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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 毫秒
1.
通过对免责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的分析,认为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将会导致不可欲的后果。因此,在环境污染侵害中,不应该把"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如果非要把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则必须对"不可抗力"作严格解释以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邓鹤 《行政与法》2006,(10):101-103
高度危险作业免责事由法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2002.12.17“民法典草案”对该问题的态度仍值得商榷。故从不同方面研究分析,明确严格高危作业只能以受害人故意、受害人违法性过失免责,而不能以不可抗力、受害人一般过失作为免责事由,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在环境侵权领域,不可抗力是否仍应该免责,立法上和学术上对此分歧较大。一般认为,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的,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而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外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和行为人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行为人应当免于承担责任。而因为环境侵权有着与传统侵权理论不同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因果关系推定说,所以不可抗力作为其免责事由的理论依据是有所欠缺的,不可抗力传统标准无助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应将不可抗力排除出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在此基础上,还应完善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财务保证或担保和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补偿,实现不可抗力损害赔偿的社会化。  相似文献   

4.
论不可抗力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是过错原则的体现。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均适用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判断标准应兼顾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政府行为不应包括在不可抗力中,技术风险则应包括在不可抗力中。不可抗力既不同于商业风险,也不同于情势变更。个案中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法律关系的实际影响而确定其效力。  相似文献   

5.
何畅 《法制与社会》2014,(8):283-284
不可抗力作为法定的免责事由,在我国民法学界已经成为定论。但是我国理论界对其研究并不深入,法律规定也并不详细。我国立法中并没有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学界对于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颇有争议。并且对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围之内,学者们也都各执一词。本文将对不可抗力制度中的焦点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笔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无论是基于过错责任还是严格责任,债务人通常无须对事变负责.地震属于事变的一种,其根本法律属性是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在-般情况下,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但是,发生不可抗力在合同法中所产生的效果并不是单一的,值得思考研究的问题有商业风险、情事变更和悬赏广告等.  相似文献   

7.
卞育禾 《法制与社会》2012,(16):158-159,165
在民事合同违约纠纷案中,不少违约的起因是政府行为,如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的"限购令",导致不少二次或二次以上购房者的房屋买卖合同面临违约的境况,又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导致一方合同义务无法履行。司法实践中,如果合同中不存在政府行为属于免责事由的免责条款,那么,政府抽象行政行为一般都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而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为不可抗力时需要个案而论。  相似文献   

8.
浅述情势变更原则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就是传统民法理论上所称的可免责原则,它包含了不可抗力部分,但免责范围又比不可抗力更为广泛,更为灵活.从直观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时可允许变更或解除原合同的一种事由.情势变更原则的具体适用应当以公平原则为前提.情势变更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只有当该情事的发生确实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若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时才可适用该原则,给一方当事人予以适当范围的免责.  相似文献   

9.
太月 《当代法学》2013,(4):107-113
劳动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已经得到确立,为了更好的发挥其制度功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分担,就有必要对劳动违约责任制度进行完善,将免责事由等与违约责任相关的配套制度予以厘清。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的不平等性及劳动违约责任二元归责原则的存在,决定了情势变更、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及免责条款等作为劳动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着其独特的适用特点,并且在适用过程中应始终遵循倾斜保护劳动者,但又要兼顾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基本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了作为抗辩事由的不可抗力。其法规范适用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应有所区分。不可抗力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具有普遍适用效力,但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其适用取决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免责效果上,不可抗力原则上只能免除与其原因力相适应的责任。在环境污染责任中,要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理处理《侵权责任法》第29条与分则"环境污染责任"一章、《环境保护法》及其特别法之间的适用关系。同时,要注意环境污染责任与高度危险责任竞合时抗辩事由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丁宇翔 《人民司法》2020,(10):32-39
不可抗力的客观要件可以从时间维度上把握,不能避免是指在客观情况发生过程中未能阻止,不能克服是指客观情况发生之后不可逆。以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去审视,新冠肺炎疫情可以一般性地构成不可抗力,但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具体考察。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免责和不免责都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在具体的免责适用中,也不是全部免除或不免除,而存在免责和减责的区分。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也符合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但在现行法的框架下,情势变更排斥不可抗力;在民法典草案的框架下,这种排斥将被取消,取消之后,情势变更将兼容不可抗力。在因情势变更而解除合同的场合,如果需要赔偿损失的,还可以直接适用不可抗力减免责任规则,对损失赔偿的数额进行调整,从而使得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很好地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12.
谭启平  龚军伟 《河北法学》2002,20(3):125-129
通过对不可抗力下不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个别分析 ,认为不可抗力下并非可以“一刀切”地免除所生的所有民事责任 ,可免除的责任仅限于违约金责任和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进一步分析不可抗力规则下双方利益状况 ,由此认为不可抗力免责规则是合乎公平之原则 ,反之 ,若采按比例分配风险规则将导致不公。  相似文献   

