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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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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中的公民图像包含了政治性、社会性、自然性三种属性,三者之间的消长变化在引领基本权利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宪法变迁。我国宪法对公民图像的反映,经历了突出政治性、兼顾社会性,降低政治性、提升社会性,弱化政治性、突出社会性且关注自然性三个阶段。公民图像在基本权利中的反映,展示了基本权利立法保障的进步与缺失,同时也昭示了基本权利立法保障的文化价值与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
本文论证了公民行宪的三大条件,并探讨了适合公民实施的宪法条款。要让公民实施宪法,公民必须是权利主体,且宪法权利需要公民的积极行动,而政府管制并非如此全面,以至不给宪法权利的自由行使留下任何空间。笔者认为,现行宪法符合这些条件的宪法权利主要有四类: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选举权和诉权。其中,宗教活动自由与言论自由属于纯粹的消极权利,公民主动行宪的空间最大。选举权和诉权的落实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与司法体制的设计以及政府落实这些权利的诚意,公民行宪的空间相应限缩。但是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民行宪都不只是人民的单方面行动,而且也将对政府行宪产生强大的社会压力。  相似文献   

3.
宪法现象的产生,使公民权问题得以进入法学领域。近班代各国的宪法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宪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国别宪法进行深入地比较考察,便不难发现,各国宪法关于公民权的规定又没有离开各自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水平以及文化、习俗和传统的不同特点。一方面,公民作为个人,其存在价值(主体资格的确立如法律权利的享有)由宪法给予最大程度上的确认;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个人在作为客体的同时,享用着广泛的社会权益和自然权益,客观上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具  相似文献   

4.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之实质标准的"公务",是一个与公权力相关且体现行为的违法与责任程度的范畴。在宪法教义学视野下,权利与权力之间是互斥关系,解释者不能把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行为解释为犯罪,也不得将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行为界定为公权力。科研活动作为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和公权力无关的范畴,公民使用科研经费即使与国家财产权的保护之间存在价值冲突,也不能因科研经费姓"公"而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解释为从事公务,进而将科研人员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5.
现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赖以建构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义务"逻辑,先验地接受了"知情权是人权"与"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是知情权实现的手段"的预设,混淆了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与作为政府治理相对方的"公民",因而也混淆了有关宪法体制组织和运行的"人民——人大——政府"之主权逻辑与"政府——公民"之治理逻辑,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宪法体制中割裂开去。其后果是,既将依附于人大体制的宪法监督消解于无形,也由于与作为正当性来源的主权逻辑的断裂而陷入合法性危机。并且,它曲解了公众参与在宪法逻辑中的应有定位,使其脱离乃至僭越了政府治理的正常逻辑,不仅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还冲淡了基于直接利害关联的公民信息公开诉求。有鉴于此,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回归宪法主权逻辑与治理逻辑的二元结构,对应进行制度化构造。  相似文献   

6.
宪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保障人权,人权保障也离不开宪法的支撑。人权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内容,以入宪为制度。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要求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关注现在的人权保障制度,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处于国家绝对权力向公民个人权利逐步转变的阶段,这既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也要求我们从观念、制度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7.
宪政简论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种修改,是近年来我国第二次重大的宪政运作,它使宪法更符合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符合改革开放不断发展的需要。经党的十四大提出、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势必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法治的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更加要求权利与机遇的平等,竞争的自由和政治的民主化。它促成了宪法的修改,也必将促进宪法的实施。于是,进一步弘扬宪政精神,切实实行宪政的任务,提到了全国人民、执政党和政府的面前。什么是宪政?笔者认为党政是以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为目的,创制宪法(立宪)、实施宪法(行宪)和维护宪法(护宪)、发展宪法(修宪)的政治行为的运作过程。包含以下含义:  相似文献   

8.
论建立宪法控诉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原则不适应的条件下,我国确立宪法控诉体制是必然的。同时,建立宪法控诉制度有利于提高公民和国家机关的宪法意识,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9.
公民宪法义务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勇 《北方法学》2011,5(2):112-118
公民宪法义务已经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肯定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对公民宪法义务的深入研究有助于中国宪法学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回答了公民宪法义务是什么、他国宪法义务如何规定后,公民宪法义务与宪法权利、道德、其他部门法义务等概念的关系成为宪法义务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也在不断地革新。在方法论领域,同样出现了很多新的革命。“二战”以后,功能分析在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都取得了一席之地。以社会学家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学派成绩卓越,以阿尔蒙德为主要代表人物的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e Functionlism)更是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取得了非凡突破。宪法功能是世界各国宪法中不可缺少的也是最为关键的内容。无宪法功能则无宪法可言。宪法的完善和发展,无非是在不断地改进其功能,使之更益于国家、民族及公民的利益,建立更进步的政治经济秩序。本文力图借鉴政治学、社会学领域功能分析的方法,设立宪法功能分析模式,为使我国宪法研究的方法论更具实用性和有效性作一尝试。一、宪法功能分析模式的价值评估宪法功能分析模式,是指在宪法领域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制度发展的宪法支撑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家赔偿取得权、人权保障和政治文明分别是宪法支撑国家赔偿制度发展的“一体”和“两翼”。国家赔偿取得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应当以保障国家赔偿取得权为重点。第四次修宪特别突出的“人权保障”和“政治文明”分别对国家赔偿实体和程序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宪法支撑,国家赔偿制度的修改必须体现这些宪法精神。  相似文献   

