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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1 毫秒
1.
公安机关"三项建设"是公安部党委为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新决策,其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对于公安机关的"三项建设"具有全局性的意义,是"三项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管各级公安机关在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在当前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依然面临不少考验和诸多困境,必须对影响和谐警民关系...  相似文献   

2.
社会资本理论对于社会网络及社会信任的研究有着独特的视角。在当今公安机关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大背景下,和谐警民关系的实质就是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赖关系,即公安社会资本。近年来,上海和北京两地公民警校的成功建设为构建公安社会资本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但是学界对于公民警校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国外启示与警校建设方面,对于其作用意义的理据分析则较少。本文从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出发,着力对公民警校在构建公安社会资本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理据分析,力图证明公民警校在我国全面推广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的重要范畴和行为规范之一,警察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警民之间必然形成一种“公仆”与“主人”、“鱼”和“水”、“木”与“本”的关系,这种关系要和谐,就必须以信任为前提和基础。在信任产生的过程中,警察处于主导的、先行的地位。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对警察信任存在五种不刑因素,应当科学把握信任产生的规律,进一步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全面建设警方信任体系和机制,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相似文献   

4.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警民关系建设的状况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政权的稳固与社会的安宁。当前,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交流与沟通日益频繁的情况下,讨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问题,必须把握两个基本前提:其一,必须把我国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建设问题置于世界警务发展的潮流中去衡量;其二,必须客观分析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形势与任务。  相似文献   

5.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警民关系建设的状况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政权的稳固与社会的安宁。当前,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交流与沟通日益频繁的情况下,讨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问题,必须把握两个基本前提:其一,必须把我国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建设问题置于世界警务发展的潮流中去衡量;其二,必须客观分析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形势与任务。  相似文献   

6.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果丰厚,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实践中存在规范化不足、制度化缺失的问题,这与警民关系建设没有规范的顶层设计、未能建立稳定独立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很大关系。从各地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建设的实践出发,以国外警方的先进经验和全球行政改革的理论为依据,当前警民关系建设应转入规范化建设阶段,应从目前较为粗放的管理方式转入精细化管理阶段,从而实现警民关系建设的组织管理系统化、工作任务具体化、工作机制常态化。  相似文献   

7.
公安部“南京会议”后,各级公安机关在警民关系建设方面作了大量的探索和努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从制约警民关系建设的几个客观因素出发,立足于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立足于公安本职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要从警民关系建设中公安机关努力的方向入手,增强队伍凝聚力、治安掌控力、执法公信力和形象传播力,力争通过自身转型和政策调整,进一步强化群众基础,在民心中建立起自己的软实力。  相似文献   

8.
警察公共关系是密切警民关系的纽带,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各种途径谋求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信任、支持和合作,使警民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为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相似文献   

9.
和谐的警民关系既是和谐社会的题中要义,又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基础。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对于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新时期我国警民之间的关系,包含着契约关系、伙伴关系、亲人关系多重内涵,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从这一定位出发,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相似文献   

10.
和谐的警民关系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从这个意义出发,新时期建构与完善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公共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必须正视当前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和谐因素和原因,不断建构和完善新时期的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和谐警民关系理念;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意识和水平;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要求;正确行使警察权、严格规范非警务活动;注重社区警务建设;强化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相似文献   

11.
农村房屋不是商品,但可以转化为商品并上市交易。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椒;农民买卖自己的房屋,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实行“房地分开”;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购买农村旁屋,但除了支付房屋价格以外,还应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租,地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城乡资产融合,城乡房屋同地同房同质同价,政窬在整个城乡房屋的开发环节、持有环节、交易环节都能收取税放,这种税放收入量大、稳定,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不间断地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多发势头。但此类案件还是边打边发,难以有效根治。原因:1、买方市场巨大的需求,刺激着拐卖儿童犯罪的滋生与蔓延;2、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子女“放养”现象普遍。建议:1、从立法上加大对拐入地买方市场和买主的打击、惩处力度;2、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定具体的处罚条款;3、出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协作工作机制;4、建立全国性的失踪被拐儿童父母DNA数据库。  相似文献   

13.
中华民族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不仅大大地增强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也大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从深层看,就是增进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民族认同是民族产生和民族凝聚力发展的基本条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民族成员所认同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从而推进民族认同的变化,并制约着民族凝聚力的强弱。民族认同的程度、民族凝聚力的状况。从根本上说,决定于对民族领导核心的认同程度。改革开放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拉开了建设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中国的序幕;促进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改变了中华民族政治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当前,我国社会有两个“认同点”(或“凝聚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只有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才能推进中华民族的认同,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相似文献   

14.
思想政治教育应围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这一主题,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历史现象进行客观全面地评述,并且敏锐地捕捉和紧跟思想文化界的前进脉络,与时俱进,大力推动思想文化界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5.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仍然是构建和谐、创新型社会的一项非常必要的、刻不容缓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政治导向的过程。这一工作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相似文献   

16.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内在的理论品质,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共命运,与科学技术革命的出现、发展相一致。现代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迅猛发展不会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只会发展和丰富其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不会过时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指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相似文献   

17.
网络与青年思想政治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人们的生活、工作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 ,研究网络对青年的影响 ,积极制定对策 ,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全球化与民族国家的消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使国家的界限变得模糊 ,对国家的职能和作用产生冲击 ,对国家的主权地位提出严峻挑战。但这并不能得出民族国家过时甚至消亡的结论。因为 ,无论从一国之内还是就世界范围来看 ,政治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差异和文化意识形态的对立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全球化并没有创造出使国家最终消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 ,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和国家意识。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沿革之阐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本质上的权力与权利之分析、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法律控制的法理内涵棗法律与权力关系之阐发、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诉讼价值和目的的评价,从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层面上,批判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基本理论现状,提出相关认识,以促进刑事强制措施理论的完善,推进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实施民主化、人权化、进步化之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20.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破坏了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本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行为,"威胁"和"引诱"的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本罪犯罪主体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实践中多数是律师构成;犯罪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行为犯,因而必然存在未遂形态。要关注本罪的刑罚适用,免于处罚的情形亦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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