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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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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评德沃金的法律真理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融贯性作为检验法律真理的标准,是一种超越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立场的尝试。德沃金的法律解释思想以融贯论作为法律真理观,以罗尔斯的"反思性均衡"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以信念之间、信念和经验之间的融贯性作为法律解释的标准,从而为"法律唯一正解"提供了哲学上的正当化根据。但是,原则之间的竞争与冲突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并不存在理想意义上的融贯;法官的类推解释只能达致局部融贯而无法形成整体融贯;法律的无穷解释使德沃金的解释理论陷入无法自拔的"明希豪森困境",这些理论上的难题使德沃金的法律真理图景成为一种虚假的幻相。  相似文献   

2.
宪法解释对象是宪法解释的首要问题。宪法理论界至今存在宪法说、宪法条文说、宪法规范说、宪法文本说四种关于宪法解释的学说,都难免有模糊不清的缺点。笔者从宪法渊源的角度展开分析,首先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是否可以作为宪法解释对象,然后着眼于中国宪法文化的特点分析中国宪法解释对象的特殊性。通过区分宪法解释学和解释实践上的宪法解释对象,从而限定宪法解释对象理论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陈曦 《北方法学》2017,11(6):93-103
"法律融贯论"一词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从类型学上看,法律融贯论至少可分为认识性法律融贯论、构成性法律融贯论、整全性法律融贯论三种。认识性法律融贯论是一种关于法律知识的证成理论;构成性法律融贯论是一种关于法律本质以及正确裁判的理论;整全性法律融贯论则是一种关于法律知识最优证成理论的广义融贯论。从真理论的角度看,认识性法律融贯论属于真理证成计划,构成性法律融贯论属于真理形而上学计划,而整全性法律融贯论则对认识性法律融贯论的真理论价值给予元理论说明。三种融贯论互不具有可替代性。  相似文献   

4.
"最佳解释推理"和"可靠主义"系知识论中的重要学理,为证据学提供了理论依据,但不能解释印证证明的特殊机制。融贯论以一致性为核心概念,有整体主义视野,确认证成的相互性,且具有彼此指向与共同指向待证事实的双重功能,是印证方法的直接学理根据。印证证明的融贯论系事实性融贯及有限融贯,具有外在主义特征。但融贯性不足以确证真实,而证据间融贯性的形成,是因源于事实、反映事实、符合事实,即"每一事实碎片闪耀着同一事实之母的光芒"。因此,真之符合论,才是印证发挥功效最深刻的原因。可谓"融贯性之符合论"。融贯论实现的主要逻辑管道是特殊的归纳逻辑,符合论则需借助溯因推理,即逆推法与归纳法相结合的推理。  相似文献   

5.
部门宪法释义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中国宪法释义学的发展面临"释宪文本匮乏"、"释宪方法缺失"、"释宪功能不明"等多层困境。如果中国宪法学界单纯作引介域外宪法释义学原理之努力,又将可能会遭遇脱离中国具体语境之危机。部门宪法释义学乃是从实存的社会秩序与部门法体系出发,凭借宪法解释与合宪性解释等机制构建中国宪法释义学原理,以此可资为宪法学与其它学科交流、合作的理论"平台",并为中国的立宪、立法与释宪、释法等活动提供理论参照。  相似文献   

