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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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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确立强制续签制度、禁止约定终止条件制度、收紧法定解除制度“三管齐下”来严格控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通过立法推进框架下考量解除的演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客观不能及经济性裁员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适用情况。  相似文献   

2.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以给付一定培训费用为代价,要求接受对价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相应提供服务的约定。服务期协议是以劳动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时,剩余服务期都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放弃剩余服务期的本质是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放弃剩余服务期要求。  相似文献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法定事由和遵循法定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在实践中容易引起混乱。应建立既符合法理又具有可操作性,既能遏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又能让劳动者的实际损失获得相应赔偿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规则。  相似文献   

4.
在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宏观,劳动合同缺乏操作性,集体合同法律效力有待完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成为劳动管理的最佳途径。因此,公司文件的法律语言要规范,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应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相似文献   

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针对诸多误解,我们必须清晰把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及价值,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的必要性,厘清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现状及现实困境,从"治标"和"治本"的两个角度,不断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6.
<正>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相关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准,还是应当以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为准,不同的计算标准,关系到是否会产生劳动争议。本案将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问题进行研讨。经典案例:朱某自2006年7月1日起与昌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随即被派遣至申特公司,担任机修工作。2007年1月1日,昌明公司、申特公司分别签订劳  相似文献   

7.
滕元良 《工会论坛》2008,14(5):30-32
《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法》在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形式、期限、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一系列弊端进行了大刀阔斧的突破和改革,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禁止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进一步严格了劳动合同的形式,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严格界定出资培训并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严格规定了保密和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和条件,加大了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进行了多方面的重大的制度创新。这都将极大地强化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  相似文献   

8.
略论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以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谈起,运用一般合同法的理论区分了合同解除与违约行为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权利的行使而非违约,劳动合同中以违约责任来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应视为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最后并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提出一点浅陋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的要件之一是内容合法。内部劳动规章内容的合法性意味着内部劳动规章不得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范,不得侵犯劳动者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相似文献   

10.
《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 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 有条件的单方解权除和协商解除权,同 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合同的特别情形。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 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 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 合同。  相似文献   

11.
除名是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纠纷,处理好除名纠纷对于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除名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方式之一,属劳动法调整的范畴;由于用人单位性质的不同,除名决定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除名因关系到劳动者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因此作出该决定必须有严格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程序并且应当依法定程序送达被除名者才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2.
周悦丽 《工会论坛》2004,10(5):94-95
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部履行以前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以依法提前消灭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实践中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存在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因此应该通过明确界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相应的附随义务 ,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的职能以及充分开拓和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通过这些措施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3.
案例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无效案例劳动舍同制职工郭某与某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郭某任财计科副科长,合同还约定“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劳动合同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鉴证。不久,该厂在其主管部门干预下发出了“关于变动郭某工作岗位的书面通知”,将郭某调离财计科到车间当工人。郭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促裁委员会通过调查认为:郭某与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严恪遵守。该厂没有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在主管部门干预下.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了裁决,  相似文献   

14.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因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而存在劳动关系,对其的认定可以通过报酬支付、工作性质以及从属关系等多种途径,对其提供法律保护则应当承认非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并对有瑕疵的劳动合同采取具体化的处理。  相似文献   

15.
杨某于2006年4月26日入职某公司,双方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该公司因淘汰落后产能停产歇业,自2010年8月起不再安排杨某工作。2010年11月4日,公司与杨某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即日解除劳动合同;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公司给予杨某一次性经济补偿金3057.9元;公司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双方不再有任何拖欠与纠纷。公司于当日按协议约定支付了杨某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3057.9元。2010年11月25日,杨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该协议无效,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差额2038元和2010年9月、10月的工资2038元。某公司则主张双方已经协商一致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且公司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兑现,杨某的仲裁请求不成立。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杨某的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16.
梁达 《人事天地》2010,(31):40-40
刘某于2008年12月31日进入A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双方约定刘某丁资为每月1500元。2010年1月1日,刘某以A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书面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向仲裁委申诉,要求裁令A公司:支付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  相似文献   

17.
浅析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现实的不平等性,劳动法越来越多地表现出"私法公法化"的趋势.我国<劳动法>不仅要符合私法原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带有行政法的色彩,呼唤更多的公权力的介入.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关于劳动合同关系建立的规定并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要式主义,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也略显宽泛,所以应在完善劳动立法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以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自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来,包薪制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就一直悬而未决,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又大多以包薪制劳动合同满足最低工资标准为由认可其效力,导致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兴起和"996"工作制的出现,包薪制现象愈发普遍,尤其是在网络行业领域。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中关于加班费支付条件的立法理念与精神,为我国适用包薪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设置两个准入标准——"职责标准""工资标准",以此建立起区分适用包薪制劳动合同的规则,以期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谨防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专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达 《人事天地》2010,(23):40-40
案情介绍:刘某于2008年12月31日进入A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双方约定刘某工资为每月1500元。2010年1月1日,刘某以A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书面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向仲裁委申诉,要求裁令A公司:支付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010年3月,仲裁委开庭审理,A公司辩称已经和除了刘某外的其他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刘某是在入职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签合同的过错在  相似文献   

20.
一、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限制的必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它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样需要合同自由原则来指导。但另一方面,该原则也不能完全适用,否则会对劳动者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与劳动过程相联系,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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