的追诉效率为目标重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  相似文献   

3.
关于建立我国刑事预审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事审前程序改革有两个基本要点 :一是检警一体 ,加强检察官对刑事案件侦查的实际控制力 ;二是建立预审制度 ,从诉讼机制上加强司法对审前程序的控制 ,消除侦查中心主义。本文对法、德、荷、英的预审制度进行了分析与比较 ,结合我国审前程序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建立我国预审制度的原则及预审对强制措施、不起诉、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的控制与审查  相似文献   

4.
在西方刑事法治发达国家,捕诉通常由追诉机关和中立司法机构分别行使,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捕诉均由检察机关统一行使,检察机关内部如何配置捕与诉两种不同权能,涉及到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构造,关系到我国刑事司法体制和刑事法制改革的全局。  相似文献   

5.
刑事审前法官是世界上主要法治国家均重点建制的法官序列,它对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保障被追诉人的权利、制约侦查与公诉权力、过滤不当追诉特别是维护司法中立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近在眼前,趋同全球范围内民主、文明的刑事诉讼趋势,建立我国的刑事审前法官制度十分必要。刑事审前法官的权力构成是刑事审前法官制度的核心,对其进行比较研究,可为我国建构科学、合理的刑事审前法官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体制下,由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分阶段主导的刑事审前程序对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和司法办案效果具有实质影响力。以办理重大有影响案件为例,在现有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办案模式下,公诉权运行机制遇到了诸多制度、实务瓶颈。完善公诉权运行机制,要处理好公诉权与侦查权、办案组织构架与案件、公诉部门与案件当事人以及检察机关与舆论、媒体的关系,具体而言,应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制度,优化公诉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推动审前沟通机制实质化发展并完善涉检舆情预警、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7.
侦检一体模式与刑事诉讼侦查程序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徐美君 《政法学刊》2001,18(4):60-64
侦检一体模式的核心是确立检察官在侦查阶段的主导地位,并增强检察机关对侦查程序的监控力度.作者认为,侦检一体模式立足于检察官、警察的专业本质,着眼于刑事侦查的任务,调整了检警之间的角色关系,使警察和检察官能更好地合作,共同服务于追诉的目的,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外在的可行性.推行侦检一体,有必要对现行的刑事侦查程序加以改革,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前程序,树立检察官的权威和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检警一体化”从基本含义上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检警一体化”是指:对司法实践中检、警出现的协调不足、侦查监督不严、控诉能力受到影响的现象,以及现行检、警关系中存在的浪费司法资源、诉讼效率低下,侦查程序出现失控状态等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改革思路。从业务角度上讲,它强调检察官对刑事警察侦查案件的指挥权,  相似文献   

9.
一、律师辩护从审判向审前程序扩展是大势所趋 从世界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趋势看,刑事辩护制度中律师的作用不断得到强化,律师辩护不仅从审判程序向审前程序,特别是侦查程序前伸,而且从实体辩护向程序辩护扩展,突出地表现在:1.赋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2.赋予辩护律师在追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司时有权在场并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的权利;3.赋予辩护律师在侦查程序中向侦查机关获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  相似文献   

10.
检警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刑事司法的一大模式,也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热门话题之一。笔者就我国的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检警合作作一些粗浅的探析。 一、检警合作的法理基础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为消除司法专断,以严格区分侦控审职能为目标确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11.
董坤 《法律科学》2013,31(3):153-162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应当出庭.这对于构建合理的庭审结构、实现公诉职能的全面履行、遏制公诉权滥用以及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借鉴外国检察官的出庭经验,吸收本土不同地区的试点探索成果,构建繁简不同的简易案件公诉人出庭程序,同时衔接配套的简易程序庭审模式、倡导简案专办,充分利用庭前整理程序,并辅之以人财物的支持和出庭技能培训,检察机关必将能够践行本次新刑诉法之立法目的,推动公诉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相似文献   

