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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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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战亚 《法学杂志》2016,(12):118-12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新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通过平等对待诉讼各方实现了控辩双方平等对抗;通过完善庭审公开让庭审活动剧场化、可视化;通过在刑事法庭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提高证人出庭率;通过刑事被告人着装的去“标签化”贯彻无罪推定的理念.《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修改以落实庭审实质化为抓手,积极回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樊崇义 《证据科学》2016,(3):261-263
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总书记郑重地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证据收集不全,二是收集的证据违法的比较多,三是庭审达不到证据标准,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使庭审无法顺利进行。总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央方向明确,思路清晰,决心大,指出了我们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据的发展道路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经过这一年多的改革,特别是最近又召开了司法改革的发展的会议,使我看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庭审顺利进入实质化,其中证据制度的改革、完善是核心。我认为,庭审实质化,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集中在以下五个问题。  相似文献   

3.
解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国法治建设的蓝图更加清晰,法治建设的号角更加嘹亮,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更加具体。《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  相似文献   

4.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的中间环节,承接着侦查和起诉,检察机关如何在这次改革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认为应着重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应深刻理解和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内涵;其次,检察机关应着重从提高案件证据质量、处理好和律师的关系及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入手来提高自身应对改革的能力.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存在因不同司法机关而有不同的认识与认识,以及对法庭审判重视程度的不一。检察机关身处刑事诉讼中间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革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密切相关。对此,检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内涵,准确研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机关工作产生的影响,有效转变工作思维、方式,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采信证据、保护诉权、公证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与人民法院一道推动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6.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板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战略性部署和战术性安排。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改革新举措,其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特别引人瞩目。  相似文献   

7.
审判中心与相关诉讼制度改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中心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的体现,也是对现行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的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我们首先应当对审判中心的内涵及意义进行阐述,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相关诉讼制度的改革: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完善辩护制度、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探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以及保证侦查、审查起诉质量,为公正审判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8.
傅麟 《法制与社会》2016,(6):112-113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我国长期以来“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现状提出的具有时代意义的改革方案。“以审判为中心”要求侦查和审查起诉活动服务于审判活动进行,围绕审判的要求和标准展开,保障审判的重心和中心地位。我国“以审判为中心”诉讼体制改革,受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检察院特有审判监督权及政治性制约影响,改革过程受到一定约束。本文通过从明确侦查、起诉机关职责;加强证据规则运用;促进庭审实质化转变三个方面入手,提出一些完善建议,逐步推进诉讼体制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化,实现其重心地位。  相似文献   

9.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对审查逮捕工作提出挑战和转型要求.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内涵,剖析此项改革对审查逮捕工作的影响,进而探讨在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下,审查逮捕阶段的证据审查转型,使审查逮捕工作更能顺应司法改革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0.
周长军 《法学》2024,(2):134-148
相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的火热场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状况颇不令人乐观,呈现出文本“热”与实践“冷”的反差。实体真实优先性的刑事诉讼观念、非正式性的纠纷解决传统、可控性的程序运作思维、行政性的审判管理方式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遭遇困境的症结所在,法官对庭审实质化的心理排斥则是改革最直接的障碍。期望在维持案卷移送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审判机制、程序技术或证据制度的调整走出改革困境,实践证明很难成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当进行宏观的制度性变革,构建中国式诉因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阻断侦诉卷宗信息对裁判结论的实质性影响,激发法官的内生动力,同时完善司法管理方式和问责机制,破解制约审判权独立行使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改变了'公安煮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这种以侦查为中心的做法,扭转冤假错案屡屡发生的窘局。  相似文献   

1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以审判为中心”成为近期我国政法机关需要落实的重要工作.非法证据排除是公检法机关开展这一工作的“最大公约数”,而“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机关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在这一大背景下,检察环节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存在法律规范、办案时间、排除后果等多重障碍,可以通过改变观念、加强检侦合作、重视裁量、内部整合资源等方式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3.
在证据裁判主义的审视下,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对被告人“拒不认罪”表述的“从重处罚”之量刑意见,存在着两个“证据裁判悖论”:一是它限制、剥夺了被告人的质证权利,二是它紊乱了公诉人、审判人员在证据裁判程序的角色;同时,对于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各种情形,公诉人和法官皆有相应的控诉证据和裁判证据模式,即“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和(零口供)“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两种(控诉或裁判)证据模式。对被告人“拒不认罪”进行“从重处罚”是不应当的,也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14.
林维业 《政法学刊》2015,(2):112-116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的决定。依此决定,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作主导,还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15.
<正>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2015年6月,最高检提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和新型诉侦、诉审和诉辩关系”。2018年11月,最高检发布的《“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将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立健全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2018年11月,最高检制定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  相似文献   

16.
张品泽 《证据科学》2016,(3):279-281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强调以审判中心的同时指出,“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可见,证据收集与以审判为中心关系密切。有关证据收集问题,一些学者已给予较大关注,如,樊崇义教授早在十多年前就探索口供收集过程中录音录像制度,尽管该制度已经写入刑事诉讼法典,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影响其效果的漏洞。因而,樊教授目前仍在探索与录音录像制度相配套的另一项重要制度—讯问时律师在场,以便进一步强化口供收集的程序合法性。值得注意的是,刚才陈瑞华教授指出,实践中笔录证据较为泛滥,这是证据收集亟待解决的又一层面问题,同样影响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7.
证据制度改革与完善,始终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之后,进入了一个强化庭审功能尤其是强调当庭举证、质证的新阶段。目前,如何改革和完善民事证据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现时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方式(主要是证据制度方面)改革。实际上,是在司法实践层面上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或  相似文献   

18.
《现代法学》2017,(4):19-3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目标。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程序改革需要全面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标提出的时空维度,准确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含义和内容,深入分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程序改革所面临的机制困境及体制难题。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优化应当成为我国当前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调整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职权配置的同时,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体制及司法权运行机制的前提条件及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9.
魏晓娜 《证据科学》2016,(3):283-287
自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以审判为中心”在刑事诉讼领域的研究如火如荼般展开。“以审判为中心”的核心要求是作为裁判根据的案件信息,形成并仅仅形成于法庭审判程序。故此,“以审判为中心”原则上排斥法庭审判以外的信息对事实认定产生影响,尤其是侦查案卷对刑事判决的直接影响,由此引出侦、诉、审之关系,即刑事诉讼之纵向结构问题。因此,目前学界对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讨论多着眼于诉讼结构。然而,从本质上言,“结构”属于“以审判为中心”形式性的一面,犹如人之骨架,结构之外,“以审判为中心”仍有自己的血肉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审判为中心”应是“形”、“神”兼备的。“以审判为中心”之灵魂,恰恰是它对形成判决基础的案件信息来源近乎苛刻的要求。由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对我国证据制度造成的冲击,必然是正面、直接和根本性的,这其中,也包括我们已经约定俗成的证据法基本概念。  相似文献   

20.
刑事错案多源于错误的事实认定,错案的防范应对事实的形成机理加以深刻的反思.侦查中心主义下,事实定格子侦查,无法实现对证据能力的审查,庭审证明形式化、证明标准虚置,辩方的主体地位及诉讼权利受到压制,冤错案的发生在所难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事实形成于庭上,审判中心主义下,重塑了审前与审判活动的关系,强化了冤错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实现庭审证明的实质化,确立了冤错案的发现、救济渠道;强化控辩对等,为冤错案的防范提供了对抗性制度的支撑.以冤错案的防范、救济为指向,未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应以证据裁判原则为核心,构建完善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以庭审实质化为目标,细化并落实庭审程序规则;以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为重心,完善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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