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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审判仪式化问题不仅来源于案卷移送制度造成的法官预断或后断,而且源于法庭对案卷笔录的不规范采纳上。因此,若要还原审判的实质功能,让当庭审判成为形成裁判结论的真正途径,一方面要建立有庭前准备程序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制度,形式上克服法官对案件的预断,另一方面要在刑事证据问题上采行严格证明法则,克服法官对案卷笔录证据能力的天然推定和证明力的优先接受。  相似文献   

2.
我国传统上认为卷宗移送主义与复印件主义促成了法官的庭前预断,起诉书一本主义能够防止庭前预断,庭前预断造就了庭审的"形式化"倾向,并衍生出违法裁判。实际上,案卷移送与庭前预断两者之间是一种或然性关系,任何案卷移送方式都无法彻底排除庭前预断,庭前预断是否影响庭审形式化与违法裁判的产生仅限于主观层面的推测,且这种影响即使存在也十分微弱。而且,庭前预断可能产生对被告人有利的后果。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卷宗移送主义便摆脱了以庭前预断防止为中心的主导理念,重点强调对人权保障的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3.
现阶段我国司法实务中非法证据的概念尚不清晰,当事人和司法人员理解各异。 选取当事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作为切入点,并聚焦证人证言类证据为研究对象,经数据收集和分析后发现:实务中的证言排除情形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设计的价值目标覆盖比较全面,法官审查时体现出司法能动性,行使裁量权的幅度较大,形成了证据排除实践的丰富样态。同时,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庭前解决争议比例小、对证据排除效果的评价标准待商榷、因非法证据概念模糊造成的裁判尺度不一等问题。应立足非法证据排除的价值目标,明确裁判思路和裁量尺度,推进制度开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心在侦查、起诉阶段,该权力分布结构在证据运用环节的主要表现就是侦查机关等制作、并经公诉机关审查的大量笔录证据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文章选取一定数量的裁判文书,采用实证方法透视该类证据在实践中被过量运用的现状及其深层次的原因,同时又在审判权中心主义的立场下,初步提出现阶段笔录证据“适量”运用的标准及达至“适量”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5.
关于庭前会议能否排除非法证据在我国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囿于刑事诉讼法将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为正式庭审的准备和辅助程序,导致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效力虚化。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为贯彻集中审理原则、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我国庭前会议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则经历了一个嬗变过程,有限排除方式成为可能,并且具备证据准入与证据评估相分离、程序性裁判优先且相对独立、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等正当性基础。因此,就证据合法性审查而言,我国应探索建立一种相对独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庭前司法审查机制,赋予法庭在庭前会议阶段有限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力,尽量在庭审前解决控辩双方关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争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方式。全案移送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顺应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但并非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就能完全解决我国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的所有问题,其至少存在法官预断、不当诉讼难以彻底杜绝和默读审判无法完全避免三种风险。基于此,在全面分析全案移送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和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对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模式。这种模式既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符合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针对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从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2012年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将案卷移送方式回归到最初的全案移送模式。这种模式既符合我国当下的司法现状,也符合职权主义国家追求实体正义的诉讼理念。针对实行全案移送主义可能带来的风险,可以从设立庭前征询程序、增设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实行庭前实质审查、确立审判中心主义、规范公诉案卷移送程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作为我国诉讼法学界讨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证据制度的改革一直倍受学者们的关注。证人与证人证言的改革和完善就是其关键的一个方面。证人提供的证言作为一种主要的证据 ,其客观与否 ,对审判组织能否迅速澄清案件争议事实 ,公正审理案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特定的证据 ,它的本质就是主观性的。如何尽量减少主观性对证人证言客观性的影响和“干扰” ,提高证人证言的采信力 ?文章试从单位作证资格、与当事人具有一定利害关系尤其是近亲属关系的人的证言的直接证明力、证人证言的采信和使用原则三方面作探讨和论述 ,并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将"庭审实质化改革"作为法院系统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可以有效对抗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所形成的"侦查中心主义"和"案卷中心主义"。探讨我国语境下的"庭审实质化",就是要立足于改革背景,结合我国司法实际情况,总结试点经验,从角色、制度和技术三个面向出发,妥善处理检察官系司法官的定位问题,充分利用侦、审阻断机制,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切实落实证人出庭制度,加强控辩审庭审技能,让裁判理由真正形成在法庭,全面实现"审判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11.
认定案件事实必须根据合法、真实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合法或不真实,不仅无助于查明案情,反而容易误导司法机关,甚至导致冤假错案.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在诸种法定证据种类中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实践中伪证现象的发生并非罕见.为了保证被采纳的证言合法有效、真实可采,在法庭上如何质询证人证言以揭示其不实未尽不合法之处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通过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审判人员会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从而作出证人证言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的判断。由于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主要法律规定存在有缺陷,导致我国在民事审判实务中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流于形式。我国在民事诉讼立法上应当设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由审判长主持下的以当事人双方对证人询问为主的质证模式,才能提高对证人证言质证的质量并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公正裁判。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重要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中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保证这一规定的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11条规定:“除因死亡、重病、或者其他经人民法院认可的特殊原因外,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因各种原因,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落实,证人出庭难,已成目前法院审判的一大困扰。多数情况下,证人不出庭,法庭仅就书面…  相似文献   