6.
国内一些学者提出的"合宪性解释"理论,主张法院在作出裁判前应先对相关法律进行合乎宪法的解释,以把宪法的精神在司法审判中得以贯彻,也保证了相关法律在宪法下运行。该理论致力于解决实践中宪法效力虚置的问题,并为实现以宪法为统帅的统一的国家法秩序提供理论支撑。然而,该理论毕竟是在借鉴德国和美国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与相关国家的宪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并不相同,法院不享有违宪审查权,不能简单套用,否则就会出现"泛化"的危险。但引进合宪解释理论有其必要性,把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互相补充、互相配合,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宪法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7.
雷磊 《法学家》2012,(2):1-16,176
法律体系的融贯性具有重要意义。它意味着法律体系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支持与证立,这是对于法律体系的道德要求,也是法治的目标之一。法律体系的融贯性具有程度差异,它包含连贯性、体系融贯性与理念融贯性三个层次的要求。融贯的法律体系主要是裁判者的诠释活动带来的,它是借助于一定的诠释方法建构出的产物。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融贯化面临特殊的难题,只有从制度体系、背景体系与方法体系三个方面努力,才能建构出满足三个层面融贯性要求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张勇 《行政与法》2006,(11):91-94
宪法之本,即宪法的基本规定性决定着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是社会力量相妥协的产物、渗透着各种主体的利益诉求、蕴含着一定基本价值、同时又具有不断发展变迁的本质规定性。这决定了在宪法解释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特殊的政治和法律运行的环境下,要充分考虑到宪法解释的政治性和利益性原则、正义性和情理性原则、发展性和边界性原则,就此才能实现中国宪政实践过程中宪法解释的正确合理。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制工作委员会不是宪法授权的宪法解释机关,也非法律解释机关,它们对宪法、宪法性法律的解释非宪法上的宪法解释,仅为法律现实中“活的宪法解释”。这表明尽管中国宪法解释没有制度化,但“活的宪法解释”已被宪法惯例所认可,从而构成中国宪法解释实务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文选择其中22件有关补充宪法规定、宪法溯及力以及宪法关于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称谓等方面“活的宪法解释”补充宪法规定界限的问题,分析它们在中国宪法实施中的实际地位与作用。这些“活的宪法解释”案例的方法、程序、效力.将为今后建立的宪法解释制度提供法律试验,积累必要的案例。并且在中国规范的宪法解释制度最终确立之前,将继续存在.研究这些不为人们了解的“活的宪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及其法律解释制度实际情况的重要部分。  相似文献   

10.
夏泽祥 《法学论坛》2006,21(1):139-144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依宪治国。在当下中国,依法治国方略虽然被写进了宪法,但宪法却没有得到很好的适用,宪法仍然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宪法解释的理论建构》一书充分论证了“释宪演进模式”较之“立宪演进模式”在提高宪法权威方面的优越性,并从界定宪法解释的概念入手,对宪法解释的场合、主体、目标和原则做了令人信服的论证。尽管《宪法解释的理论建构》没有解决宪法解释的方法等技术层面上的问题,但该书对宪法解释主体的界定和对解释原则的论证已经为宪法解释的技术性研究扫清了理论障碍。  相似文献   

11.
马洪伦 《北方法学》2014,(4):130-136
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的原因有二:第一,诠释学在海德格尔和加达默尔之后实现了从方法论、认识论到本体论的转变。本体论诠释学强调读者领悟之意,认为理解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一种复制性的行为。哲学诠释学的理论被宪法解释学所借鉴,从本体论诠释学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宪法解释都具有创造性。第二,宪法文本所具有的抽象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要求作为具体化宪法文本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与本体论诠释学意义上的宪法解释的创造性不同,并不是所有作为具体化宪法文本的宪法解释都具有创造性,因为有一些宪法条款的规定基于社会共识的存在而相对明确,对于它们的解释更多地体现为客观性而不是创造性。  相似文献   

12.
文本主义是美国宪法学界重要的宪法解释理论,其核心是在解释宪法时追求宪法文本的客观意义。斯卡利亚是文本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在"哥伦比亚特区诉赫勒"案中对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进行了文本主义的解释。  相似文献   

