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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司法考试导向性法学教育正成为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潮流,但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其常成为法条解释性教育,甚至是应试教育,影响了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司法考试对参加人员的素质要求其实仅是法学教育对法律人才素质要求的一部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必须围绕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来进行,并通过教学方法的完善等来适应司法考试提出的要求。司法考试自身也要通过改革增强其主动衔接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 ,如何与司法考试接轨 ,从法学教育改革、司法考试制度完善、建立统一的法律职业者职前培训制度是必然的。  相似文献   

3.
县委书记在地方是一个位高权重岗位,但其权力风险也在不断加大,稍有不慎就会陷入腐败的泥沼。如何从根本上规避县委书记的权力风险?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权力风险规避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合理分权,建立权力配置机制;增加"成本",创新权力制约机制;发扬民主,完善干部选拔机制;有效制衡,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奖惩并用,构建激励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4.
统一司法考试在我国刚刚确立 ,尚存在诸多需完善之处 ,因此如何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对我国司法考试制度至关重要。两大法系司法考试制度各有特色 ,对其进行介绍、比较 ,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如何最佳地配置好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问题历来是政治学家研究的重大课题。现从中西方政治权力划分的演变入手,探讨中国政治权力配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为改善政治权力配置提炼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以期为当前和谐社会视角下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权形态的配置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呈现出极其明显的权利与权力配置的二元构造。公司中的股权和债权是股东、债权人与公司平等主体之间,按照横向的路径进行配置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公司中的权力无论是公法性质的权力或是私法性质的权力,其配置均是沿着自上而下的路径纵向分配,但是政府对公司的监管权与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二者在配置的目的上却截然不同。合理、有效的公司权利与权力配置必须基于法权各自的本质属性和法律原则,确保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实现,建立权利、权力内部及其相互之间分权制衡的治理结构,防止权利与权力的双向异化,尽量缩小、消除法权配置与实态配置之间的距离和偏差,体现公平、安全和效益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7.
文中对统一司法考试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浅略的分析,指出使用统一司法考试这一名称欠妥,对统一司法考试的一些操作性问题亟待规范化。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将会给我国的法学教育带来较大的冲击,法学教育工作者必须抓住机遇,迎头而上。  相似文献   

8.
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质上是刑事法如何介入国民生活,如何合理界定刑法圈和如何配置刑罚量的问题。确定犯罪圈必须解决好刑法保障个人权益与保护社会关系之间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9.
略论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与施行 ,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认为近几年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奠定了基础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实际上充当了法学教育的“检测器” ,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 ;高等法学教育必须积极应对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采取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方式来提升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法律素质。但是这种法律职业资格同质化之路在笔者看来只能是过渡性的,司法官与律师资格必须进行二次分离。即提高现有司法考试报名资格和提升第一次司法考试通过率,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的人可以从事律师职业,此外,为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设置特许准入制度。但是要从事司法官职业必须在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年限内再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目的是通过提升司法官的"法律素养"来提升民众对该职业群体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以实现其"职业化"之路,而不是现在依靠国家赋予他们的"司法权"来确立其"权威"地位。  相似文献   

11.
百年中国司法权体系的发展进程及现实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司法能否独立,直接取决司法权体系能否独立与完整。我国近代意义上的司法权体系肇始于清末,至今时届百年。在这不算短的历史长河中,司法权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大陆法系模式、三权分立模式、五权分立模式及社会主义模式,由于缺少良好的政治、社会及文化环境,其独立进程坎坷起伏,障碍重重,难以健康发展,对国家政治稳定及社会秩序造成过巨大负面影响。反思百年中国司法权体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为当下中国建立健全真正独立完整的司法权体系、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寻找良策。  相似文献   

