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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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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方法。审议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在努力提高审议工作质量,不断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2.
监督法在总结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七种形式,以保障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力落到实处,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一种主要和常用的监督形式。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工作做好,增强实效,必须抓住三个环节,依法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3.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区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浦东新区建政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实践,努力探索,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相似文献   

4.
张瑞芳 《云南人大》2008,(6):33-34,42
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主要的、基本的形式。监督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总结人大常委会实施工作监督的实践经验而作出的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三、关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主要形式。监督法对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议题确定、过程进行、结果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在实体权力和程序规范上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6.
张翔 《人大建设》2009,(9):40-4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经常性监督的有效途径。笔者认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要把握好“四关”。  相似文献   

7.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能运用最多的方式,而这种监督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最终效果上。  相似文献   

8.
杨仕英 《楚天主人》2011,(10):33-33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审议意见对于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大有裨益。审议意见质量关系到人大工作成效,关系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如何提高审议意见质量,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好三个主要环节。一是做好审议准备。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一般都要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与专项报告有关  相似文献   

9.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向来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大“利器”。2007年实施的《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也是“专项工作报告”作为法律用语,在人大相关法律中首次使用,  相似文献   

10.
施帆 《云南人大》2010,(5):25-26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和途径,特别是监督法出台后,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水平,影响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针对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审议质量,笔者认为主要应抓住四个重点。  相似文献   

1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最为普遍、最为主要的表现形式。完善审议意见交办制度,对于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笔者认为,要听取和审议好"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高监督实效,关键要在"三个着力"和"两个注重"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13.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逐渐提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对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提升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后,是形成“审议意见”还是形成“决议”或者“决定”?笔者认为,从辩证关系来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期间,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文本,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大常委会会议之后对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和督促落实的重要依据。“审议意见”的形成、督办和反馈,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面。而“决议”或者“决定”是一种命令式的,只要一旦形成,一府两院按照其中的精神和要求执行就可以了。  相似文献   

15.
陈霖 《云南人大》2009,(9):16-17
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办理,是当前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但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质量不够高、办理力度和督办力度还不够、办理工作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16.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监督法对此以专章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更好地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一监督形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是摆在地方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探讨和分析实践中影响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问题和不足为基础,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项工作提出一些粗浅的思考意见。  相似文献   

17.
地方人大召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形式和重要途径,审议质量的好坏更是直接影响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而审议发言客观真实至关重要。然而在常委会委员的审议发言中,我们听到更多的是为“一府两院”唱赞歌,而批评之声却很是少见。这种现象深受外界诟病。笔者以为,审议发言贵在“挑刺”。  相似文献   

18.
正监督法明确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重要任务,也是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之一,而审议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各个环节中的工作成效,也直接影响常委会监督水平的高低和监督能力的强弱,体现常委会整体的履职水平。但从各地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情况来看,由于审议机制不完善,导致审议质量与监督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会议议题结构安排不  相似文献   

19.
严实 《人大建设》2007,(6):50-50
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在实践中,选择听取和审议哪些专项工作报告,能不能锁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否有针对性,数量是否适度等,对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实效都至关重要。在这里,笔者对两个问题试加探讨:  相似文献   

20.
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对于主任会议是否有权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有的认为主任会议无权代替常委会行使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职权;有的则认为。作为常委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有利于提高常委会审议的质量和效率。那么主任会议究竟有没有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权力呢?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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