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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金亮 《法制与社会》2011,(26):293-294
检察机关享有公益诉讼权是我国社会现实生活的客观需要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制需要,也符合国际通例,其理论基础在于检察机关享有的公诉权不仅包括刑事公诉权,还包括民事公诉权和行政公诉权。应该肯定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是民事公诉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范围包括垄断、社会公害和侵害国有、集体资产、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等案件。  相似文献   

2.
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由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共同调整.一旦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其他利益主体的侵害,需要代表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专门国家机关通过公诉手段救济.完整的公诉权应当包含刑事公诉权、民事公诉权和行政公诉权,在我国,检察机关是应然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人,由检察机关掌握刑事、民事、行政公诉权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刘拥 《法学杂志》2012,33(1):156-160
经济法责任有着自己独特的形态以及责任承担方式,经济法责任的实现机制主要是行政执法机制和诉讼机制,公益诉讼符合经济法责任社会性的要求,与经济法责任的实现之间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传统公诉权在我国长期被认为专指"刑事公诉权",客观上阻却了现代公诉权的拓展。随着现代法律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加强,传统公诉权制度日显单薄和不足。因此,建构现代公诉制度不仅是公诉权在具体制度中的应用和拓展,而且更加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而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实现经济法责任。  相似文献   

4.
台湾地区检察机关的公诉权正当化形成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的保障,包括公诉决定形成过程和检察机关三级审批的事前制约,形成决定后的检察机关内部的再议制度、以及由法院主导的起诉审查、交付审判制度等。这些制度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而为其公诉权的正当化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保障,值得内地在刑事司法改革中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5.
国家民事公诉:检察权的新型配置与制度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检察权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来考察,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定位,使其具有承担国家民事公诉权能的自然身份,有充分理由将民事公诉纳入我国检察权新型配置的视野。我国民事公诉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对检察机关的诉权和诉讼法律地位,公诉案件的受案条件、范围和管辖,公诉案件的证据规则,公诉案件的审理、裁判和执行等具体内容进行合理设计,既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又避免与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产生冲突。  相似文献   

6.
x摘要公诉权本质上属于法律监督权,公诉权法律监督职能取决于公诉权的合理配置。本文指出应从扩大公诉裁量权、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诉权等方面优化配置我国现行公诉权。  相似文献   

7.
防止起诉权滥用是司法改革的重要问题.两大法系主要采用司法控制权的模式,而我国则采用检察控制权的模式,两者具有不同的内在结构.采检察控制模式与检警关系、检察机关角色定位、警察机关的职能、公诉的证据标准有重大关系.事实上,我国具有独特的公诉权制约机制,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相似文献   

8.
公诉转自诉程序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不起诉权进行必要的制约是保证公诉权正确行使的必要条件。中、德、日、法等国纷纷建立了被害人对不起诉权的制约机制,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检察机关审慎周延地行使公诉权。但是我国公诉转自诉程序的制度设计,无论在诉讼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很大的弊端。本文作者建议我国立法吸取德国强制起诉程序和日本准起诉程序的有益经验,取消以自诉制约公诉的机制,代之以被害人司法审查申请制度。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权力解析及程序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燕 《法学论坛》2012,(4):130-137
我国的检察权是一种复合型的权力,法律监督权和公诉权是其最主要的两种权能,这两种权力在本质上存在不可兼容性。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力源自其公诉职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应该首先在宪法上明确其公诉职能,并以此为据,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确定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公诉人"地位,设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中撤回公诉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诉权是公诉权不可分割的一项内容,现行司法解释中关于撤回公诉的规定有其自身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必要性。但基于刑事诉讼发展变化的特定规律和检察人员认知水平的限制,公诉权在行使和运行过程中客观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已严重影响到公诉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涉及到公诉的变更、追加和撤回等问题。因此,应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撤回公诉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立法,解决突出问题,防止权力滥用。  相似文献   

11.
中外检察制度比较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进行检察改革时 ,应该特别重视比较各国检察制度的特点 ,从中发现我国检察制度的长处与不足 ,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献计献策。一、中外检察制度的共性(一 )各国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都是履行公诉职责。无论各国检察机关的隶属关系如何 ,或是从属于行政机关的附属政府部门 ,或是被选举产生的独立司法官员 ,或是上级任命的行政官 ,都须承担公诉职能 ,都是本国独一无二最具权威性的公诉机关 ,都是独立行使公诉权 ,保护政府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不可缺少的法治社会的重要一分子。这主要是由检察制度产生的历史渊源所决定的。西方检察官的出…  相似文献   

12.
公诉权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智辉 《中国法学》2006,(6):109-121
综观世界各国关于公诉权的规定可以发现,公诉权本身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公诉权的行使必然对被追诉人以及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甚至包括检察机关本身产生一定的制约。因此公诉权的行使应当十分慎重。为了防止公诉权的滥用,提起公诉应当坚持必要性原则,应当具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应当设置有效的控制程序。  相似文献   

13.
自从法国在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中最早确立了检察机关有权在民事诉讼中的一些特殊领域提起诉讼以来。德、美以及前苏联等国都基于不同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在不同程度上赋予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民事检察监督的体系由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民事抗诉权和民事参诉权三方面构成。从各国的规定来看,在其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中,  相似文献   

14.
一、当前检察业务管理的弊端1.检察业务机构设置未凸现检察职能。目前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设置,未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诉讼监督三大职能。一是机构设置标准混乱。有些部门设置以案件涉案性质为标准,如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设置。有些部门设置以其履行的检察职能为标准,如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的设置。二是机构设置职能分散、职能交叉和层次不清。如公诉部门行使刑事案件公诉权,但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管改造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可自…  相似文献   

15.
一、量刑建议权与公诉权 有观点认为量刑建议权属于公诉权。笔者以为,量刑建议权发生在公诉权的行使过程中。它和公诉权密切相关,认为量刑建议权从属于公诉权无可非议.但以公诉权来界定量刑建议权的性质是不恰当的。公诉权只是一种程序性权力。在法国,公诉权的性质包含三个方面:第一,公诉权是一种社会性权力,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  相似文献   

16.
公诉阶段的刑事和解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第三方主持下,被害人与被告人进行和解,检察机关将和解协议及其履行情况作为对被告人从宽处理依据的刑事诉讼制度。我国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责先天就具有法律监督的属性,即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不仅表现为一种刑事追诉权,而且具有法律监督的作用和意义。没有完备有效的法律体系,就不可能有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没有检察机关这一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就不可能维护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相似文献   

17.
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权作为检察机关行使的公诉权之一,其权力属性最终要从检察机关的本身性质和地位来考虑。量刑建议权的属性决定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公诉权的完整实施,如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从而更加正确、有效的促进法院审判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8.
司法改革是中国推进法治历程的重大举措,面对第三次司法改革,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对于检察机关的改革是重点也是难点。检察权最根本的权力是公诉权,本文即以公诉权为研究起点,通过对公诉权的探讨,揭示出公诉权本质上是司法权,就此分析公诉权对审判权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合法性、合理性,指出目前公诉权对审判权进行制约和监督还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公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19.
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   总被引:80,自引:0,他引:8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 ,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 ,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 ,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权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应该按照检察机关就是公诉机关的思路去改革司法制度 ,建立以公诉机关为核心、主导的审判前程序 ,同时改革现行的逮捕和其他侦查措施的审查批准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丹麦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丹麦司法部长不仅是检察机关的最高领导,也是警察系统的最高领导。基层采取警检一体的原则,警察专员既有警察职能又有公诉职能。检察机关享有公诉权,实行起诉法定原则,但享有一定的起诉裁量权。地区检察官对警察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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