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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谚云:“法爱衡平”,“法官心中应常有衡平”。作为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尤其是民事案件裁判中要将利益衡量贯彻始终,在“审”、“调”、“判”过程中,对涉及权利冲突的协调,应充分体现“法”的“公理”精神、“审”的“公正”原则、“调”的“公心”理念、“判”的“公平”结果和“利”的“平衡”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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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若干基础性法观念的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民内部矛盾”、“政法”、“政法干警”、“群众”等基础性法律话语已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不了法治时代的要求或脱离了社会的实际,应该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逐步更新。“人民内部矛盾”的提法在当代中国已失去逻辑合理性,最好代之以“常见社会纠纷”。“政治”和“法律”这两个指代不同社会现象或对象的词组合在一起成为“政法”一词,是人为的偶然的因素造成的,它过去不是一个合格的概念,现在也没有作为一个概念存在的现实基础。为了避免因为使用“政法”、“政法工作”等话语而可能会产生的负面的社会后果和不良影响,宜用“法务”、“法务工作”的提法取代“政法”、“政法工作”。“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宜改称“法务机关”、“法务人员”。在“人民大众”意义上使用的“群众”、“群众意见”等话语与法治原则和法的精神相冲突。建议用“一部分民众”、“一部分公民”、“一部分人”的提法来代替在“人民大众”意义上使用的“群众”一词。基础性法律话语的更新是法治或法制进步的记录,它反过来也会有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法治成果和促进法治的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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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11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逐步成为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大所、强所。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湖北省AAA信用律师事务所”、“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文明律师事务所”、“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先进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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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小三”、瘪三、张三,都不是好称谓。而在成语中,“三”也倒了霉了,凡“三”和“四”搭配在一起的成语.多是贬义,如“朝三暮四”、“丢三落四”、“三妻四妾”、“推三阻四”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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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之我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对“任务”、“基本原则”、“证据制度”、“执行制度”、“非讼程序规范”、“民事保全制度”以及“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等章的内容应该进行删减;应增加“人事诉讼程序”、“法律审程序”、“第三人撤销裁判诉讼程序”的规定,对“小额诉讼”和“诉讼费用”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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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容的智慧》是笔者仰慕的凤凰卫视领军人物刘长云大师的对活集。两位高人就“有容”、“伏惑”、“若水”、“度己”、“变通”、“多冠”、“管理”、“信远”的角度,侃侃而谈;关于包容的智慧隐含其中,闻之如沐春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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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适应WTO规则,我们必须转变行政法治理念,实现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治民”行政向“治官”行政、“万能”行政向“有限”行政、“黑箱”行政向“阳光”行政、“命令”行政向“契约”行政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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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苏怀林,是一位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范人物。曾多次获得市县“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高中教育先进工作者”殊荣。2006年荣获安康市“五一劳动奖章”。在他的领导下,学校成为“陕西省文明校园”、“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安康市体育特色学校’、“安康市高中教育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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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关一中是县级“红旗团委”、“先进党支部”、“绿色校园”、“文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校园”、“电化教育先进单位”、“初中教育先进单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第二名、“基础教育课改先进单位”,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以校为本校验制度建设校”,同时被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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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意”,《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民众的意愿”。在中国的语言文化中,“民”字被赋予了一种天然的正当性,凡是与“民”字连用的词,如“民生”、“民主”、“民权”、“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等似乎也一并“继承”了这种不言自明的正当性。对这一正当性的任何质疑都会被本能地抗拒和下意识地排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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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3年度若干“影响力个案”分析显示,中国民营企业家在刑事法律风险控制方面存在六大困局。在现实政商生态、市场环境、社会氛围、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制约下.民营企业家在“依附权力”与“远离政治”、“潜规则”与“明规则”、“经营创新”与“刑事陷阱”、“老经验”与“新规矩”、“高收益”与“高风险”、“高调”与“低调”之间很难平衡把握,从而将刑事法律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只有从制度安排、机制运行层面入手,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宽松的生存环境,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活力,引导民营企业家潜心经营、积极创新、44造财富,才能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控制中的种种困局。 相似文献