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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调解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处罚性处理方法。究竟需要怎样的治安调解制度,应当将其置于整个纠纷解决机制之中加以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关于治安调解的原则性规定,治安调解适用的情形主要在该法第43条和第49条规定调整的范围内。治安案件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只需表明自己的权益受损,证明责任由警察担当。但不应将公安机关的证明责任绝对化,尤其是在当事人因民间纠纷提起治安处罚程序,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责任的情形下,当事人应当对证明自己主张的案件事实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治安调解的程序适用一方面应便于公安机关掌握纠纷事实真相,明确双方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另一方面还须为调解不成或者不履行协议的治安处罚服务。  相似文献   

2.
治安调解是公安基层执法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公安部于2007年12月8日颁布并实施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该规范对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以及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治安调解工作原则和程序、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现场调解的适用条件等做出具体规定。结合该《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本文着重对治安调解的依法调解对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应用治安调解权存在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某些特定治安案件的方式,也是一种警察权力。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应当具有两个必备的条件:由民间纠纷引起;案件情节轻微。在办案实践中,在治安调解权的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适用治安调解的条件认识模糊,对治安调解的内容认识不清,治安调解文书的制作不够规范,对治安调解效力存在不同看法等几个方面,并逐一进行分析探讨,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治安调解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作为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处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行法律、法规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实践中公安机关对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待进一步研究与解决。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必须重视治安调解,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近三年治安调解实践的基本情况表明,治安调解已经成为治安案件查处和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的主要方式。在立法上规范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在制度建设上建立治安调解的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在实践中推行当场调解程序、辩证处理调解与取证的关系、提高民警调解业务能力、将治安调解纳入“大调解”机制、利用现有立法赋予治安调解书相应的法律效力等是我们在调查基础上得出的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6.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即治安案件)的一种特殊方式,它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独特作用。为了规范治安调解执法行为,提高治安调解的效能,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制度,针对治安调解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大量不规范问题,构建一套科学、精细、操作性强的治安调解执法规范和勤务标准体系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7.
治安调解的界定及适用范围与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毁损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损害后果,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处理治安案件的方式.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以非处罚的方式办理治安案件的职权行为,应准确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调解适用范围和条件的规定.正确把握何为民间纠纷、何为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何为情节较轻等问题,做出符合立法原意和能更好地发挥治安调解功能的解释.  相似文献   

8.
张勤 《警察教育》2000,(6):42-43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摘要实践中,治安案件的调解范围过于狭窄,基本上局限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情节较轻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将调解范围扩大为包含盗窃案件在内的所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冲突。权利的可放弃性和自由处分是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治安案件可调解的法理基础。通过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来明确扩大治安案件可调解范围是当前的首选方式。  相似文献   

10.
汤文俊 《公安教育》2011,(11):30-32
<正>治安调解对于基层公安机关而言,是化解社会矛盾、增进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查处治安案件1105万起,治安调解372万起,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33.7%。然而,对于民警治安调解的能力,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几乎为零,绝大部分民警的调解能力是靠调解失  相似文献   

11.
随着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生效实施,作为一种具有地方经验的制度实践,公安机关刑事和解成为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对广东公安机关刑事和解实践的实证分析表明,作为地方经验的制度实践与作为特殊程序的公安机关刑事和解存在潜在的冲突。公安机关所处的诉讼阶段与职权特点决定了其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既具有独特的优势,又存在相当的法律风险。应在正确理解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安机关刑事和解规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门化且具良好衔接性的公安机关刑事和解机制。  相似文献   

12.
治安调解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过于笼统,使公安机关在适用调解时随意性大,程序各异,缺乏规范性.因此,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不可忽视的管理手段.  相似文献   

13.
治安调解是基层公安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正确运用治安调解,对于化解民间纠纷、消除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进行治安调解的案件大多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所以,根据引发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的发展规律来制订相应的调解策略是能否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经常会运用调解手段来对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但目前一些公安人员对治安案件查处中不同调解手段的性质和法律效力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对调解手段的错用、滥用,给公安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为此,本文运用行政法学的有关原理,并结合有关规定及公安工作的实际,对在治安案件查处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调解手段作若干探讨。  相似文献   

15.
警察调解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现行法律规定和警察执法实践看,警察广泛参与了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以及轻微伤害(轻伤)案件的调解.警察调解可分为治安案件调解和非治安案件调解两种模式.警察调解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窄到宽、从权威型调解手段到合意型调解手段的演变过程,反映了警察权的扩大以及警察治安管理功能和方式的转变.应进一步明确警察调解的适用条件,对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竞合的纠纷,可区分不同情形依法调解处理.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对治安调解的规定存在许多不足。改革并完善治安调解制度,应当首先立足于治安调解现有问题,并在正确定位治安调解机制的前提下,在遵循其独特性,协商性和效率性的基础上,明晰治安调解范围,增加治安调解基本程序,赋予治安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并确立反悔条件机制,建构治安调解与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和配合的"大调解"体系,以警民联调和诉警援助实现三者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7.
新时期我国社会迅速发展,执法实践中涌现出了大量的新类型治安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行政管束、治安调解以及量罚等问题,在具体适用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有些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在种类上有了新的增加;在执法程序上,作了具体规定。这对于正确处理新问题,逐步规范和完善公安执法是一个有力推动。  相似文献   

18.
公安机关是推进刑事和解制度的前端主体和重要力量,其参与刑事和解的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范围;第二阶段,考察双方当事人条件并开展调解;第三阶段,根据刑事和解后的案件具体情况,适用法律规范处理。在刑事和解制度中,公安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应当遵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总体原则;应在《人民警察法》中对公安刑事和解予以明确规范,创新公安刑事和解机制,以优化公安机关职能。  相似文献   

19.
治安调解存在的问题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治安调解实践中存在缩小或扩大调解范围、违反自愿原则强行调解、程序缺失、效率低、方法简单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治安调解的范围模糊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治安调解基本原则缺失,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实际需求;治安调解没有或缺少相关程序规定;治安调解法律效力规定不明确,过于笼统;缺失调解无效和调解救济制度。应当从立法进行完善:确立治安调解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治安调解的案件范围和标准;设定简捷、高效的正当调解程序;重新设定治安调解的效力;确立调解无效和调解救济制度。并应改革与完善治安调解执行制度:正确认识治安调解的价值,努力提升办案民警的基本素质;创新治安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上访及申诉现象;建立治安调解的奖惩与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0.
余定猛 《公安教育》2023,(12):31-34
<正>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路径,具有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犯罪诱因、提升警务效能、培养契约精神等优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学术界认为,治安调解制度有待优化。实践中,治安调解也时常引发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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