13.
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一般不能免除其他致害原因产生的责任。不可抗力免责源于其欠缺主体性,无可归责之主体,因此仅可成为损害之事实原因,不具备法律上的原因力,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欠缺因果关系。但在由不可抗力引发侵权行为致害、以不可抗力为故意侵权行为之手段以及因过失行为增加不可抗力致害的机会或可能性等情形下,不可抗力实则已成为"侵权行为"这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组成要素之一,使其具备了可归责性,具备了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原因力,因此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相似文献   

14.
李建光 《证据科学》2006,13(3):195-198
侵权行为法中的免责事由按损害是否由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而分为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两类,前者因被告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免除或减轻被告人的责任:后者因被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损害不是被告人的行为造成的而免除或减轻被告的责任。关于外来原因是由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两者构成,还是不可抗力包含了意外事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同时.我国侵权法学界也是众说纷纭,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有鉴于此。本文拟从案例出发对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作实证分析.以期澄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对两者作较清晰的界定。  相似文献   

15.
议题一:"非典"算不算不可抗力?如何对"非典"进行法定分类? 主持人:"非典"疫情对社会生活的冲击,为各项相关法律的实施提出了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如何对"非典"进行法定分类?"非典"时期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能否成为无法履行合同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16.
论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的区别——从案例出发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行为法中的免责事由按损害是否由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而分为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两类,前者因被告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免除或减轻被告人的责任;后者因被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损害不是被告人的行为造成的而免除或减轻被告的责任。关于外来原因是由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两者构成,还是不可抗力包含了意外事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同时,我国侵权法学界也是众说纷纭,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有鉴于此,本文拟从案例出发对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作实证分析,以期澄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对两者作较清晰的界定。一、我国法律和…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环境立法中关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较散乱,而众多的教材、专著大多只对相关法条作列举和解释,学理研究比较缺乏。本文结合民事侵权的一般免责事由的普遍性和环境侵权领域的特殊性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进行梳理,提出了相应的完善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体系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的旨在免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的特点  1免责条款不同于不可抗力条款,它是一种合同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不可抗力不承担民事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不属于免责条款,而是免责的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19.
地震作为不可抗力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因力规则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不可抗力,地震是导致被告部分或者完全免责的法定事由.由于在地震中,造成违约或者侵害的原因往往不止一个,需要对各种责任原因特别是侵权责任原因的原因力进行具体的分析,以确定被告最终的责任范围.在合同责任中,根据地震的原因力的大小的不同,可能产生债务人完全免责、部分免责或者推迟履行的法律效果,也可能产生解除和变更合同的法律效果.在侵权责任中,地震的原因力、当事人过错和其行为原因力,对于减轻或者免除被告损害赔偿责任有着不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由于租金下跌,定期租船市场中承租人提前还船的情况显著增加,并且承租人在提前还船时都会引用不可抗力(合同受阻、情势变更等)条款来对抗出租人的索赔主张。但是,合同落空制度并不是在上述情况下都能够得到适用;同样,中国法下也存在着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区分,我们很难说经济危机所带来市场起落不是商业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租船合同当事人一方想要援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合同落空等)事由来免责或是对抗相对人的话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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