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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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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家证人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夏蔚 《政法学刊》2006,23(6):5-9
在现代诉讼中,专家证人在诉讼证明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我国的证据立法对专家证人的规定却相当滞后,限制了专家证人功能的发挥。对专家证人的资格、专家证人的选定程序、专家证言的可采性审查以及专家证人的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完善相关的证据立法,规范专家证人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2.
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证据种类,同属于言词证据,较之实物证据,证人证言具有主观性强、客观性弱且具易变性的特点,鉴定结论具有专业性强、鉴定意见多样性的特点。因此,如何从程序上确保用以定案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始终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问题。综观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机制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实行直接  相似文献   

3.
证据分类制度及其改革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下载免费PDF全文
龙宗智 《法学研究》2005,27(5):86-95
我国证据分类制度有四个特点:一是具有某种形式主义倾向;二是构筑了封闭式的分类体系;三是倾向于细致具体的分类方式;四是类别设置有一定独特性。证据包含证据资料与证据方法,原生性与派生性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改革证据分类制度,需要将“勘验、检查笔录”改为“侦查、审判笔录”,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结论与鉴定人陈述”,同时将证人证言扩大解释为包括普通证人证言与专家证人证言两种类型。可以保留视听资料的分类,但仅指音像材料,而将计算机资料划出,分别归于有关的证据类型。  相似文献   

4.
书面证言是指证人在法庭审判之前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和辩护人作证所形成的证言笔录及亲笔证词.不管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证人证言都有着广泛而普遍的应用,证人证言也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七大法定证据之一,在我国证据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我国实际庭审中,证人出庭率之低令人震惊,我国刑事审判呈现出证人基本不出庭,而以书面证言代替的不正常状况已经成为审判之常态.在此情况下,我国对书面证言的使用规则和法律规制却是缺失的.因此,有必要在理论及实务等方面研究书面证言的理论和相关规则,综合考量目前普遍的发力要求和我国诉讼实际,提出较为合理和可行的规则,完善我国证据制度和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鉴定结论质证问题研究(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结论称之为专家证言(ex-pertopinion),与证人证言共存于同一质证规则之中,而大陆法系国家却将鉴定结论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与其他证据并列,衍生出自己的质证规则。然而两大法系不同的鉴定结论(专家证言)质证程序各存利弊且均具有独到优势。审视我国现存的鉴定结论质证程序,从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融合的趋势中探寻合理的因素,为完善和重构我国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提供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6.
陈妮 《法制与社会》2010,(34):37-38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的七大证据种类之一,它与书证等其他证据种类相互印证,对证明案件的事实起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和司法活动中,对证人证言制度一直未有足够的重视,立法简陋,司法实践中法律约束力不足,致使证人拒不作证或拒不出庭作证,证人作伪证以及证人证言反复等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状况使得本来就十分有限的证据资源显得更加匮乏。影响了当事人正当诉讼利益的实现。同时,增加了审判人员查证的负担,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办案质量。证人证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它在民事诉讼中应有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这种不平衡状况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妨害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那么,如何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呢?对此,本文试通过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外国的立法和司法经验,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以此推进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魏哲 《法制与社会》2013,(23):295-296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我国古代在对证据的搜集及调查取证方面受到限制,因此证人证言在诉讼制度中的作用不容小觑。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证人证言的阐述,具体分析了中国证人资格、证人提供及对作伪证者的惩治,从而总结出中国古代证人的地位低下;折射出我国封建社会律条的制定,根本在于对伦理纲常的维护。  相似文献   

8.
诉讼辅助人意见与鉴定结论证据属性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鉴定结论已回归“民间”,还没有确定专家证人制度情况下,应当认为诉讼辅助人就案件事实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具有证据属性,不应将诉讼辅助人意见视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意见。在我国没有专家证人制度情况下,设立诉讼辅助人制度,却又不认可诉讼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具有证据属性,而将其列为辩护或代理意见,“名不正,言不顺”。诉讼辅助人意见不同于辩护、代理意见,应当确认诉讼辅助人就案件有关专业知识事实问题发表的意见具有证据属性。研究诉讼辅助人意见证据属性与采信标准,似乎单纯程序性证据问题,却决定案件事实能否得到公正客观认定。  相似文献   

9.
鉴定结论质证问题研究(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法系国家将鉴定结论称之为专家证言(expert opinion),与证人证言共存于同一质证规则之中,而大陆法系国家却将鉴定结论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与其他证据并列,衍生出自己的质证规则。然而两大法系不同的鉴定结论(专家证言)质证程序各存利弊且均具有独到优势。审视我国现存的鉴定结论质证程序,从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质证程序的融合的趋势中探寻舍理的因素.为完善和重构我国鉴定结论的质证程序提供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10.
证据开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确保控、辩双方以客观证据为基础开展诉讼,有利于明确诉争焦点,节约诉讼资源,并可以促进不起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准确适用,加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该制度在试行中也出现了证据突袭、证人证言发生改变等实际问题,尚待于进一步研究论证,通过适当修改,使此项制度更加完善可行。  相似文献   

