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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理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是对现实的法制建设进行规划和作出评价的一个基本前提。所谓国家主义,指的是以国家权力为核心,以"权力至上"为价值基础的一种普遍存在于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观念体系。在中国法律文化肇始之初,便融入了国家主义的基因。此后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国家主义又不断发展、成熟,融入中国社会的政治法律体制和意识形态之中。近代以来,在中国社会与外部文明冲突与吸收的过程中,国家主义经历了再一次嬗变,获得新的存在方式。如是,国家主义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最经久不衰、影响最为深远的传统之一。  相似文献   

2.
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其治理以法治为指向,视法治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践行规则之治、法律主治和良法之治,构建国家统治、社会自治与个人自主三者协同的治理格局,以实现社会生活的法秩序构造。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历程中,国家的权威支撑、保障着法律权威,引领并推动着法制变革和法治发展;而国家的强势介入以及由此生成的国家主义立场却又在一定程度上排拒了法律对权力的约束,弱化了协同共治的法治社会的可行性。国家主义与法治之间的博弈,势必影响着立法、司法的制度设计以及法治实现方法的理解适用。转型中国的法治化治理需要正视并反思这种国家主义立场,反思其对法治立场和效用的侵蚀。  相似文献   

3.
法治国有多种类型:从专制的法制国到自由法治国、国家主义法治国、社会法治国.它们同社会的关系虽各有特色,但基本上是以国家为本位,以控制社会为目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是自由社会法治国,它是以社会为本位,不只是要建设民主化、法治化的国家,更要形成法治社会;国家既服务于社会,又保障社会的自主、自治、自由.而法治社会则应当是自由的社会、公民社会.这种自由社会的终极目标也就是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权力的多元化社会化和法的社会化多元化将消减国家法对社会的绝对统治,转为国家法与社会自治规范的共治,最终使法与权力逐渐复归于社会.  相似文献   

4.
李广德 《政法论坛》2022,(2):150-163
传染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关涉传染病防治制度的启动和运转,决定了整个传染病防治法的目标实现和功能发挥,须认真对待.根据立法对病种的确认方式,可大致提炼出国家主义防治观和专业主义防治观两种理论类型.国家主义防治观通过法律事前明确而严格地列举传染病病种及其等级,以体现国家权力对紧急状态的谨慎态度和对维护秩序的重视,凸显国家角色...  相似文献   

5.
中国近代以来的立宪政治运动与富强的国家政治诉求关联密切。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制度文明的过程中,从清末时期的"维新富强观"到民国时期的"共和富强观",都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国主义"的羁绊,这塑造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宪法权力结构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受国内外政治环境和政治理想主义的影响,走了一条"强国家主义"的道路。及至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才转向政治现实主义,并在经济领域率先实现了从"强国家主义"向"弱国家主义"的转型,而这使得富强的含义及其在宪法中的地位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富强"成为以"物质文明"为内涵的首要"国家任务目标"。  相似文献   

6.
从对峙走向合作:公私法关系的新境遇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起源于古罗马法并在欧洲大陆国家得以继承和发展。从理论上说,私法以个人的意思自治与私权为出发点,其任务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法律行为的实施,调整私人之间潜在的或者是现实的利益冲突;而公法,尤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宪法和行政法却是以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国家权力中的行政权力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确定国家权力运作的基础与界限。  相似文献   

7.
肖北庚  黄鑫 《时代法学》2013,11(1):119-120
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辩在政治社会是一个永恒的命题,陈雄〔1〕作为一名宪政学者,这本新作的关注点也正在此。他尝试以权力与权利之辨为进路,以达法治;以宪法为纽带,探讨在宪法上如何配置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在法治的视野下谋求二者平衡,最终实现宪政和法治秩序下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本书开头作者运用历史分析和说理论证,从国家权力特性、宪法规范本质、国家权力规范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在评价刑事程序运作问题上,以模式作为分析工具极具解释力。不同的刑事程序模式都有其基础意识形态,代表某项价值选择并有其主要目标和判断标准。由此产生了不同诉讼模式的政治哲学基础或者说国家意识形态、诉讼价值以及诉讼目的、诉讼构造等结构性要素的差异。权力集中型刑事诉讼模式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其诉讼目的更重实体正义,二者直接体现并外化在该讼模式的诉讼构造当中。  相似文献   

9.
童之伟 《中国法学》2007,3(1):19-30
梁慧星先生的《不宜》一文认定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立法抵触和违背人大制度的论点没有根据。《不宜》立论的逻辑前提不能成立,对西方国家依据宪法立法的原因的理解有误,对中国制宪过程的阐释有违史实、不合宪理。人大制度不是依任何法律产生的论断违背历史真实。全国人大行使的立法权源于宪法,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修宪但不可违宪。《不宜》理论上陷入了严重自相矛盾的状态。主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不受宪法限制”反映的是国家主义、绝对权力的落伍观念。如果此说付诸实践,不仅将毁灭宪法、毁坏法制的基础,也将剥夺市民社会存在的空间,造成否定私法自治和严重侵犯公民私权利的法律后果。目前情况下在基本的法律中规定“根据宪法”的内容是必要而正确的举措。  相似文献   