14.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的案卷移送主义并没有排除法官预断,英美法系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没有完全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但由于两大法系存在保障庭审实质化的各种原则与制度机制,因此这并没有导致两大法系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不管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中,还是在我国当下的制度环境之下,很难绝对地认为我国现行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存在缺陷,从庭审实质化的角度来看,当下更为紧要的是加强庭审程序的建设,而不在于改革庭前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追求绝对地排除法官预断或禁止法官庭前接触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6.
证人证言对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规范和调整。通过对该法颁布一年半以来Z省法院司法实践中证人实际出庭的56起刑事案件的实证调研来观测证人出庭实效,发现其中既有案件类型较为丰富且相对集中、辩方提出出庭申请与辩方证人出庭数量均占多数等特点,也存在出庭证人对关键事实的证明质量不够理想、证人翻证等改变证言现象时有发生以及法官对口头证言的采信情况不佳等实践难题。司法系统对于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遵循极大地制约了证人出庭实效发挥,应采取完善法律规范、构建制度依托、改革评价机制、充沛司法资源等措施促使证人出庭制度的改革,促进证人出庭实效的司法实现。  相似文献   

17.
被告人供述证据因其直接证据的属性以及丰富的证据线索而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持,也因此为侦查人员所重视。在现行的司法体制和诉讼结构下,被告人供述证据的非法获得与使用滋生了严重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1996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围绕口供证据获取的诸多陋习,包括刑讯逼供泛滥、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法庭裁判模式等导致了一批冤假错案的集中爆发,也催生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伴随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完成,仍旧立足原有司法体制土壤的技术革新难以弥补体制本身的漏洞,实践中有关非法供述证据研究方向的偏离,相关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流于形式,都反映了非法供述证据在新刑诉时代仍将存在的排除障碍。  相似文献   

18.
毒品案件审理过程中各类言词证据的收集,既要反对“口供是证据之王”的观点,更不能片面地理解“零口供”,只有全面的掌握案件事实,运用辩证的逻辑推理,才能使言词证据成为认定毒品案件的可靠手段。即:做好毒品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口供)的讯问笔录;全面收集证人证言;对查获的毒品交专门机构做出定性鉴定结论;言词证据应由实物证据来检验;严禁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19.
对法院原审裁判和案卷进行审查是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审查的中心,这是有其法理学基础的,也是解决目前抗诉审查中各种难题的最有效手段。在实践中,其具体体现为:以书面审查原审裁判和案卷为基础,审查依案卷中的材料可否得出裁判的结论,并以此决定对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审查,决定是否自行调查,最终决定是否抗诉。对此,立法上应明确赋予检察机关调卷权,以保证抗诉监督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目前刑事瑕疵证据规则对侦查取证行为规制的目的与效果均不明显。急需调整与完善。从笔录证据相关理论分析得出,刑事瑕疵证据是因轻微违法的侦查行为所导致证据资格待定的笔录证据。因现有立法对瑕疵证据的种类、范围、补救程序等问题规定存在明显疏漏,导致侦查机关对瑕疵证据的避免与补救重视不够。应按照笔录证据的特征与规律设计与完善瑕疵证据规则,以达到科学有效规范侦查取证行为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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