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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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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力彦 《中国律师》2005,(12):47-48
交叉询问是英美法中最具诉讼特色的程序。由于法庭询问最精彩的阶段集中体现在对证人的交叉询问过程中,并在发现事实真相上显示了极为有效的作用,被盛赞为基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所创就的最大法律运作机制的美称。而诱导性询问正是交叉询问中对证人进行盘诘的重要的常规方法。由于交叉询问的目的就在于诱使证人说出有利于本方的事实,可以说没有诱导性询问的存在,交叉询问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根本意义。事实上,法庭交叉询问的魅力正在于在反询问中可以更多地提出诱导性问题。一、有关诱导性询问的概念所谓诱导性询问,是指询问者为了获得某一回答而…  相似文献   

2.
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式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进行主义诉讼模式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职权调查诉讼模式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而在日本民事诉讼庭审调查中,则呈现出当事人交叉询问和法官职权询问结合的状态,可称作结合式询问。此外,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询问也有一些特殊的方式,这可称作特殊式询问。  相似文献   

3.
西方社会的一系列法律原则,或多或少都有着宗教渊源.《圣经》是基督教教义的重要载体,其间蕴含的法律思想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如一则《圣经》故事,耶洗别陷害拿伯案中体现的公义价值、审判权的归属,以及与证据制度相关的宣誓、证人义务、交叉询问、证言证明力的强弱、诬告反坐等等都于我们了解西方现代诉讼制度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4.
交叉询问制度原创于英美法系.以美国为其典型。在美国.交叉询问的主要规则是禁止主询问方诱导性发问和反询问受主询问范围限制。我国的刑事审判以职权主义为基本构造。其主要表现是法官享有包括询问证人在内的证据调查权和审理进程的决定权。整体观之.我国的询问证人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询问证人的主体复杂,主询问与反询问难以划分.交叉询问和对质诘问亦相互混杂。  相似文献   

5.
6月4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举办了“学习新刑诉法暨模拟询问证人实训”的检察官王题论坛活动,积极应对新刑诉法关于询问证人的新规定。由16位公诉人分成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证人四个小组,  相似文献   

6.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细化了部分实施细则,对民事审判中证人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以此为基础,梳理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发展脉络,展现“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二元化专家证人制度模式的中国演变,探讨构建二元化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庭审交叉询问、意见采信等法律规则,切实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及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交叉询问是一种人证调查方式,是一种权利,即与不利于自己的证人当面对质的权利。交叉询问制度最早见于英美法系国家控辩式庭审.是该法系国家诉讼中最具特色的程序。其基本内容是在证人各自作证后.再受对方当事人或律师的询问,以达到暴露对方证人证言中的矛盾、错误或不实之处,降低其证据的价值.或者达到直接证明某个证人证言不可靠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颜飞  谭正 《法律适用》2012,(7):33-36
证人以出庭作证的方式提供证人证言,并由控辩双方以交叉询问的方式对其证言进行质证,这既是辨识证言真伪的有效方式,也是被告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质诘问权的重要体现,并已成为法治国家刑事审判的通行做法。但长期以来,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证人(尤其是控方证人)却几乎不出庭,对其证言的质证只能通过宣读证言笔录的方式进行。证人不出庭,自然无法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对质制度,也将极大地影响刑事审判的质量。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在2012年3月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一方面,从"证据"的角度进一  相似文献   

9.
刘晓兵 《证据科学》2016,(4):471-484
交叉询问源自英美法系,是在审判或听证的质证程序中由一方当事人或者律师对反方证人进行的询问.中国诉讼法对交叉询问已有实质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实际运用.交叉询问的质证功能是由它的内在属性和提问方式决定的,其目的主要在于降低或摧毁反方证人的可信度,降低或瓦解反方证人证词的证明力,或从反方证人口中获得有利证言.诉讼模式、质证规则、证人出庭率以及法律职业者的操作技能直接影响交叉询问质证功能的实现.为了充分发挥交叉询问的质证功能,应该进一步改革或完善目前的诉讼模式、庭审质证规则、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制度并提高法律职业者在交叉询问方面的业务素养.  相似文献   

10.
何赖杰 《人民检察》2012,(11):68-71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类似规定在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并无不同。本文仅以规定中"犯罪嫌疑人"与"讯问"两个要件在解释适用上可能引发的问题,尝试提出定义性看法。一、犯罪嫌疑人之定义刑事诉讼法就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予以分别规定,两者在适用上自然存在区别。在概念上,讯问或询问,皆指国家机关为取得被讯问人供述所进行的发问及质问行为。讯问与询问的区分,主要是立法政策上因素,而非实质内容上的不同。不过,就质问对象而言,犯罪嫌疑人与证人,无论在形式用语,还是实质内容上,皆有重大不  相似文献   