11.
儿童证人是刑事诉讼中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对儿童权益保护的一般原则,有关国际文件也确立了儿童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国外的刑事诉讼立法有的也对儿童证人权利制度作了规定。比较而言,我国儿童证人权利制度内容贫乏,既不能满足司法实践对儿童证人保护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公约及有关国际文件的要求。应从免于宣誓等方面构建我国儿童证人权利制度。  相似文献   

12.
If the personal and property security of witnesses themselve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 could not be protected effectively, witnesses may be reluctant to testify, to present in court, or to give truthful testimony. However, the witness protection system provided by China’s legislation is porou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urrent witness protection system in practice is not satisfactory, which causes the serious consequence that a witness is unwilling to testify or does not dare to be present in court. An important measure should be adopted to improve the witness protection system in providing practical and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for witnesses in China. The provis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witnesses in the drafted amendment to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more advanced than the current law, but still too simple and not enough, which cannot change the weak situation of protection of witnesses, and are needed to be strengthened i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after the drafted amendment is passed. Perfection of China’s witness protection system is necessary in practice, which is still dependent on the reform of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the working mechanism in China even if the drafted amendment was passed afterwards. China shall apply the provisions in the UN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 and the UN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Convention as a guide and absorb other countries’ and regions’ experience to improve its witness protection system, but the basic point is that it should be based on China’s realities, and localize the specific systems.  相似文献   

13.
王迪  贾晓光 《政法学刊》2010,27(1):84-86
鉴定人在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审查、质证后才能在庭审中加以运用,鉴定人出庭作证也是必要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甚少,相关制度应当加以完善,以提高鉴定人的出庭率。  相似文献   

14.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201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了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的案件专业性强,并且案件通常都会涉及到医疗损害技术鉴定,这就使得医疗损害案件是民事案件中经常需要专家辅助人的一类案件。本文在剖析了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后,认为我国医疗损害案件中的专家辅助人不同于英美法系中医疗诉讼中的专家证人,也不同于证人、鉴定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医学专家辅助人在医疗损害案件诉讼的实际应用,并针对现有相关规定中不明确的地方提出了完善医疗损害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亲属免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亲属身份,依法享有的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利,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利。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多对亲属免证权作出相关规定,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也对刑诉中亲属免证权进行了规定。亲属免证权的制度构建是国家进行多种利益权衡的必然选择,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关系维系之重视与刑法的谦抑制品格,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我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立法至今经过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较大的修订,均未对亲属免证制度进行明确、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的同时,赋予了被追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免证特权的色彩,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亲属免证特权。  相似文献   

16.
无论在诉讼程序还是在仲裁程序中,专家证人都是确定案件事实中专业性问题的决定性力量。尽管专家证人的概念具有统一性,但是仲裁程序中的专家证人有着诸多特征,这些特征多是由仲裁程序的本质决定的。如何将专家证人在仲裁程序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避免他的偏袒性导致仲裁裁决的不公,这一问题一向是理论界与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作为应对,仲裁立法与仲裁规则中建立了一系列机制,不但规范专家证人的职能,而且一再维护仲裁庭的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解读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与两大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及技术顾问存在着明显差异,其基本功能在于协助控辩双方质证鉴定意见,因而在庭审中专家辅助人是当事人的助手,表现为诉讼地位的非中立性。为保障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贯彻实施,应当通过法律的进一步细化对专家辅助人的出庭申请、决定以及救济等相关程序加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王星译 《证据科学》2014,(4):468-483
心智健全推定卸除了控方对被告人心智健全的证明责任,将争点形成责任交由辩方承担。而精神失常在美国刑事法中属于积极抗辩事由,根据联邦和多数州的司法实践,由辩方承担提出初步的举证责任,并承担“清晰、信服”程度的说服责任。相较之下,我国目前刑事实体法的建构与刑事证明之间没有明确的衔接,以至于刑事证明的功能无法有效实现。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目前查实被告人是否精神失常的主要手段,但启动权主要其中在公安司法机关手中,辩方权利受到较大限制,而对鉴定人以及鉴定证据亦缺乏体系性的证据审用规则。司法精神病鉴定应当纳入刑事证明的轨道,辩方如欲推翻心智健全推定,应提出相应证据,继而说服责任的分配要区分辨方证明主张:该鉴定意见是对控方对犯罪主观方面要素证明的反驳,还是主张责任阻却。前者由控方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而后者则由辩方证明到清晰、信服的程度。在此证明原理的基础上,鉴定人有义务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口头陈述或展示,并接受对造的质证。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则由法庭依法判断,其证明力则由法庭自由评价。  相似文献   

19.
赵相国 《政法学刊》2006,23(1):53-55
证人制度的完善是刑事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和必然结果。由于立法上的原因,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例如证人拒证等现象普遍存在。为此,应从侦查人员到法庭作证的身份如何确定及证人拒证是否可以强制问题等方面加以完善,使证人制度有效、良好的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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