13.
“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   总被引:41,自引:0,他引:4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土地和财产征收的公正补偿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讨论了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征收必须给予“公正补偿”的理由 ,解释了美国法院通过判例确定“公正补偿”的计算标准 ,探讨了中国宪法修正案的补偿条款之解释。宪法修正案所要求的征收“补偿”必须是体现被征收财产市场公平价值的“公正补偿” ,且这项宪法要求必须在操作过程中获得立法与司法制度的适当保障。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实施中的商谈机制:去蔽与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旭 《中外法学》2011,(3):500-517
中国宪法实施机制的构建过程中有深深的机关崇拜,强调由国家机关独立垄断对宪法解释的操作。然而,此种独断的解释模式会引发"作为立法者的人民"潜在反对"作为制宪者的人民"之法理困境,无法有效地获得理论与逻辑的自洽。本文以为,要走出此种困境,需要引入宪法商谈的视角与理论资源。要深刻注意到在"民主集中制"的根本革命与建国逻辑之预设下,"人民"在中国宪法中分饰两角并引起紧张,"集中"比较突出的现实图景,并意识到只有通过国家机关之间合理商谈以配置解释权资源,同时努力实现公共领域中对宪法规范含义的公民自由商谈才可以走出此种法理困境。  相似文献   

15.
胡玉桃 《时代法学》2014,12(5):108-113
宪法解释是法院依照宪法审理案件、体现对社会动态合宪性评价的重要方式。通过对有关种族隔离案件的裁决,美国最高法院在推翻种族隔离、发展民权运动的历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选取三个典型案例——使"平等隔离"理论合宪化的"普莱西案"、推翻"平等隔离"理论的"布朗第一案"和将"平等保护"条款适用于联邦政府的"特区学校第一案"——阐述原旨主义与非原旨主义的论争以及历史解释和结构解释等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多种宪法解释方法时常结合使用,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可能需要综合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16.
司法裁判中,合理裁判结果的得出需要法官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文义解释在刑法谦抑立场下,明确了“不确定”法律规范的裁判底线;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论理解释方法,通过对“本案焦点”的现实认定,在文义的边缘能动解释,进而形成融贯的解释论证系统。此过程中,为有效约束法官恣意,多种解释方法的融贯运作受到文义优先规则、节约和无赘言规则、发展规则等融贯规则的制约。同时,这些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融贯运作及其规则性要求,也构成法律解释研究规则转向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宪法解释是宪法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在我国未能引起学界足够的注意。要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至上性 ,就必须重视宪法解释。本文对我国宪法解释的概念作了合理的界定 ,列举大量的事实和资料论证了我国不仅存在着宪法解释 ,而且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确实进行了一些有价值的宪法解释的实践。但是 ,同时也应该看到宪法解释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应该注重宪法解释的理论研究 ,逐步使宪法解释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8.
温辉 《政法论丛》2010,(5):43-49
高度原则性和概括性,甚至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的宪法规范需要不同于普通法律的解释。而且立法机关的宪法解释也应有别于司法机关的宪法解释,因此,后者必须保持超然的中立立场。我国宪法解释追求立法原意的理论定位,存在着寻找原意困难和脱离解释语境的问题。为此,我国宪法解释应服从于解释目的和解释意义,把维护国家的根本制度,实现国家的根本任务奉为圭臬。  相似文献   

19.
解释主体和解释方法是宪法解释模式的两大组成要素,解释主体与解释方法之间不同的组成方式构成不同的解释模式。无论是美国的宪法解释模式,还是欧洲大陆国家的宪法解释模式,都是在各自一般法律解释模式的基础上变异与进化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部宪法性法律,其解释模式也应由香港传统法律解释模式在"一国两制"体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经过变异与进化而生成,即其解释模式应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法院+原意主义"。  相似文献   

20.
立足于我国宪法司法化不能的语境下,在民事审判中,需要运用合宪性解释来解决一些私法主体侵犯宪法权利或违背宪法精神,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民事纠纷。合宪性解释不是宪法解释,而是法律解释的一种,也应是法官的一种宪法义务。合宪性解释本质上是一种宪法评价。本文拟就合宪性解释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条件,方法规则以及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性阐述,以期对相关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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