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关于情势变更规则的规定,突出了其非不可抗力性的特点。文章通过对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概念及其规则的比较,以及对该司法解释条文的解读,认为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履行艰难的情形,应当适用情势变更规则。  相似文献   

2.
一概述合同法之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合同存在的基础,因不可归属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出现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合同将显失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这一原则,究其实质,为“诚实信用原则之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①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情势变更原则是基于对“契约神圣”、“契约必须严守”原则的限制和补充逐步发展起来的。情势变更原则的真正出现源于十三世纪注释法学派著作《优帝法学阶梯注解》中的一项法律原则—情势不变条款。情势不变条款…  相似文献   

3.
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 :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 ,合同关系消灭之前。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履行原合同将显失公平 ,我国合同法有必要引入情势变更原则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注意三方面问题。  相似文献   

4.
情事变更问题在我国合同领域越来越多地出现,而我国现行《合同法》却没有就此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分析了情事变更原则的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合同法》在将来的修改中,应明确地确立情事变更原则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合同法解释(二)》出台,我国正式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但却未能明确该原则和商业风险的界限,尽管两者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文章从现行法规定出发,总结我国法院的有关判例,分析原则背后的民法原理,并参考美国法的相关规定,对商业风险和情势变更的区分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合同变更禁止推定,是指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须以明示或者默示的但不含糊的方式为之,当事人未以这两种方式表达合同变更意愿的,禁止根据某种事实推定当事人存在变更合同主观意愿的规则。我国《合同法》第78条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33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的规则,是禁止推定规则的内容之一,但还应当对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从正面加以肯定。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包括四层基本含义:一是合同变更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约定;二是合同变更虽然未明示、默示但不含糊的更新意图属于默示的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三是任何推定合同变更主观意图的做法都是违反法律的;四是合同变更不得推定规则对主体的拘束效力。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情事变更原则”进行组织的历史考察与横向的国际对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我国《合同法》取消了草案第77 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原则,实为合同立法的一大缺陷。情事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它旨在消除合同履行中因出现情事变更而导致的显失公平现象,维护社会公平及经济流转秩序。《合同法》取消情事变更原则,对维护我国交易秩序的安定不利,也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作者建议,应以司法解释确立《合同法》草案第77 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原则,以弥补立法缺陷  相似文献   

8.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与情势变更(Rebussic stantibus)是两个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与不可抗力规则的结果颇有相似之处,有学者认为,不可抗力是情势变更的原因,亦有学者认为情势变更是不可抗力的特殊表  相似文献   

9.
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债法中处理情势变更问题的一项不可缺的法律原则,而我国合同法并未完成这一原则的立法化,这是我国合同立法的一大缺陷。本文就情势变更原则的历史溯源,适用要件及其效力等问题,结合国外的理论学说及其立法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增设情势变更原则,仍完善合同立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约形态纳入“违约责任”一章。《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作出优化法定补充规则、衔接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等实质性修改以及若干形式上的修订,同时增补了“绿色”原则、债的履行规则以及“涉他合同关系”之规范。《民法典》合同编对政府指导价格及政府定价的执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债权人原因所致债务人履行困难等规则的保留值得肯定,但“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之规定则无必要。《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的缺憾包括合同履行原则不合理、债的履行规则不完备、“涉他关系”之规范不适当等。  相似文献   

11.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措施之一,在民事法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实践中适用代位权制度时,关于如何行使代位权也就是效力归属问题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传统意义上的学者坚持认为采用"入库规则",而我国在《合同法解释(一)》中却采用了"优先受偿规则",否定了传统的"入库规则",这遭到了大部分学者的质疑。学者认为"入库规则"坚持了平等原则,不否定债的相对性,但笔者却认为"优先受偿规则"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采用"优先受偿规则"是更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所有权保留买卖制度是《合同法》的一种特色制度。但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并未得到充分适用,社会生活中也鲜有发生。随着《物权法》的生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区分原则"及相关具体规则不可避免地影响、冲击到原有立法体系中的各项财产权制度,而与物权"骨肉相连"的买卖合同,包括所有权保留制度亦莫能外。  相似文献   

13.
关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冲突.从解释论出发,我国的所有权保留应被定性为“契约的附停止条件”,我国的天然孳息归属规则采用的是“结合主义”.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仍应采“交付主义”,《合同法》第163条于理有据、规定合理,仍可适用.当涉及第三人时,孳息的归属则需要具体讨论.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法(草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以企业为视角,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5.
围绕公司的性质和公司法的规范方式,西方法学史上上演了一场关于公司契约理论的争论,其争议的焦点是意思与规则在公司法调整中的地位.意思自治能发挥主体的理性与智慧,实现效率,而规则能矫正意思瑕疵导致的不公,实现正义.公司的地位、公司法的性质以及意思与规则的各自优势,决定了公司法应采取以自治为主、强制为辅的规范模式.  相似文献   

16.
按照我国《合同法》货运合同的有关规定,收货人不享有对承运人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并非利他合同中的第三受益人,而仅仅是代托运人接受履行的第三人。这种制度设计在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权利义务的配置上有失公允,减轻了承运人的责任,加大了收货人的风险。尤其是第308条关于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规定,对正常货运秩序和交易秩序造成了冲击,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起草民法典时应当依照利他合同的法理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对改变和平衡企业的劳动关系影响重大,反对该法实施的声音也一直存在。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众多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就业形势紧张,缓行《劳动合同法》被一些人认为是保企业、促就业的出路。本文认为,坚持以《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关系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缓行劳动立法不是稳定就业的出路。解决就业及稳定劳动关系,须矫正劳动关系领域违法用工行为、扶持中小企业和挖掘就业机会、澄清对劳动立法的错误认识。  相似文献   

18.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据规则。它是采取刑事诉讼对抗制模式和陪审团制度的产物,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复杂化,传闻证据规则例外的情形也变得繁多和复杂,传闻证据规则运用的空间变小了。引进传闻证据规则意味着否定我国的传来证据规则,同时,英美的传闻证据规则与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背号和诉讼模式不相适应,所以,我国不宜引进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9.
该文通过比较我国立法及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对中止履行合同的不同规定,指出我国与国际统一立法的巨大差异以及我国合同法的不完善之处,最后提出了我国合同立法应顺应国际权利立法的大趋势,明确规定中止履行是违约补救权利,并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