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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法学本科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基础,而司法考试又是法律职业的准入门槛。要实现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首先应当实现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为了使法学教育尽可能地走出“教育围绕考试转”的怪圈,司法考试应当科学设计,以引导法学本科教育健康发展。其次,法学本科教育也应当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顺“试”而为.以培养出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并真正具备法律职业素质的人才。  相似文献   

2.
法学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法律人,履行着整个法治体系建设主体构建的重任。30年来,中国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如下问题:法学教育定位不清,职业教育属性未能彰显;精英教育属性的没落,法律职业素质欠缺;道德教育缺失,法律职业伦理建构缺位;专门性职业技能教育缺位;培养模式不符合法律人才培养要求。因而,从三个方面提出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制度设计:全面实施六年制法学教育模式、改革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相似文献   

3.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化的资格性考试 ,它对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提出新的促进要求 ;司法考试形式、内容等都影响到法学教育方向问题 ;高校法学教育为了适应司法考试 ,应加强法学本科生的理论性教学、实务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和应试教学等。  相似文献   

4.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人员获得从业资格的准入途径,对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教育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因而协调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的关系,调整和修改现行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展开对高校法学本科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接轨研究,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课题,这是推动我国法律事业发展和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素养的共同要求。  相似文献   

5.
司法考试是我国筛选法律人才的基本方式,法学教育则是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摇篮,二者的本质决定了双方之间必然且一直存在着联系与互动。然而,由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各自的不足以及性质上的差异,二者难以顺利对接,之间既互相促进又有冲突与磨合。为了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更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必须采取措施以推动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在保持自己特色的条件下扬长避短以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既能实现各自的发展又能为法律职业输送良才。  相似文献   

6.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但现实中出现就业难的窘境,而司法考试是大多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应该是协调发展,尽管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法学教育也在应对司法考试中应作出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选拨能解决实际法律纠纷的实务人才,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只有如此,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才能达到完美的契合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7.
2008年司法考试改革,准许在校本科生参与司法考试,使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之间的冲突变得更为显性。法学本科教育应兼顾司法考试,并对其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与形式应作一些调整。司法考试也应遵循本科教育的基本规律,并对其考试时间、考试条件、考试内容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8.
略论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与施行 ,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认为近几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奠定了基础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实际上充当了法学教育的“检测器” ,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高等法学教育必须积极应对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9.
实行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开始走上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道路,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作为一项资格考试制度,它架起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桥梁,改变了长期以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现象,这样会更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使现今的法学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原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只有进行法学教育改革,才能与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法律人才相契合。  相似文献   

10.
司法考试是连接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但培养法律职业者不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唯一目标。法学本科教育既不能对司法考试置之不理,避免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严重脱节,避免学生在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课堂间疲于奔命;又不能对司法考试趋之若鹜,避免沦为应试教育和职业教育。就经济法学教学而言,应及时跟进经济法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开辟多渠道的第二课堂,让学生融入法律实践。唯此,既能实现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又能兼顾司法考试。  相似文献   

11.
对方流芳教授4篇重要的关于法学家教育的文章进行两方面分析:其一,从法学教育本身的观点入手得出这么一个观点,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失败;其二,从研究法学教育的方法入手也得出一个结论,即从法学教育外部,也即在中国语境下从法律职业视角思考法学教育,才能更深刻地反思中国法学教育。  相似文献   

12.
美国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体现着职业技能训练、职业道德训练和促进社会正义的多元目标,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中被引入,但由于中美不同的教育背景和教育目标,诊所教育的实施面临困境。只有立足于中国法学教育的现实,进行教育目标的分类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分别定位,才能克服中国目前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分离的缺陷,以诊所教育为桥梁逐步实现法学教育的一体化目标。  相似文献   

13.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中国法学教学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引入诊所式法律教育对我国传统法律专业教育进行补充与修正,相对于传统法律教育给我们带来的是教学理念的多方面转变.在当前的法学教育中,要注意使诊所式教育与传统教学、案例教学、法律援助、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结合,多种方式并用,提高我国的法学教育水平.  相似文献   

14.
为了保障依法治教,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是,由于各地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具体教育状况存在差异,而国家层面的教育立法侧重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加强教育地方立法,可以有效实现依法治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目前在我国教育地方立法中,法律责任的设定存在问题多多,探讨教育地方立法责任设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法律职业者在具备法律知识、法律技巧的同时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才能促使他们将体现公正理念的法律加以完美地实施和体现。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地位不明确、职业道德未作为法学教育目标,而且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落后、教材研究不足。因此,要在大学法律教育中开设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编写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学教材并创新法律职业道德教学方法。  相似文献   

16.
文章首先简要地介绍了美国的法学教育状况,并对中国法学教育现状进行简单反思,进而提出美国模式对中国正在进行的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最后,作者试图从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实现的路径两个方面阐述如何对美国法学教育进行借鉴。  相似文献   

17.
对法学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入世必将推动法律入世,也必将引发和促进法学教育新一轮的改革。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管理体制、教学运行方式、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评价等重要内容的创新,是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本文以法学本科教育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一些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与国外相比却显落后。在注重理论教育的基础,加强职业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对我国现行课程知识结构、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方式做出适当调整,切实突出实践性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推广案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法律教育。  相似文献   

19.
美国民权运动、国力增长、法学理论进步、法学教育发展和民间基金支持是美国诊所法律教育在20世纪60—70年代兴起的根本因素。考察美国诊所法律教育起源对中国法治有重大的启示意义:美国诊所法律教育的法律援助功能启示通过中国法律诊所来实现社会正义;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对美国诊所教育法律的促进启示我们要深刻理解当今中国法学研究的任务;诊所法律教育对法律技能的重视启示我们更加重视法学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诊所法律教育对"活的法律"的重视启示我们诊所法律教育会将法律人和治理国家联系在一起。诊所法律教育虽然意义重大,但在中国要实现诊所法律教育仍存在诸多问题:宏观上,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降低了诊所法律教育的地位;法律对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规定限制了真实诊所功能的发挥;微观的问题则有财力缺乏、诊所形式设计以及学分评价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教育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机遇,从深层次上教育发展需要法律保障,教育改革和创新引起的社会关系变化需要法律调整,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必须依靠法制,单靠行政手段已远远不能适应.了。加快建立适应我市教育发展的法律制度,做好法律实施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以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青少年为重点的全社会教育法律意识,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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