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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司法裁判是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司法裁判应积极回应立法目的与社会利益,达到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衡平。司法裁判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需要证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等法律方法是司法裁判的理性路径,其中司法裁判的有效性证成标准是核心。法官自由裁量权要给予一定规则,对于裁判的正当性而言,社会通行的价值观则更显重要。裁判评价标准在形式证成和实质证成的基础上,还应与社会价值衡量相结合,保证结论的可接受性,以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2.
刑事裁判文书增强说理性不仅是回应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官运用法治思维判决案件的直接体现,更是树立司法公正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逻辑清晰的论证与条分缕析的阐述不仅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更有利于推动刑法学研究的理论转向。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裁判不敢说理与不愿说理的现实困境,要破解判决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理念上,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基本原则的重申与引导必不可少;制度上,"繁简分流"与"负责人办案"制度保障不能流于形式;技术上,法律修辞的方法、说理方式多元化与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刑事裁判文书增强说理性不仅是回应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官运用法治思维判决案件的直接体现,更是树立司法公正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逻辑清晰的论证与条分缕析的阐述不仅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更有利于推动刑法学研究的理论转向。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裁判不敢说理与不愿说理的现实困境,要破解判决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理念上,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基本原则的重申与引导必不可少;制度上,"繁简分流"与"负责人办案"制度保障不能流于形式;技术上,法律修辞的方法、说理方式多元化与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法学通说是法学研究的产物,是学术思想的凝结,也常常应用于司法实践。裁判文书中,通说既表现为理论通说,也包含了司法判例等实践通说。经验观察表明,当事人与法官都会应用通说,通说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具有作用。在法律适用环节,通说有助于法律规范的选择、案件事实与规范之间的衔接并提高裁判结论的说服力。疑难案件是通说应用的主要场域。法学通说不是规范意义上的法的渊源,而是一种裁判理由,通说司法应用的本质是一个裁判说理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通说不发挥实质论证效力、法官不对当事人援引通说进行回应以及不同主体对通说的差异化应用等问题。未来需要对通说的援引条件和援引程序加以规制,论证义务是对法官主动应用通说的实质要求。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法官以通说说理需要平衡当事人、法律职业者以及社会公众不同需求,以提高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5.
加拿大法律裁判书以其严谨、犀利的证据分析,深刻透澈的说理论证在世界法律实务界享有盛誉。在大量加中裁判文书对比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体味加方文书中证据分析的种种亮点,反衬我方文书说理中的不足,并归纳出加方作法中值得我们借鉴的方面。  相似文献   

6.
刑事裁判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其最为重要的目的在于对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即事实与说理。刑事裁判文书中构筑刑事裁判结论的事实与说理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映射了刑事法律精神在刑事裁判文书中的逻辑表达进路。为此,法官需要在刑事裁判文书中理顺事实与说理二者的关系,将刑事司法正义理念和法律精神在刑事裁判文书中一以贯之,提高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和说理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而通过其制作的刑事裁判文书表达出司法者对刑事法治和司法公正的法律精神的实质性理解。  相似文献   

7.
裁判依归:公正性与可接受性之博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裁判的目的在于"定分止争",而要达到"定分止争"之效,则需依赖于裁判公正性与可接受性二因素的共同作用。裁判公正性乃立足于法律规范之内的标准,是为法律标准,裁判可接受性则为法律规范之外的标准,是为社会标准。裁判公正性与可接受性时而同向相携,时而背道而驰。在规范底线之内协调公正性与可接受性,实为有益之举。  相似文献   

8.
裁判文书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但其作为应用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对裁判文书的价值分析更是鲜有涉及,这不仅影响了诉讼法学的理论研究,也在反制着司法活动和诉讼法的立法完善。裁判文书的价值是多元的,这种多元性与裁判文书的属性有关,也决定着裁判文书的价值分析与研究需要一个较为宽广的视角。从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等方面分析裁判文书的丰富价值内涵,有助于厘清裁判文书的一些基础性问题,有助于重新审视裁判文书在诉讼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诉讼法立法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相似文献   

9.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主要包括定性论证、量刑论证、总结性意见和对控辩双方不同意见的采纳说明以及引用法律条文等内容。评价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优劣可从正确性、针对性、平衡性等方面进行。法官后语、附案件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结案报告书论文化、规范说理制度等方式可以有效地辅助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切入点;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可以提高裁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可以提高法官的素养和自律力。  相似文献   

10.
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对审判工作来讲是一个巨大挑战,这意味着法院工作完全置于公开之下,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面临着整个社会的审查。有关民商事裁判文书改革问题引起理论与实务部门的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最大的改革方向是增加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性。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5.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6.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18.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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