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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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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09,(1):92-109
中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在“刑事优先于民事”的基础上,是一种“先刑后民”的程序模式。该模式造成了附带民事诉讼调解难和附带民事判决执行难,且导致附带民事诉讼违背民事侵权法的一般归责原则。学术界提出的“刑民分离”模式,尽管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却可能在实施中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障碍。司法实践中盛行的“先民后刑”模式承认民事赔偿折抵刑事处罚的合理性,有效地促成了被告方与被害方的和解,解决了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但在理论正当性上面临争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三种程序模式的并存,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显示出司法实务界自生自发的改革所具有的生命力,值得我们在推进法制改革的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是核心问题,但目前执行难问题普遍存在,相关立法存在缺陷,导致实务中很多问题都无法妥善的解决。因此本文指出明确民事赔偿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制度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使它既不同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又有差别。在共同犯罪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中,对于各共犯对赔偿数额承担何种责任,分案审理的共同犯罪案件在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中如何确定被告人,对赔偿数额是否可以要求另案共犯一同承担等问题,由于立法的缺失在司法实务中经常产生争议。  相似文献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特殊的民事诉讼,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也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时造成刑事、民事两种法律责任。从刑事责任看,对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看,犯罪行为造成了物质损害,被告人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一、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部分)和民事诉讼法(民事赔偿部分)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或者被告人的行为虽不构成...  相似文献   

6.
王斓 《法制与社会》2011,(2):264+278-264,278
刑事案件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故意伤害致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一条,应当承担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责任,该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其性质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雇主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后,雇主作为终局责任人,可以向第三人(被告人)追偿。  相似文献   

7.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诉法对此作了专章规定。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必须在正确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才能更好地掌握赔偿的范围和数额。根据理论及司法实践,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贯彻四项原则。一、优先赔偿原则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财产责任发生矛盾时,应贯彻先民后刑的赔偿原则。优先赔偿原则是指被告人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财产刑罚时,应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刑法第36条确定的原则。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  相似文献   

8.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实体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实体问题主要是该不该赔的问题和怎么赔的问题。致害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理应赔偿,因此对该不该赔的问题无须赘述。关键是怎么赔,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当中的焦点。第一,应当注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小于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这是由以下两个原因决定的:1.附带民事赔偿起因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民事赔偿则起因于侵权行为使被侵权人遭受了损失。2.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除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外,一般还要付出被剥夺自由甚至生命的代价;民事…  相似文献   

