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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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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习惯是民法典编纂不可忽视的元素,但是当前民事立法对民事习惯的规定形式单一,过于概括.民事立法对民事习惯规范的应对应该是一个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共同作用的复杂规范体系,而其中禁止性规范是基础规范.通过具体考察分析复杂的民事习惯实践,结合禁止性规范中效力性禁止、管理性禁止的区分,就会发现对民事习惯的禁止应当是复杂的而非单一的“一刀切”模式,具体来说包括全部的效力性禁止、部分的效力性禁止、管理性禁止和不得禁止四种规范应对.同时为了表意的准确,禁止性规范表述上采用不同的规范语词也是必要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用“不得”、“禁止”、“不得禁止”等语词.只有细致地分析认识民事习惯的复杂性以及对其禁止的复杂性,才是对待民事习惯的合理态度.  相似文献   

2.
将民事习惯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在一定条件下,甚至作为法律渊源来执行,可以充分发挥民事习惯在司法体系中的补充法律规范,弥补法律漏洞等效能.文章积极从民事习惯司法运用的角度开展探析,首先对于民事习惯运用与司法的原因进行了探析,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归纳了民事习惯司法运用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交易习惯作为一种社会规则,客观上规范和引导着商人的行为。交易习惯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交易习惯具有独立的效力根据。交易习惯效力具有相对性。我国商事立法与司法对于交易习惯过度干预,不利于商事交易的调整。我国应在民法典中规定交易习惯的法源地位,并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交易习惯的采信规则。  相似文献   

4.
金卓颖 《法制与社会》2014,(22):295-296
交易习惯是社会规则的一种,在客观程度上来说,其对商人的行为起引导与规范的作用。交易习惯不能做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而且要遵守公序良俗的原则,同时,交易习惯不仅具有一定的独立效力根据,还具有相对性。从法律角度来看,在交易习惯方面,我国司法与商事立法都干预得过多,非常不利于各商事交易进行及时的调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交易习惯的法源地位应该在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好,并且,交易习惯的采信规则也应该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所增设。针对这一系列的客观实际情况,本文对我国民商事司法中的交易习惯进行了研究与探讨,旨在从法律的角度,灵活地对交易习惯进行规范与控制,使得交易习惯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5.
编纂民法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从尊重生活、承续传统出发需要处理好民法典与民事习惯的关系.我国现有宪法、法律(狭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都对民事习惯有具体规范或概括规范,涉及物权习惯、商事习惯、婚姻家庭习惯、继承习惯、丧葬习惯等民事习惯.但现有法律规定没有明确将习惯规定为一般法源,规定的内容较具体而不能涵盖全部民事行为,需要在民法典编纂时予以认真对待、恰当处理.  相似文献   

6.
中国未来民法典与其传统伦理、传统法文化的重要渊源——民事习惯之关系问题在民法学界基本没有深入展开讨论.日本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对民事习惯所采取的从排斥到吸纳甚至给予极高地位的反复经验对中国未来民法典如何体现中国特色可能具有重要的启示.日本民法典有关民事习惯的制度安排及其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模式对中国未来民法典民事习惯位置的讨论提供了生动的个案.中国当下的社会结构以及经济发展程度需要将来的民法典必需慎重对待中国固有民事习惯,以便保障民法典的伦理基础和惯行定式.  相似文献   

7.
民事习惯是我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本土法律渊源。民事习惯的特性和功能决定了民事习惯与民法典的密切关系,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调控功能。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对民事习惯予以深入思考和科学对待。一方面,应将民事习惯确认为民法典的渊源之一,另一方面,应在民法典中对民事习惯予以科学处理。  相似文献   

8.
法律与习惯二者在社会规范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法律在规范中固然起着主导作用,但习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补充着法律的不足,二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但在现代中国,法律与习惯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虽然有些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些不合理的冲突的存在,正成为实现公平与正义的阻碍,并消耗着社会资源。如何最大程度上化解法律与习惯的矛盾,已经成为了必要的而且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当然,无论是探索法律与习惯冲突的问题,还是讨论法律与习惯冲突的问题,亦或是解决法律与习惯冲突的问题,都要立足于中国当代的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9.
在中国内蒙古牧区,由于传统交易习惯、从事牧业生产、市场经济欠发达等原因,"羊"在一些特殊的交易行为当中无形的发挥着等价物的作用,引发了现行的法律规范还未涉及的、值得研究的一些问题。通过以"羊"为"等价物"的交易习惯个案的研究和分析发现,民事习惯与交易习惯之间存在一个结构层次关系,这种关系的辨别有助于准确理解交易习惯的调整范围和适用规则,有助于司法机关援用交易习惯处理纠纷。  相似文献   

10.
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民事习惯之司法导入机制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民事习惯的法典化表现为两种形态,即静态法典化与动态法典化。在这两种法典化形态中,动态法典化居于关键性地位。动态法典化是指建立一种司法的制度机制,将民事习惯经由司法判例导入到法的现实运作中来。实现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应主要包括五种机制,即民事习惯的司法确认、司法功能、司法构成、司法证明与司法监督。经由以上五种行之有效的将习惯导入司法的机制,可以永葆民法典的“青春活力”。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9.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发挥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缩小贫富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困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转移支付的职能,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基本的方式之一。转型期我国的财力还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转移支付的效用最大化,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政府投资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向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农业等领域倾斜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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