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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1906年的清政府官制改革,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最高审判机构,并颁布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①。司法制度作为一种独设的制度由此被写进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随后近一百年的时间里,西方现代意义的司法制度却始终没有在中国生成,对中国的社  相似文献   

2.
周如郁  谢如程 《法制与社会》2010,(33):287-287,289
清末时期引入新式法制,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式建立了检察制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大理院审判编制法》确立了推事负责预审的诉讼制度,检察厅则有权提起、参与预审。由于审判官主管预审的制度存在先入为主的弊病,所以清廷欲通过《刑事诉讼律草案》对此进行改革,尽管该草案并未真正实施,但不能否认其设计的检察官预审制度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  相似文献   

3.
乔丛启 《中外法学》1990,(6):27-31,67
<正> 二十世纪初,中国法制进入了激烈变革的时代。在这场变革中,北洋政府大理院曾踏踏实实地做着综合中西、拾遗补缺、经世致用的工作。 1906年,清政府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依1909年12月28日颁行的《法院编制法》之规定,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院长有统一解释法令及必应处置之权,大理院有指导和监督各级审判之权。这一立法为北洋政府所承袭,并于1915年6月由当时的司法部呈准重  相似文献   

4.
民初大理院审判独立的制度与实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清末颁行之《法院编制法》首倡审判独立 ,可是成效未彰清室已亡。民国初期 ,民国北京政府所颁行之宪法文件皆明定审判独立原则 ,当时的最高法院———大理院依照宪法原则以及法院编制法 ,厉行审判独立 ,其影响横向及于其他中央机关 ,纵向影响及于地方司法机关 ,可谓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其他机关对审判权的干涉。然而民国初期正值军阀混战、政局纷扰之际 ,大理院所致力的审判独立事业亦难免为时局所累。  相似文献   

5.
民初选举诉讼面临法律内容不尽完善、地方各级审判厅审判人员专业素养良莠不齐、对选举诉讼比较陌生等诸多问题。大理院充分发挥高素质专业人才聚集的优势,通过对选举上告案件的审理,以判决书的形式回答了社会上对选举讼案审理中的疑问,对地方各级审判厅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的偏差进行了纠正,实际上起到了补充立法的作用。当然,大理院毕竟职司司法,不可能也不应该由它解决选举诉讼中的所有问题。这些在《最新司法判词》收录的大理院选举讼案判决书中均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6.
东方明 《检察风云》2014,(12):78-80
北洋时期的大理院,基本沿袭清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大理寺改组的大理院的路数,仿效西方司法独立,其职权为“解释去律,监督各级审判”,与清朝不同的是,该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级别的审判机关——相当于最高法院(后于1927年被南京国民政府改为“最高法院”)。  相似文献   

7.
清末,随着法制改革的进行,清政府还着手对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本文拟对这一改革的内容、推出改革的历史背景和改革流产的原因等问题,作些探索。清末审判方式改革主要内容体现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公布的《刑事民事诉讼法》①和宣统二年(1901年)公布的《法院编制法》②中。这两个法典对拟行的新审判方式作了明文规定,而且都与中国传统的审判方式截然不同。1.实行独立的审判实行独立审判是清末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内容。这里的独立审判机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从属于任何其他机关,也不受任何其他机关的干涉;又指法官独立…  相似文献   

8.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作为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地位如何?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下称《组织法》)虽然没有直接给出明确规定,但在我国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早已形成了两者低与高、服从与被服从的法律地位和关系。这种法律地位和关系,随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年-2003年)第二十二条“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职责划分,  相似文献   

9.
肖伟强 《天津检察》2008,(3):59-59,58
一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从受理到审查终结的期限有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称《办案规则》)有明确的规定。《办案规则》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相似文献   

10.
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的法律稿本有四种:法院编制法最初之稿、修订法律大臣奏进稿、宪政编查馆核定稿和钦定《法院编制法》;明确可知的参与人员有冈田朝太郎、曹汝霖、沈家本、刘若曾、汪荣宝、章宗祥、陆宗舆。这几种文本的结构和内容,相关人员的经历和背景,以及发生于此前此后的相关事件,为我们展示了《法院编制法》修订的大致线索。以《法院编制法》为样本,我们可以看到法典编纂对于政治支持的依赖,编纂人员知识背景对于法典风格的影响,以及法典编纂在制度演进过程中的真实地位。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发挥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缩小贫富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困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转移支付的职能,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基本的方式之一。转型期我国的财力还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转移支付的效用最大化,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政府投资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向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农业等领域倾斜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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