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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如何设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下限?是民法总则最大的立法焦点之一. 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而在现实中,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年过六七岁的小学生自行购买文具、零食等商品,乃至进行网购,可谓比比皆是.而法律所设定的“10周岁”门槛,却使这些交易在理论上均为“无效”,这既不合理也不现实.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相似文献   

3.
中日两国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之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少学  唐春丽 《河北法学》2004,22(11):115-118
日本民法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按日本民法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两大方面的规定及相关内容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以求对我国该项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性质、不能预期自己行为后果的由法律拟制的一类自然人,在我国现行法律下,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我国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规定,对被侵权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不公平,并且存在道德风险,应当在今后的立法或法律修改中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5.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较完善的民事主体制度,需要对法人的民事能力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存在范围限制问题,也不是指法人可以享受权利的范围。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殊性实指其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相比所具有的特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自然人一样,由于其意思能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人民事能力宣告制度。这一制度应包括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宣告制度和行为能力宣告制度两大系统。  相似文献   

6.
目前,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校监护职责,所以造成了司法实践中未成年学生损害赔偿的确责困难.为此,笔者本着符合我国民法立法精神和便于司法实践的指导思想,试就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作一尝试性的探讨,以求达到监护确权明确,赔偿责任清楚之目的.监护权的转移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监护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监护的设立、监护人的责任、监护权的消灭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相似文献   

7.
民法中的视为、推定与举证责任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民法通则中多次出现“视为”的概念。通则第11条第2款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则第15条规定,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此外,在继承法与专利法与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19,(6):5-16
我国民法对于自然人行为能力之欠缺区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采取了与《合同法》相同的处理规则,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法律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其智力精神状况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预留任何空间而一律规定为无效,不免脱离生活实际,也不利于促进其心智健全或成长。未来我国民法典应采"二级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废除现行民法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将自然人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由效力待定改为可撤销。在《民法总则》已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之法律行为无效之情形下,于解释论上宜通过类推适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效力之规定,即例外地承认其所实施的纯获法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相似文献   

9.
根据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将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施行的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相似文献   

10.
以年龄标准划一地确定自然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何种程度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论如何确定年龄界线,皆难免存在过分保护未成年人与交易相对人的合理信赖无法得到保护的双重局限性。为尽可能减少此种局限性,像法国、德国、瑞士等国在类型化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上分别采取了不同的规范模式。我国《民法通则》在规定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时,虽然以拟制成年制缓和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类型的局限性,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类型的局限性则明显认识不足。一些学者由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蕴缺乏深刻理解,对现行无民事行为能力类型作出了严重背离强行法属性的解释。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理念与规定,为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与行为自由,我国未来编纂民法典时,宜考虑完全取消无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规定未成年人不管年龄大小原则上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相似文献   

11.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鉴于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决定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民事权益的保护完全其监护人能否基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依法行使其监护权.因此对监护人的选任和指定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依法得到维护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2.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1,(18):59-59
出台办法禁止公务员当听证代表 2011年9月1日,《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若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征求意见稿意见分歧较大,应该组织听证会,从公开报名人群内遴选的听证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2/3。听证代表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相似文献   

13.
《检察纵横》2003,(3):54-54
何胜交给小林2元钱的行为应属于赠与行为,也就是说小林等于用自己的钱摸奖。小林虽然只有11岁,但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适行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可以从行为  相似文献   

14.
连体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权利冲突协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立新  张莉 《法学研究》2005,27(5):27-40
连体人属于民事主体中自然人的范畴。凡是具有独立人脑、具有独立的意志以及确定为一定的社会角色的连体人个体,都应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他们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以监护制度予以补正。他们的出生权、分离权在行使过程中会发生权利冲突,需要法律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15.
第五节 证明其他组织负责人合法身份的主要证据 一、其他组织负责人的概念及主要法律特征 其他组织负责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组织章程的规定.对外代表其组织从事各种民事活动的人。主要法律特征如下:(一)其他组织负责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相似文献   

16.
浅析法人犯罪意识和意志唐玉国法人是否具有意识和意志?法人的意识和意志如何体现?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意识和意志有哪些特性?这是在法学界颇有争议且难以认定的问题。一、法人的意识和意志。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相似文献   

17.
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法理而言,自然人享有变性权.应把变性视为婚姻关系终止的单独的一种原因.夫妻一方变性后,无法履行同居义务.致使以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同居权的实现成为不可能,故变性权与配偶权存在冲突.如果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易性病",变性手术前进行了不少于2年的心理矫治、精神治疗,但其病态心理仍末矫治好;日常生活中试行异性角色至少3年,确感满意并坚持变性要求;年满25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应优先保护其变性权.否则,应优先保护配偶权.  相似文献   

18.
匡爱民  魏盛礼 《河北法学》2004,22(12):32-35
一切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无关,而取决于民事权利能力。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被监护人自己如果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在其履行监护义务时有过错的,应对被监护人致人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关于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归属的立法有修改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能力而不能为民事行为能力所包容。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标准,应以基于意思能力而确定的行为能力状况为一般标准,以财产状况作为确定欠缺行为能力人责任能力的例外标准。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应有限制的民事责任能力;公平责任的适用与责任能力的确定无关;亲权人与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的顺序应有差别。  相似文献   

20.
党利霞 《法制与社会》2011,(33):118-119
我国法律根据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辨别和控制能力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决定了诉讼能力,行为能力的有无也必然会对诉讼权益产生影响,保护好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益是民事审判过程中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但我国监护制度的不足导致对欠缺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益的保护难以到位,本文将通过对欠缺行为能力人的情形及行为能力的宣告制度来讨论完善其诉讼权益保护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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