10.
中国宪法的宪政取向与缺失--基于中国现行宪法的文本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人类政治智慧的发明中,宪政是最有可能实现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公正,最有利于保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现代宪政蕴含的逻辑至少包括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力机关优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等方面.我国现行宪法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代宪政文明的价值取向,但仍存在着宪法价值取向上国家主义至上和过于理想化倾向、宪法基本原则表述不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保障乏力、国家权力分配体制不明确、秩序缺位和面临宪法实施困境等宪政缺失.对此在宪政建设过程中必须予以正视,以弥合宪法与宪政的差距.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学》2015,(3):34-42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提升至国家治理高度,包含财政在内的国家统治方式面临着全方位的重构。在国家权力内敛化和社会价值多元化的治理模式下,不仅在形式上表现为多主体、多中心、多途径、立体式的协商与合作型社会管理模式;在实质层面,即权力是否可以空间的理性布局分散化,也成为探索地方治理的路径之一。本文将从国家权力体系着手,以财政为中心对新型地方治理的模式选择进行分析,重新思考地方的主体地位。在传统模式下,驾驭型的国家权力以垂直统治为核心,而在以权利重塑国家权力的当今社会,水平的、平等的、和平的谈判模式即治理是推进法治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2.
本文旨在通过对所有权变迁的梳理,尤其是从《法国民法典》到《德国民法典》间所有权内涵的演变,从而分析并得出民法理论的思想是一个从自由主义向国家主义发展的脉络,但是这种发展的弊端是对个人权利的极大损害,乃至不利于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我国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所采用的是国家主义立法理念,这种理念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适应性使得我们需要重新反思究竟用何种法律理念去引领未来。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立法或规范性文件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作出规范,它的价值不仅在于凸现了人大权威的回归,更重要的是宪政理念的彰显,对宪政秩序的认同和呵护。宪政秩序的题中诮有之义有学者指出,宪政应该被理解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权力良性运行的统一;政治秩序法律化,以政治权力在宪法范围内有序运行为标准;宪政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宪政  相似文献   

14.
论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有权力必有义务,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权利———权力关系是不正确的,“国家在法律上的代表就是权力”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国家的义务是满足公民权利的需要。权利、国家义务、国家权力三者的关系是:“权利的需要”决定国家义务并进一步决定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服务于国家义务并进一步服务于公民的权利。如果要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一个更简洁的模式,那么,这个模式不应当是“权利———权力”,而应当是“权利———国家义务”。国家义务理论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5.
无罪推定与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哲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阳 《政治与法律》2003,4(3):70-80
贝卡里亚在社会契约论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无罪推定原则,其主旨在于反对封建刑事诉讼制度中对被告人的刑讯———这一合法暴行。随着人类社会民主、法治进程的发展,无罪推定的内涵在不断拓展。无罪推定原则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刑事诉讼制度的宝贵路径,即应如何把握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性关系。现代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应遵循的“哲学”是:国家权力的谦抑性、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及国家机关对权利主体的诉讼关照。无罪推定的宪法化与国际化趋势,进一步说明了这一原则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不可动摇的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16.
现代社会权力结构新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古典的分权理论已经过时,不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把国家权力简单地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已不能正确反映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应建立新的能正确反映现代社会权力结构实际的理论模式。现代社会权力结构发生了新变化主要表现在政党已经成为独立于国家的、区别于立法、司法、行政权的一种政治权力实体。从本质上说,政治权力不是国家权力而是社会权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社会权力结构的经济实体,它属于社会的经济基础范围,不再是国家权力机构的附属物。现代国家的权力分为法律权力和行政权力。在我国,法律权力是立法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统一,代表国家意志;行政权力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是执行国家意志。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社会权力结构将向更加高级的阶段发展。作为社会权力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法律权力和行政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进行社会的宏观管理  相似文献   

17.
何朝晖 《法制与社会》2014,(14):163-164
反腐倡廉是我国发展之必然,但是要取得反腐倡廉的持续有效性,需要法治之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最优手段,以法治制衡权力,可以防止权力异化;法治可以规范政府权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可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确保民众反腐权利;法治可以促进依法严惩腐败,加强国际反腐合作。  相似文献   

18.
明清时期中国乡村社会背景下的权力结构及其变迁一直为中外学界所关注。乡绅几乎是所有相关研究都无法绕开的关键一环。本文从以往学者对乡绅的不同理解出发,揭示乡绅所具有的权力要素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紧密关系。探求在国家正式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力逐渐弱化的前提下,乡绅之治的生成路径。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独特的国家与社会的场域中,揭示乡绅之治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内在联系,即一方面,乡绅之治是国家权力在乡村治理中的延伸;另一方面,乡绅之治是乡村社会防御国家权力的屏障。乡绅之治以保守的姿态,而不是革命的情绪,最终向专制主义国家争得了一个相对自治的乡村社会。  相似文献   

19.
根据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和我国长期来的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指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其基本内容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其基本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和掌握国家生活的发展方向,为它规定长远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使之沿着党的路线前进。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全体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再由国家权力机关去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其中,民主集中制和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一个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20.
彭高凡 《法制与社会》2010,(30):252-253
把国家权力按一定标准划分为不同部分,在不同种类的国家权力结构内进行相互作用达到平衡是宪政运行的秩序要求。违宪审查权是国家权力结构之外的具有独立属性的一种权力,它以保持权力结构的稳定、维护宪政秩序为目的。违宪审查权的上述特质决定了构建违宪审查制度应充分考虑本国历史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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