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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中破坏市场经济罪中的一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也不断发展。重新梳理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对于明确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非法经营罪自设立以来,司法解释对其进行过数次扩张,实践中绕过该罪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而直接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案例层出不穷,非法经营罪堵截条款的防线有被突破的嫌疑。近期,司法解释将有偿删帖发帖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这一方面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罪质特征,另一方面也违背了刑法体系解释的解释原理。通过不断扩充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来规制实践中花样翻新的违法经营行为,这使得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基因愈发明显,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趋势急需遏制。  相似文献   

3.
某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先判断其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并且这一国家规定是指明确此种行为可构成犯罪并需要承担相应刑罚后果的禁止性规定。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仅将发放高利贷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发放高利贷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之“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要件。此外,如果将发放高利贷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将导致其与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间在法定刑设置上不相协调。  相似文献   

4.
2010年4月15日,在河南省郑州、鹤壁等地租房涉嫌非法经营人体器官的4名被告人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此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对河南省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的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在开封的这起案件中,处在最底端的"供体"、召集"供体"的"三线"、提供黑中介服务的"二线"以及直接和患者联系的"一线",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器官移植交易链条。目前,我国刑法没有对器官买卖单独定罪,两地适用法律也不相同,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是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量刑,而北京检方则是以其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5.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主体中的司法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居住自由权利和住宅安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指既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又无法定依据而闯入他人住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也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论。《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积极规制“涉黑涉恶”的非法讨债行为,是将“软暴力”纳入刑法规制范围的又一例证,有利于完善刑法规制体系,消减“以刑制罪”的实务倾向。同时,该罪的刑法体系定位再次阐明我国刑法中的财产犯罪是以“法律—经济财产说”为理论基础,占有不是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而是一种隐性构成要件要素,唯有法秩序所承认的经济利益才可能成为财产犯罪的行为对象。原则上,民法不予保护的债务刑法亦不予保护,以维护法秩序的统一与内在平衡。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对于非法收购、倒卖及走私黄金的非法经营行为,两院两部于1987年6月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通知》,把数额大小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但是,修改后的刑法,对于非法经营罪尚未制定出相应的数额标准,缺乏司法依据。1997年以来我县查获了一批非法经营黄金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呈请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均以“非法经营数额较小,不以犯罪论处”或“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请问,1987年两院两部《关于严厉打击倒卖走私黄金犯罪活动的通知》是否仍可以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司法依…  相似文献   

8.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一种,指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胶等毒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本罪中的持有指不具有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的目的的占有、携有、藏有等。本罪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按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  相似文献   

9.
资金掮客大肆套取、低息套取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再进行高利转贷,主要存在三种表现形式:一是套取信贷资金赚取利差,二是吸纳民间资金赚取利差,三是通过外商直接投资赚取利差.对此,提出若干刑事对策:一是修订完善《放贷人条例》,以附属刑法形式明确“高利放贷罪”概念和构成要件;二是制定《刑法修正案》,以刑法典形式明确“高利放贷罪”罪状及法定刑;三是制定出台司法解释,先行运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打击“高利放贷”行为.  相似文献   

10.
刑法增设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罪名确定缺乏理论根据 ,应更改为“破坏计划生育罪” ;刑法规定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犯罪主体范围过于狭窄 ,亟待从立法上加以完善。较之非法行医罪 ,该罪应增加法定刑 ,并视犯罪情节严重侧重方面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1.
侵犯著作权罪是直接故意 ,以营利为目的 ,侵犯他人著作权及有关权益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只对几种以营利为目的、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是一种犯罪情况较为复杂的新型犯罪。实践中 ,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对著作权犯罪人进行处罚时 ,要注意正确适用罚金刑和正确适用法律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2.
自1997年刑法设置非法经营罪以来,对非法经营罪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从一般的学理解释到全面深入研究的发展过程。学界对非法经营罪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法经营罪的界定、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以及其设置的合理性等问题上。其研究成果有许多值得肯定之处,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相似文献   

13.
非法经营罪是97年刑法修订后变化最多的罪名,也是最难准确理解、适用的罪名之一。本文从非法经营罪的 立法缺陷和司法操作方面对非法经营罪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了司法操作以及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内幕交易罪的罪名与范围的判断是认定本罪的基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在证券的发行、交易等活动中,内幕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某一或某些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准确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或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参考外国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规定,本罪应包含内幕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所实施的买卖行为、泄露信息行为或者明示或暗示他人买卖行为等六种方式。  相似文献   

15.
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成住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中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住宅安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是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人员擅自对他人身体或住宅进行的搜查,也可以是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对他人身体或住宅进行的搜查,如滥用职权、擅自决定非法对他人的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等。《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  相似文献   

16.
如何区分运输毒品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 ,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的方式 ,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要划清运输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从分析情节入手。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表现行为不同 ,侵犯的客体不同。运输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界限主要在行为、所有权、获取非法利益的途径三方面。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主要是犯罪的目的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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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修改补充刑法的第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完善刑法打击当前涉及外汇的金融犯罪,维护国家外汇管理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亚洲金融危机涉及面的扩大,我国外汇金融形势出现了新情况。1998年在对外贸易顺差,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增加的情况下,我国外汇储备增速却显著放缓。外汇资金的大量流失,是因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令智昏,挖空心思于起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勾当。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严重  相似文献   

18.
警坛信息     
一、对于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投机倒把罪定罪处刑。二、对于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非法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按假冒商标罪从重处罚,其中非法经营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投机倒把罪处刑。三、对于以营利为目的,制造、贩卖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以制造、贩卖假药罪定罪处刑。其  相似文献   

19.
危险作业罪入罪可归因于公共政策和积极刑法立法观的推动。该罪的行为方式可概括为违反行政安全管理监督命令+三种行为之一+现实危险,理解时需要把握关键要素。从立法上而言,危险作业罪缺乏注意规定和类型性或兜底性条款不是立法的疏漏,而是另有原因。从司法上而论,危险作业罪可以作为预防责任事故类犯罪的前置罪,但范围不能扩大到环境污染、医疗卫生等领域。判断“现实危险”必须结合危险作业领域是否处于容易引起灾害发生的客观环境因素考量。危险作业罪和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关系,但不存在法条竞合。它与危险驾驶罪是牵连犯的关系,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危险物质罪)是想象竞合犯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在国家级考试中实施舞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或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等罪名。但对于为舞弊者提供协助行为情节严重的,现行刑法却无力惩处,并且对教师帮助学生实施舞弊行为适用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处罚也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为弥补刑事法律在规制国家级考试舞弊行为上的不足,必须在刑法中增设"协助国家级考试舞弊罪",以有效地遏制考试舞弊盛行之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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