12.
《个人信息保护法》最终纳入“根据宪法”条款,表征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在底层逻辑上的更动。民法学上权利与利益的区分保护原理,难以适用于整个合宪性法秩序。应将个人信息权确立为宪法位阶的基本权利,并以基本权利作为针对国家的主观防御权和辐射一切法领域的客观价值秩序的原理,协调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机制和公法机制。通过对人权条款笼罩下的通信权和人格尊严条款的解释,可以在学理上证立“基本权利束”性质的个人信息权。但其具体保护则应分别归入不同基本权利条款,作出区分化、差异化的多层次构造。个人信息保护的支配权思维有其局限,告知同意模式的式微是重要表现。应将个人信息权的规范目标调整为人格的自由发展,指向免于他人的人格干预。从支配权到人格发展权的思维转换,有助于规制对已收集信息的不当利用、破除“信息茧房”、缓和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紧张,以及在“个人—平台—国家”的三方关系中有效保护个人的自决,同时为数据产业保留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3.
范进学 《北方法学》2009,3(3):24-29
现代国家与社会的法律发展,皆是以宪法发展为核心而递次展开的,凡是缺乏宪法发展的法律发展很可能就是畸形的和扭曲的。所以,宪法是法律发展的核心与关键,法律发展必须以宪法发展为旗帜。在法律制度创新和学科研究发展中,宪法思维与宪法意识不能缺席,我国法律能否获得健康、稳定、持续性的发展,取决于法律职业者所应当具有的宪法思维与宪法意识。而在法律发展中,如何使宪法具有实效,是当下亟待解决的制度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学术自由的宪法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规定的科学研究自由,目前被学者们诠释为文化权利或者文化权利的组成部分,而文化权利这一范畴不仅被我国宪法学者指称宪法第47条规定的自由,还被人权法学者用来解读国际人权法中的有关权利,并且具有内涵模糊、外延不确定、宪法规定与国际人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特点,弱化了科学研究自由的独立价值和功能。笔者认为,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科学研究自由,在外国宪法中多规定为学术自由或学问自由,因此可以吸收和移植域外宪法学理论关于学术自由的诠释资源,来丰富我国科学研究自由的权利内涵。遵循宪法解释学的路径,运用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可以架起科学研究自由通往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桥梁,以科学研究自由为宪法基石构筑我国现代大学法制,从根本上破解我国高等教育"行政化"的顽疾。  相似文献   

15.
危机时刻是验证法治国家体制适应性的真正时机,由于美国宪法没有紧急状态条款,在南北内战、一战二战、反恐战争等紧急时期美国总统往往行使“超宪法权限”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为保证危机中的宪法依然有效,处理好国会立法与总统紧急权力之间的重大分歧,作为制衡者的法院需要对宪法进行更加审慎的解释,但其所表现出来的实用主义政治立场变换和共和紧急法制观的转型,揭示了非常态下美国宪法解释的核心问题:要自由的宪法还是安全的宪法?这也正是当下危机频发背景下每个奉行法治和保障人权的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  相似文献   

16.
赵娟 《政法论丛》2011,(4):66-72
在美国,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是一项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的基本权利性质并非来自于宪法文本的明文规定,而是由宪法判例加以确认的。从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领域的案例法发展历程来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判断决定了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受到保护的层次、程度和范围,其中1977年的邦德斯案具有里程碑意义。虽然立法和行政对这一案例法的发展状况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司法的独特功能是实现对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进行宪法保护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7.
The welfare principle in cases involving children has been incorporatedin the Bill of Rights of the 1996 South African Constitution,while also remaining a principle of common law. This articleinvestigates the effects of including the best interests principlein the Constitution. It examines, first, whether the best interestsprinciple is a constitutional right, a value, an interpretativetool or a rule of law and argues that, although courts describeit as a right, it is not treated as such. In fact, courts oftenuse the best interests principle to avoid dealing with other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children and family members. The secondpart examines the role of the constitutional welfare principlein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n law rules of family law and findsa great disparity between different courts, some of which ignorethe existence of the principle in the Constitution, others assumingthat it has the same meaning in the Constitution as in commonlaw and yet others using it to justify drastic changes to commonlaw. The article suggests that the inclusion of the welfareprinciple in the Constitution should have concrete effects,chiefly to direct courts to conduct a proper examination ofthe other 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children and other familymembers.  相似文献   

18.
1999、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法治"与"人权"载入宪法。这不仅是对"法治"与"人权"的确认,而且标明了建构中国现代法治秩序的价值准则与基本方向。更重要的是,它揭示出宪制与法律制度的逻辑问题。依据这样的逻辑,《宪法修正案》的根本涵义,就是要求对宪制与法律制度进行"修正",以实现和巩固"法治"与"人权"。  相似文献   

19.
比例原则的中国宪法依据新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比例原则已被全球法治实践反复证明属于人权保障的利剑,必将成为中国合宪性审查的基本标准。为了更好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并消除对比例原则适用范围与功能的误解,有必要探寻比例原则在中国的宪法依据。通过解释我国《宪法》中“权利义务一致性”“基本权利”“人格尊严”“法治国”“征收征用”等条款的尝试,均不能很好或完全地推导出比例原则。比例原则的本质在于调整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的关系,其功能在于合理确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比例原则内置于权利和权力之中。通过解释我国《宪法》第51条的“权利的限度”条款和第33条第3款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可以得出比例原则在中国具有宪法依据,属于宪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宪法应如何设置人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基于中国的人权实践 ,对比两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宪法 ,中国宪法对人权保护的空间有待大大拓展 ,人权入宪应为新一轮修宪的最主要议题之一。设置人权有四类七种选择方案 ,宪法人权一般条款 +法律设置当是目前中国设置人权的可行模式。就修宪而言 ,应在宪法序言和总纲中分别加上人权一般条款 ,内容分别为 :尊重和保护人权 ,促进实现人权 ;国家权力受人权直接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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