9.
试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当前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原告人往往在要求赔偿直接财物损失的同时,也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由于我国修正的刑诉法第七十七条只规定了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精神损害赔偿只存在于民事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能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的观点。那么,什么是精神损害?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到底存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与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构成要件?对这些问题,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在处理被告刑事责任过程中附带处理由人民检察院或者物质、财产、身体遭受损失的被害者针对被告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而提出的诉讼称之为刑事附带民事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除概念、意义外,还有特征、成立条件、赔偿的范围、以及其中存在的反诉问题等。本文主要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反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以我国现实事实剥夺民事权利的现象为例,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普通人和罪犯哪些民事权利可以剥夺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民事权利剥夺的程序保障和被非法剥夺时相应的司法救济程序。笔者认为:普通公民必须经司法判决才能剥夺民事权利、被判处监禁时的某些民事权利的当然剥夺、在押期间经司法裁判才能恢复被当然剥夺的各种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12.
王文祖 《河北法学》2004,22(5):139-142
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立法上规定太笼统 ,相关法律规定不统一 ,关于刑事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的法律规定不全面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易被忽视、民事证据规则不能完全适用、审判人员审判观念存有误区等问题 ,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存废成为讨论焦点。在立法上明确程序选择权、解决民事刑事法律在刑事损害赔偿方面的实体法规定、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 ,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得到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本文指出医方承担医疗民事责任的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医疗事故,还应包括其他一些因医方医疗行为所导致患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从承担医疗违约责任和医疗侵权责任两个方面来讨论医疗民事责任,主张引进"善良注意义务"的医疗判断标准;将医方的告知义务区分为必须的告知义务与一般的告知义务,认为医方只对违反了必须的告知义务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常荔 《行政与法》2006,(5):45-47
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现行公务员薪酬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迫切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改革。本文立足于当前公务员整体薪酬的现实状况,探讨了公务员现行薪酬制度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公证错证纠纷已不鲜见,但因现行法律规范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尤使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复杂化。本文从公证错证赔偿责任入手,分析指出公证错证赔偿应为民事赔偿;进而以公证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依传统现代民事责任理论,对其过错责任作了学理分析,并结合域外各国的立法实战,提出了我国未来公证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责任人界定及错证责任的负担标准等,以期对公证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我国已逐步展开被害人救助工作试点,虽然离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距离尚远,但对制度设计的细节问题仍应提前研究。被害人补偿的正当性难以通过国家保护不力或社会风险分担予以说明,在规范语境下其正当性在于社会型国家的宪法目的设定。国家责任在补充性之外兼具福利性,因而补偿对象的关键特征为生活陷入困境,而不限于故意犯罪、暴力犯罪或身体伤害犯罪,补偿范围可分为保障性与补充性两部分,应以不同标准区别对待。过错被害人从事实与规范的角度可分为六种类型,对其补偿的扣减或拒绝,总体原则是保障性补偿须谨慎扣减,补充性补偿可灵活掌握,以务实的态度更好地实现国家补偿制度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杨春华 《现代法学》2012,(5):111-122
对于私人反垄断执行,美国《反托拉斯法》所规定的三倍赔偿制度功不可没,为此,许多学者都认为,在确定消费者反垄断诉讼的制度中,也应确定这种民事惩罚性的机制,才能使消费者反垄断诉讼得到很好的运行。但在私人反垄断践行最好的美国,消费者个人是被排除在私人执行之外的,按照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规定,消费者个人并不能获得三倍赔偿的诉讼激励。美国《反托拉斯法》所规定的三倍赔偿机制系基于其责任体系仅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没有处于刑事和民事责任之间的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责任的三倍赔偿机制实际起到了落实"应刑罚性"和刑罚"最后手段性"的威慑与嚇阻重任。而在反垄断法责任中存在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国家,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责任完全担当了刑事威慑和遏制的补充责任,为避免过度制裁和重复制裁而普遍都没有设置三倍的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反垄断诉讼必须以维持市场秩序为本,对消费者反垄断诉讼的高热情和高厚望必须回归到理性和现实,在具体制度的设置时也应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8.
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基金:基本原理与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大规模侵权造成的众多受害人的救济需求及对社会稳定形成的压力,需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救济模式及社会管理思路的创新。赔偿基金是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应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技术性方案,建议由国务院尽快制定《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基金条例》,明确规定赔偿基金的设立机制、运行规范、赔偿标准及与民事诉讼等救济途径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实现赔偿基金的制度化、规范化。被侵权人选择赔偿基金的救济方式,应当签订和解协议,放弃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程啸  王丹 《法学研究》2013,(3):54-71
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是大陆法系民法中损害赔偿的两种基本方法,二者分别保护受害人的完整利益与价值利益。由于我国现行法将恢复原状中的许多内容独立出来,因此恢复原状不仅被狭隘地理解为对受损物品的修复,而且不被看作是损害赔偿的方法。此外,现行法上赔偿损失的范围过于宽泛,不仅包括了大陆法系的金钱赔偿,还包括了恢复原状的花费。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取消现行法上对恢复原状各种具体方法的挂一漏万式列举,恢复“恢复原状”应有的涵义。此外,民法典还应当明确地将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规定为损害赔偿的基本方法,严格区分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花费的请求权以及金钱赔偿请求权。惟其如此,我国民法方能确立真正的损害赔偿方法之平行规范结构,充分贯彻完全赔偿与禁止得利原则,实现损害赔偿法的补偿功能。  相似文献   

20.
民事、行政确认判决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认判决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大相径庭:民事确认判决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意思自治,为交易繁荣创造融洽的心理基础,并为民事主体的未来安排提供可靠的基准;行政确认违法判决,主要目的是为相对人的损害赔偿提供前提条件,并尽可能地恢复与弥补相对人的心理伤害。确认行政法律关系判决,在理论上存在诸多障碍,其制度空间十分有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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