12.
在领导社会主义的司法建设过程中,列宁阐发了关于社会主义立法、司法与行政三权关系的思想理论。由于受到巴黎公社体制的影响,十月革命胜利初期的列宁主张司法隶属于行政。当苏俄国家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司法隶属于行政的弊端显现时,列宁与时俱进地提出司法独立于行政的体制构想,并将这一构想付诸苏俄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建设之中。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体制不同,在列宁的社会主义司法独立思想理论中,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只是职能的分工不同,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相互独立,但两者都受立法权的领导,由立法权产生。根据这一理论,列宁创立了不同于西方的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模式。  相似文献   

13.
对于我国检察权的性质,长期以来分别有法律监督权说、行政权说、司法权说等等不一而足。比较两大法系国家检察权的性质,从宏观层面上和微观层面上分别对我国检察权的性质进行比较分析,可见我国的检察权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检察权是与行政权和审判权平行并列、具有独立地位和特殊性质的权力。  相似文献   

14.
对警察权的控制,应以宪法为视角,从三个方面构建警察权的控制机制:从限权方面明确界定警察权的法定权限,确立检察官在侦查中的主导地位;从制衡方面构建司法审查制度,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从监督方面设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  相似文献   

15.
司法制度的核心是司法权问题。在人类宪政法治史上,司法权经历由不独立到独立、由政治上不存在到政治上存在的嬗变,最终使政治性司法权担当起守护宪法的职责。与域外规范宪法相比,我国宪法上的司法制度有两个明显特色,即法院无权解释宪法、检察权构成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司法独立之核心——法官独立及法官身份保障,我国宪法均未做任何规定。近年来进行的司法改革,有淡化这种特色并补救此种宪法缺漏的功效,值得肯定和继续。  相似文献   

16.
The judicial power in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facing major stimuli and influences from the results of the information revolution such as big data, cloud computing, and blocks chain. Chinas judicial power theory urgently needs to construct a new ideal picture in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ith regard to the application of laws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fact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troduces the thinking method of related relations into the decision-making of judges, and realizes the “same judgment with the same case” through a large database, and leads to the judicial power from passive exercise to active appearance. In the pursuit of justice value and efficiency of justice, the applic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ill bring a sharp reduction in judicial costs, an exponential improvement in judicial efficiency, a re-examination of judicial justice, and an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of the main body of referees. In the judicial system and technical constraints, the hard constraint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ll replace the soft norms of the judicial system. We can use block chain technology to upgrade the witness protection system and try to construct the pre-trial risk assessment system.  相似文献   

17.
汉代没有专门司法官吏选拔制度,被选任的普通官吏因明了法律或处事公道才能被任命为司法官吏。汉代有较为完善的司法官吏考核制度,它既包括对兼具司法职能的州牧、郡守、县令、长的司法绩效考核,又包括对专职司法官吏御史大夫、侍御史、廷尉等的考核;司法责任的主体是享有司法职能的司法官吏,承担责任的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连带责任原则;责任的种类有鞫狱故纵、鞫狱不直、鞫狱不实、受赇枉法和失刑;责任的形式有死刑、赎死、免官、贬秩、徒刑和罚金。  相似文献   

18.
调查权的范围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司法体制、检察机关的任务、司法资源;调查方式包括:案件受理权、直接调查权和间接调查权;从调查手段看,调查权分为一般调查权和强制调查权.调查权是各国检察机关普遍享有的一种权力,在我国,检察机关的调查权尤其必要,这是由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决定的.  相似文献   

19.
人工智能时代的司法权面临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革命成果的重大刺激和影响。中国的司法权理论在人工智能时代亟需建构新的理想图景。在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上,人工智能将相关关系的思维方式引入裁判决策,通过大数据库实现“同案同判”,并导致司法权从被动行使到主动出场。在司法的公正价值与效率追求上,人工智能的应用将带来司法成本的锐减、司法效率的指数级提升、司法公正的重新审视以及裁判主体的智能化建构。在司法的制度规制与技术约束上,信息技术的硬约束将代替司法制度的软规范,可以运用区块链技术升级证人保护制度以及尝试建构审前风险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保证人民法院司法独立的同时,为防止司法权的滥用和司法腐败,必须将司法权置于舆论监督之下,以促使司法权和新闻舆论在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共同追求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实现价值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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