11.
交叉询问,又称反询问,指在听审或开庭审理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进行的反询问。它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的询问证人的方法。然而国内学者对交叉询问的理解则是从询问证人的整个流程着眼,因此范围更宽泛一些。由于交叉询问对于发现案件真实、维护被告人权利方面具有重大作用,因而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6,(3):109-123
欧洲人权法院在其审判实践中,对《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3款d项规定的对质询问权所应具备的公正要素,包括口头询问、证人出庭、平等武装以及官方义务进行了有条件的限缩,但同时也提出了"唯一或决定性"规则作为底线性保障。对于一项最低限度的基本权利,欧洲人权法院的保障与限制,无疑关乎其对"公正"审判标准的界定。对质询问权在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无疑也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交叉询问是法庭审理过程中一项重要的证人询问方式,发源于英美当事人主义下的交叉询问制度,力图通过对证人的轮流询问,从而达到发现事实真相的目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建立真正意义的交叉询问制度。鉴于交叉询问制度的重大辩护价值,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交叉询问制度十分必要,我国刑事诉讼法急需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14.
郭华 《法商研究》2012,(4):127-133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是依靠自身体制的完善还是以专家证人制度替代抑或与之交叉共存,是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必须直面的问题。在我国司法改革日益注重吸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制度的语境下,这一问题极易被所谓"兼顾"或者"互补"的"中间道路"论者所强调,致使理论上认为鉴定制度与专家证人制度交叉共存应作为当下最佳的路径选择。这种不考虑专家证人生存的制度背景以及不顾及我国诉讼制度总体框架的改革设想,在实际运行中不仅会遇到难以兼容的制度"抵抗",使相关制度之间的摩擦增大,而且还会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引入困境,最终断送两种制度的优势,因此应该慎行。  相似文献   

15.
正一、直接言词原则的内容"如果对实施的证明需要以个人的感知为根据,应当在审判中对他询问。不得通过宣读以前的询问笔录或者书面证言的方式代替询问。"这是直接言词原则的典型表述,可以看出,其排除书面形式代替言词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含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者均要求当事人和其  相似文献   

16.
孔凡洲 《行政与法》2022,(3):98-109
辩护人交叉询问的方法是协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方法,有别于庭审之外对证人的询问.交叉询问的法律方法具有保障辩护人充分质证、推进庭审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的功能.基于立法与司法实践,辩护人交叉询问可分为消极模式和积极模式,辩护方在庭审中对两种交叉询问模式应当综合运用.我国辩护人交叉询问方法的设计应首先确立交叉询问以服务法...  相似文献   

17.
石岩 《行政与法》2010,(11):117-121
交叉询问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字眼,对于其具体的规则内容,我们也非常熟悉。本文将焦点集中于交叉询问的运行机制问题,即何种条件能使交叉询问发挥其最优价值。当前,我国庭审中证人质证的方式虽基本具备了交叉询问的外壳,但其功能性价值却收效甚微,这是令人迷惘之处。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前提是先要明确交叉询问的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方能解我国"交叉询问"流于形式之惑。故本文从交叉询问的案件范围、运行条件两方面进行分析,继而将我国证人质证方式之弊病呈现于眼前,弄清两种质证方式运行环境之差别,进而得出我国证人质证方式合理构建之框架思路。  相似文献   

18.
对“交叉询问”制度引入我国刑事庭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濛 《法制与社会》2012,(5):136-137
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刑事庭审中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方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国目前正在逐步改革并引进交叉询问制度,对于如何认识我国法律确立的交叉询问,以及如何进行交叉询问,交叉询问制度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这对于完善我国证据调查方法,使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提出了刑事庭审需要逐步强制证人出庭,同时保障证人权利,明确证人范围及刑事证据种类应当划分为人证、书证、物证三大类,以此逐步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证人视所作证有着积极的意义,其包括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作证.视颇会议作证包括电视会议和互联网会议作证,其适用范围限于证人不能或不便或不宜出庭的情形,制度设计可从证人询问的申请和决定、询问前的准备工作、询问并记录以及文书的送达等方面进行.电话会议在当今仍有其存在价值,但只适用于简单或询问事项少且简单的民事案件,并且以有关人员同意为条件,其询问程序与视频会议类似,但要注意做到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20.
意见证据规则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与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一样都是证据法中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它对于推进诉讼进程与诉讼目的的实现都有很大的影响作用。本文主要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一些成熟的经验,意在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意见证据规则。具体包括:意见证据审前鉴定结论的开示制度、放宽普通证人意见证据的可采性、严格执行鉴定人出庭原则、鉴定人要接受双方当事人的交叉询问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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