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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行政管理而必须裁决处罚的案件。治安案件种类很多,主要分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消防管理和交通管理,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案件。治安案件中造成危害较大或造成社会影响较坏的案件是游行、罢工、示威、集体上访、冲击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事件;或聚众械斗、围攻殴打执行公务人员、哄抢公私财产的案件;或大型体育比赛如足球比赛场群体暴力性事件等。这些案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必须严肃认真处置。一、治安案件现场的特点1.治安案件现场范围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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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调解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文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4)
从现行法律规定和警察执法实践看,警察广泛参与了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以及轻微伤害(轻伤)案件的调解.警察调解可分为治安案件调解和非治安案件调解两种模式.警察调解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窄到宽、从权威型调解手段到合意型调解手段的演变过程,反映了警察权的扩大以及警察治安管理功能和方式的转变.应进一步明确警察调解的适用条件,对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竞合的纠纷,可区分不同情形依法调解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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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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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治安案件是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一类案件,它的基本内涵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每年我国公安机关立案的治安案件是刑事案件的两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大量、经常发生,不仅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公私财物,而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干扰人们的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因此,及时正确地查处治安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一般情节简单,危害轻微,所以,一些公安民警易忽视这项工作,不注意积累、总结办案经验;同时,加之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该《条例》在“程序”的规定上比较简单,给办理治安案件工作的规范化带来不少困难。因此,对日常办理治安案件的工作予以规范,对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加以澄清和解答,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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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理解与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的直接任务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发布实施,这是第三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这部法律有关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会愈加丰富和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是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基本依据:“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违反治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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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共查处治安案件1105万起,其中治安调解372万起,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33.7%。”《人民公安报》提供的数据显示:我们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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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经常会运用调解手段来对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但目前一些公安人员对治安案件查处中不同调解手段的性质和法律效力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对调解手段的错用、滥用,给公安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为此,本文运用行政法学的有关原理,并结合有关规定及公安工作的实际,对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调解手段作若干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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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治安和解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遭遇尴尬,没有实现制度设立目的,形成了重"调解"轻"和解"的状态。科学地界定治安和解、明确其特征、性质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是分析其正当性及作用、正确适用治安和解的前提与基础。治安和解与治安调解均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方式,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本质的区别。基于正确适用治安和解的需要,则应分析治安和解的正当性、充分认识治安和解的功能或作用,解决人们关于治安案件为什么能和解、为什么要和解的疑问。治安和解的直接依据为《程序规定》第161条,准用规范是《程序规定》153条、154条及《工作规范》第3、4条。因治安和解与调解的不同,《程序规定》与《工作规范》关于治安调解的其他规定均不是治安和解的法律依据,但在治安和解时可以参照。上述法律规范原则性规定了治安和解的适用范围、认可的申请、公安机关的认可、治安和解的时间及效力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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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万程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999,(5)
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经常会运用调解手段对治安案件及与之相关的问题进行处理,但目前一些公安人员在办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对不同调解手段的性质和法律效力缺乏正确认识,导致对调解手段的错用、滥用,同时也给实际办案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文运用行政法学的有关原理,并结合有关规定及公安工作的实际,对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如何正确认识和运用调解手段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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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治安调解对于基层公安机关而言,是化解社会矛盾、增进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查处治安案件1105万起,治安调解372万起,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33.7%。然而,对于民警治安调解的能力,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几乎为零,绝大部分民警的调解能力是靠调解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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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保障被害人及其亲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较为狭窄,止于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并且一般也不予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与我国《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相左。在赔偿范围狭窄的前提之下,部分法院还根据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裁剪赔偿数额,全然不能体现民事责任恢复性司法的功能,难于重建被破坏的民事社会关系。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直接看齐《民法典》,扩大赔偿范围,将精神损害赔偿、"两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之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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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这一规定与修改前相比,人民法院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大幅度扩大,案件种类增加。这样可以减少轻微刑事案件的诉讼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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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治安调解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作为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处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行法律、法规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实践中公安机关对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待进一步研究与解决。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必须重视治安调解,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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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东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4)
为了全面认识并掌握抢劫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相应对策,以便有力地打击抢劫犯罪活动,笔者就1983年“严打”以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处判的470件抢劫案件抽样100例进行了剖析.一、当前抢劫犯罪的特点抢劫犯罪与其它刑事犯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是指与其它刑事犯罪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有其共性的一面;区别是指抢劫犯罪是一种暴力性犯罪,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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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8号兹将《民间纠纷处理办法》发布施行。部长蔡诚一九九○年四月十九日第一条为妥善处理民间纠纷,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和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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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类文书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羁押的法律依据。拘留类文书包括《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正确制作公安机关拘留类文书能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秉公执法,防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件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树立公安机关新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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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治安调解权存在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申淑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某些特定治安案件的方式,也是一种警察权力。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应当具有两个必备的条件:由民间纠纷引起;案件情节轻微。在办案实践中,在治安调解权的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适用治安调解的条件认识模糊,对治安调解的内容认识不清,治安调解文书的制作不够规范,对治安调解效力存在不同看法等几个方面,并逐一进行分析探讨,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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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