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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3 毫秒
1.
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活动,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活动只能是特定事项而非全权代理。对于律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应做好:加强干警法纪与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管理,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保障律师依法介入。  相似文献   

2.
关于律师介入侦查几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法制民主化程度向前推进的具体体现。律师介入侦查,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力;有利于侦查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律师介入侦查是一种有限制的介入,不会对侦查活动产生大的消极影响。为了保证侦查办案机关和律师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律师介入侦查应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应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策略意识,以适应律师介入侦查的形势需要。  相似文献   

3.
由于侦查阶段的特殊性和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从发展历程上看,律师由审判阶段进入侦查阶段是各法治国家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趋势;从比较法上考察,两大法系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律师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从刑事诉讼构造的视角着眼,借鉴两大法系国家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法律问答     
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请问: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如何确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可以做笔录、录音、录像、照相?江西古小江古小江同志: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策4条、第11条、第14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的日期、地点,由公安机关…  相似文献   

5.
关于命案概念的思考——兼评“命案必破”之承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命案是一个历史范畴,从不同角度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人们对当前公安机关使用的命案概念分歧较大。从公安机关关注命案的目的着手,针对命案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特点,命案即经刑事诉讼定性的、行为人故意实施犯罪致死人命的案件。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下,公安机关积极关注命案意义重大,但命案的侦破必然有其现实的底线,“命案必破”在理论上固然有其必然性,但在实践中只具有偶然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调查取证高家伟《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机提前到了侦查阶段。《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据此。有人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诉和...  相似文献   

7.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介入刑事诉讼,但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身份,并对律师介入侦查的诉讼权利进行种种限制,难以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能作用。本文着重就律师在侦查阶段应以什么身份介入侦查以及在侦查阶段应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作了阐述并提出个人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新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法律地位,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诉讼规律的体现,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发展的里程碑。律师介入侦查在我国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侦查阶段确定律师的辩护人地位充分体现了人权保障意识和程序公正理念。因此,应当切实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保障侦查活动公正合法的进行。  相似文献   

9.
张佳华 《前沿》2008,(1):122-125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律师的“帮助”,这是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必然要求,也是刑事诉讼科学发展的当然结果。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性质应当是辩护人,并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和特殊的诉讼权利。完善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制度应着眼于告知权、会见权、在场权、调查取证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李静 《公安研究》2013,(1):29-35,50
新《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律师介入侦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内容,增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机关的制衡力,对侦查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侦查机关应认真学习新《刑事讼诉法》的内容,通过更新侦查理念、提升法律素养、优化侦查模式、提高讯问水平等措施,应对律师介入规定对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辩护制度的重大修订,直接提升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拓宽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范围,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救济途径,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更为便捷。律师辩护权保障水平的提升实质上加深了辩护权与控诉权之间的对抗性,从而有利于刑事诉讼在平等对抗中实现人权保障与惩治犯罪的目标价值。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律师法对刑事诉讼基本程序的新规定颇具前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行刑诉法。公安机关在修订后的律师法生效后,如何执行其中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处理好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呢?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全面吸收了《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的规定,这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尤其是对贿赂犯罪侦查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借鉴职务犯罪侦查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律师会见中引入同步录音录像,对律师的会见权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既有利于破解刑事诉讼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问题,也可以达到惩处犯罪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4.
倪义福 《公安研究》2013,(10):22-30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把改革的重心转向对案件质量有更大现实影响的审前侦查程序阶段,涉及侦查权限的变更占到了60%以上,对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刑事司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成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新坐标。公安机关积极应对刑事诉讼侦查正义的更大挑战,应着力把握规范侦查行为、提升侦查质量、强化侦查监督等重点环节,从刑事侦查的基础、关键、保证等要素上体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5.
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两个独立又有着密切联系的阶段,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的规定较为明确,而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相对较弱,因此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在公安机关内部实行立案、侦查分离制度就不失为一种对立案进行有效监督的方法。长期以来,在公安机关内部实行的是一种立侦结合,侦查机构自行决定是否立案,自行决定如何侦查的侦查破案机制,这一机制曾对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立侦结合的办案机制已暴露出诸多弊端和不合理性与依法…  相似文献   

16.
自2004年公安部开始开展"命案必破"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断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侦查工作方法,完善侦破机制,效果明显.深入总结十年来命案侦办工作经验,从案件发生、侦查过程、作案人员以及发案地域等因素对当前命案基本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同时归纳总结近年来各地先进经验,对于有效预防以及快速侦办命案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对于提高整体侦查效能也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两年多的司法实践表明,律师在侦查期间介入诉讼活动,对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律师违规执业和侦查机关处理不当的问题。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侦查机关应从律师执业与侦查办案的对立统一关系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注意做好律师“了解罪名”和“会见犯罪嫌疑人”活动中的有关工作。 一、及时告知和转达犯罪嫌疑人具有“可以聘请律师”的权利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精神,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诉讼环节,侦查环节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的认罪认罚对于整体证据链的形成同样重要。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简化了证明程序,减轻了证明负担,但不能降低对证据的证明标准。着眼于节约司法资源的程序分流改革目标,侦查环节同样是程序分流的重要环节。值班律师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但值班律师不是辩护律师,不应具有辩护律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9.
经济犯罪侦查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中所采取的专门调查行为和有关强制性措施,经济犯罪侦查课程的教学必须紧紧结合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在经济犯罪侦查的过程中,主要是侦查人员与检察人员、犯罪嫌疑人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的对抗,具体而言,作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员要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对抗”检察人员对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对抗”犯罪嫌疑人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对涉案行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律师介入侦查、取消收容审查、限制补充侦查等方面内容的补充和修改,对公安预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公安机关从观念乃至办案方式都要有根本的改变: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要注重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每一个环节都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在我国现在的执法环境中显得有些超前。公安机关要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处理好律师介入后保护人权与惩罚犯罪的关系。三、预审人员要改变传统的取证方式,下功夫研究证据学。排除用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是今后立法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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