12.
詹建红  张威 《法学研究》2015,(3):139-157
我国现有的侦查权程序性控制表现为以内部自律的科层制控制为主、外部他律的分权式控制为辅的基本制度格局。从制度构造的表象看,传统的线性分工模式、功利导向的控制方式和不彻底的程序性救济,暴露了侦查权程序性控制体系的残缺和现有制度的羸弱。在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的作用下,长期的科层制控制和检察监督所形成的固化观念,使我国侦查权的程序性控制陷入了理念上的“内卷化”,并逐步消解着以现有制度为对象而进行的种种机制性改良尝试。立足于未来发展,我国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制度远景应该是建立合乎我国国情的司法审查模式,使侦查权的控制走向彻底的法治化和专业化。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制度近景则是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后盾,通过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建立审前程序中以检察机关为中心、审判程序中以法院为中心的二阶层控制模式;并通过与案例指导、国家赔偿、司法建议等制度的配套运行,形成制度合力,倒逼侦查方式和技术的改善,进而促进制度远景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检察官的角色--从组织法和诉讼法角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检察官既面临着组织法上的身份定位和办案机制困境,又面临着诉讼法上的角色扮演和职权行使困境.欧陆法系检察官以真实和正义为目标,以合法性和客观性为行事准则,经创造性转化,我国也要求检察组织活动在独立性与一体化之间保持适度平衡,要求检察官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理念.为遏制检察巨灵,我国检察制度需要从庭前审查程序、不 起诉裁量权的监督程序以及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等方面对诉讼监督模式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与刑法尽管是按照不同原理形成的独立法领域,但在各自独立、区分的前提下,二者在规范内容、调整对象以及适用程序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互交叉、相互借鉴和彼此依存的内容。在学科研究自我封闭倾向普遍存在的背景下,研究二者之间的衔接、协调和互动关系(包括立法关系和司法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   总被引:80,自引:0,他引:8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 ,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 ,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 ,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权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应该按照检察机关就是公诉机关的思路去改革司法制度 ,建立以公诉机关为核心、主导的审判前程序 ,同时改革现行的逮捕和其他侦查措施的审查批准制度。  相似文献   

16.
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   总被引:70,自引:0,他引:7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 ,未决羁押与刑事拘留、逮捕无论在实体条件还是适用程序上都没有发生分离。同时 ,无论在审判之前还是审判阶段 ,羁押的适用几乎完全依附于刑事追诉活动 ,而没有形成独立的、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由此 ,未决羁押制度在启动、审查、期限、场所、救济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要完善对未决羁押的法律控制 ,就必须贯彻法治原则 ,引入针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而这会直接涉及到整个司法体制甚至宪政体制的改革问题。  相似文献   

17.
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非常救济程序,应当注重再审纠错与程序安定性价值之间的衡平。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用修改两条、新增两条的方式对刑事再审程序作了一定的修改与完善,有其进步意义。但对于申诉改造、再审事由的设置、再审的启动主体以及再审审理程序的构建等核心问题并没有涉及。因而,此次《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的修改只能称得上是程序"微调"。从司法适用的角度来讲,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尚有进一步完善、细化的必要。对此,结合中国的司法实际,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完善,以统一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8.
The new conditions of criminal court proceedings have already been in effect for two years. In spite of some complications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law,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s working. Lawmaking aimed at improving criminal-law procedures continues. At the same time, practice helps us assess the viability of the innovations embodied in the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of the RF, including those connected with expanding the powers of the court in investigating crimes. Hence, the question of the interrelationship between procuracy supervision and judicial oversight in pretrial proceedings remains topical for the law enforcer.  相似文献   

19.
略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孙长永 《现代法学》2004,26(3):26-31
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既是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人权的程序保障、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结合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修改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对追诉权力的控制、辩护权利的保护、保障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健全程序侵权的救济机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叶青  周登谅 《法律科学》2004,22(4):74-81
刑事审前程序应当实现诉讼化 ,但是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审前程序的诉讼化色彩相当淡薄 ,而更多地带有一种行政化的色彩。我们主张建构一个较为完整的审前司法听证制度来实现审前程序的诉讼化 ,从而实现刑事诉讼彻底的司法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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