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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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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几年,随着犯罪的智能化,刑事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机构因体制的关系呈现出较为混乱的局面,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于我国法制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了刑事诉讼工作。因此,法学界、司法界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焦点就在于刑事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应该独立,是沿用老一套体制,公检法机关“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还是将刑事司法鉴定机构独立出来,实行“鉴侦分离”、“鉴检分离”、“鉴审分离”。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该将刑事司法鉴定机构独立出来。  相似文献   

2.
论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   总被引:10,自引:5,他引:5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人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行政机关是主管鉴定人和鉴定机关登记管理的惟一国家机构,负责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机构的从业条件,并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名册编制和定期公告。同时,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公安和检察机关尽管可以保留现有的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在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营利性司法鉴定业务,而只能将其鉴定活动服务于侦查工作的需要。很显然,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  相似文献   

3.
对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之后,公安机关"自侦自鉴"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其鉴定活动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仍然受到质疑。反思我国的公安司法鉴定体制,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改革与完善。然而,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将这些鉴定机构从公安系统完全剥离的可行性并不高,但可以在公安系统内部实行侦鉴分离,同时通过程序控制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委托国家鉴定机构或者指聘具备鉴 定人资格的专业人员,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所作的认定或判断。按照我国诉讼法的有 关规定,司法鉴定包括刑事鉴定、民事鉴定和行政鉴定。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法医学鉴 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司法物证技术学鉴定、司法会计学鉴定,涉及诉讼的事故、资产、 产品、工程等鉴定,以及司法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的其他鉴定。一、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与弊端(一)司法鉴定立法工作严重滞后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司法鉴定法,有关司法鉴定的…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保留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为侦查工作需要进行的司法鉴定活动具有合法性,其出具的司法鉴定依然可以当作证据使用,并具有法律效力。《决定》实施后,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司法鉴定的文证审查;应当告知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要注重落实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6.
《中国司法鉴定》2023,(6):101-107
<正>能力验证是国际公认的评价和保障实验室/机构能力的有效技术手段。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基于其自身职能,自2005年始组织、实施司法鉴定领域的能力验证活动。历经十八年的持续拓展和完善,2022年度的能力验证活动已全面覆盖司法鉴定领域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以下简称“三大类”)所有鉴定专业,为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业准入管理、执业分类评审以及行业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7.
2007年是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责,加强管理工作,规范执业活动的管理年。建设年,也是实现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要求的关键一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抓管理、打基础、促发展”上。为促进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规范和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本文对“三大类”司法鉴定情况作了统计和分析.  相似文献   

8.
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7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由此打破了公、检、法三家为主.医学院校、医院为辅的法医鉴定局面,转变为公、检负责自侦案件的法医鉴定,其余鉴定由注册的社会鉴定机构承担的格局。  相似文献   

9.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 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 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 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 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  相似文献   

10.
司法鉴定制度是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各项规章制度的总和,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建设。刑事鉴定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司法改革及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安刑事鉴定体制改革及公安法医鉴定体制改革必须顺应这种变革趋势,从对行政机关的依附向相对独立转变,最终实现刑事物证、法医鉴定机构设置等的完全独立,从而实现司法体制改革公平、公正这一终极目标。  相似文献   

11.
2006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两个办法”和“规则”的制定,是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了国家对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下简称“三类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了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格条件,界定了侦查机关(包  相似文献   

12.
郑卫平 《法学杂志》2007,28(1):112-114
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实践中存在着刑事科学技术人员“自侦自鉴”、鉴定物证流转环节随意性较强、原鉴定人与重新鉴定人主体同一、复核鉴定仅对书面结论进行复核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立法上的缺失,也有鉴定人员观念上的原因,为此,应当从鉴定人的法律责任、违法实施的程序性后果和法律监督程序等方面予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司法鉴定》2023,(1):107-110
<正>截至2021年底,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以下简称“四大类”)的司法鉴定机构共2 883家,比上年减少11家;司法鉴定人36 878人,比上年增加405人;全年共完成“四大类”鉴定业务3 016 274件,比上年增加503 027件,同比增长20.02%。1司法鉴定机构情况1.1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全国“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共2 883家,其中,  相似文献   

14.
金陵  杨文 《犯罪研究》2000,(4):18-21
我国目前司法鉴定制度弊端日益明显,本文主张应从鉴定体制、程序、鉴定人制度等方面加以改进: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司法鉴定中心”为唯一的法定鉴定机构,只有其鉴定结论,才具有法律效力;二、“司法鉴定中心”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其性质、管理模式类似律师事务所;三、建立开放性的鉴定人体制,鉴定人实行专职、兼职二种形式;四、从严控制鉴定人条件,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五、明确司法鉴定操作程序,确立“三鉴终鉴”制度。  相似文献   

15.
当前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的三年间.各地的司法鉴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经各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管理的法医、物证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包括计算机司法鉴定、电子物证司法鉴定》“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他们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着保障和服务功能。但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当前的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有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思考与对策。  相似文献   

16.
《商务与法律》2005,(1):27-27
为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制度,2005年2月28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我国现存的司法鉴定机构种类多、多方鉴定干扰司法公正等问题,有望通过立法的统一管理得到解决。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根据司法鉴定活动的性质,除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检察机关负责自侦案件的部门)为侦查犯罪提供技术鉴定支持,在内部设立的鉴定部门外,其他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都应是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服务性组织。各鉴定机构之间互不隶属,没有高低之分。  相似文献   

17.
正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作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登记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鉴定事项的管理,严格把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标准,加  相似文献   

18.
自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规定“人民法院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起,在人民法院中开展了20多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就从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中分离出去,意味着法院相关鉴定人员职能发生了质的转变。审、鉴分立是司法中立性这一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今后所涉及审判活动中有关法医类鉴定等业务,则转向委托依照《决定》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部门和司法技术人员如何更好的适应这一重大的职能转变,如何继续发挥他们的司法辅助功能,更好的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是法院司法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公安部在2005年4月20日发布《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19号),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决定》对规范和加强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决定》的有关内容,明确指出下列五种对象委托的鉴定不在《决定》限制之列,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应予受理:(1)公安机关内部委托的鉴定;(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的鉴定;(3)纪律监察机关委托的鉴定;(4)公证…  相似文献   

20.
2008年,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2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深化鉴定体制改革,促进鉴定管理工作发展。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三大类"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业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总结经验,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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